打工廠家拖欠工資一直拿不到,怎麼辦?

Y心愛


法律途徑是最好最正道的方法,不可採取極端行為。畢竟誰都不想和法院打交道,傳到朋友親戚耳朵裡多少還是有點不好聽。



無為而治無治而治


我說一次自己的挺有意思的親身經歷,我在自己鄰村一個剛建的家庭式小作坊幹了半年(好像是04年左右),期間只發過一個月工資,一起幹活的有五個人。幹了半年老闆覺得不賺錢不幹了。工資也不給結,就是扯皮說沒錢,一直拖。那老闆也確實沒什麼錢,有點錢還不夠他自己養情人的呢。拖了有半年多。那天從他家門口路過,看見他家好像來親戚了。我馬上回家叫上倆哥們,其中一個哥們家有輛白色麵包車,車上還有個警燈,那時候對這個管控還不嚴呢。而且那時白色麵包車還是鄉鎮派出所標配。開車直奔那老闆家,到門口警燈一開我就進去了。那老闆正好在家,還真來親戚了,沒等我說話他就先說真沒錢,有錢了肯定給。我說:這次必須給我想辦法,我也不想來要,知道你有難處。這次我犯了點事,警察就在門口等我呢。不信你就出去看看。他出去一看閃著警燈停著輛車就蒙了,問我犯的什麼事,我說:你別問了,反正不是好事。我那倆哥們演技是真不錯,不停的在車上喊讓我快點。我說你也看見了,今天不給我想辦法我就完了,不給我就進去鬧。他一看沒法了,進去又向他家親戚借了點湊夠了給我(好像還多給了200多)。當時那個痛快啊,帶著倆哥們搓了一頓。 一起幹活的幾個工友又拖了很久只要到一半的工資就不了了之了。(04年左右的事)

打工還是去大點的工廠好點,大廠都有工資表出勤表之類的,如果拖欠工資保留好證據找相關勞動部門大多能解決。如果是家庭作坊式小廠最好是看老闆人品。不然有點麻煩。(以上是個人經歷和見解)


百姓糗事


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錢,也可以申請減免訴訟費。如果不存在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合同關係,而是個人僱傭的勞務合同關係,可以直接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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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年底了,很多工廠會出現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一般都是一些小型工廠,這種工廠沒有合同只有口頭承諾,就是因為沒有合同,所以他們就常常用口頭承諾來拖拖拉拉,推三阻四的。很多人碰到這種耍無賴的老闆都沒有辦法,要錢要不到,等來的就只有口頭承諾。相信很多朋友都碰到過這樣的情況,過幾天給,現在很忙暫時沒空,等我忙完再給你說,然後等著等著就沒影了,找人也找不到。




碰到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起訴,現在國家已經出了新政策,只需要50元就可以提起上訴了。就算是100塊不給你都可以提起上訴。

上訴流程

1、上訴人上訴必須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寫明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姓名,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原審(即一審)法院的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2、將上訴狀遞交給法院一審案件的承辦人,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  

3、上訴要激納上訴費。你必須在遞交上訴狀的次日起7 日內,繳費通知書,到指定銀行交納訴訟費用。如果交費確實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 免交。逾期未交納訴訟費用。沒有申請緩、減、免交,或者雖然申請但未獲法院批准,仍不交納訴訟費的,法院會按照撤回上訴處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


矣律


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違反約定,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一、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二、用人的單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勞動者可以舉報到勞動行政部門,其會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 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 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鄉村小天地盼來


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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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們廠裡欠款 老闆跑了 勞動局來人直接把工廠賣了抵債 找了廠裡的其他人 二把手 三把手 四把手把工廠買了,把工資發了 繼續開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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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當地的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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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社局和工會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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