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延長放假,員工必須去上班嗎?如果公司要求堅持到崗可以拒絕嗎?

只當你的配角


這要看什麼情況。

如果是眼下新冠狀病毒肺炎橫行之時,公司不延長放假,還要求堅持到崗的話,員工完全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畢竟國務院和各省都發文並確定具體不早於什麼時間上班,公司能大得過國家嗎?

再說了,在這樣的非常時刻,全國都在防控疫情,公司不按照規定延長放假,要求堅持到崗就是在跟大夥兒對著幹。再次重複一遍:在生命健康面前,工作、生產都是次要的!更何況,許多工作完全可以在網上、遠程協作就能完成,沒有必要一定要求員工去上班,那樣無疑增加了疫情蔓延的風險!

所以,如果像今年這種情形,公司不延長放假的話,員工可以毫不猶豫的拒絕上班。而且公司沒有任何理由要求員工必須到崗,那將置員工生命健康於不顧,一旦出了問題、發生問題或紕漏,恐怕這家公司是擔不起這個責任的,老闆是要坐牢的。

因為這不僅是個人問題,也不是哪家公司、哪個老闆的問題,而是關係到全社會和每個人,所以員工延遲上班這是不容商量的,也是不允許鑽空子的,否則將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隱患和危害,如果哪家公司連這樣的形勢都認不清的話,那可就真的是

利令智昏了!

如果不是眼下特殊情況,正常來說,公司放假都是有通知的,什麼時候放,什麼時候開工,都應該有明確的時間規定。當然,這個時間規定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正常情況下,員工應該按照公司的通知時間上班,如果有特殊情況,也應該提前(如果不能提前也應該提前告知)寫請假單、調休單等,說明具體情況,交給公司領導審批。如果公司規定了,員工本人又提不出什麼正當理由,就不應當拒絕公司要求堅持到崗的要求,畢竟公司有管理員工的權力,員工不能隨意不服從管理,否則公司有權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

必須指出的時,在一些非常時期,員工不能以任何理由不上班。比如說像今年,類似醫務工作者、相關公務人員、防疫部門和相關崗位都必須上班,不能拒絕上班到崗,否則就面臨瀆職問題。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是不可以拒絕上班的。

當然,對於企業來說,員工與公司一般是僱傭關係或者勞動關係,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換回必要的工資待遇就可以了。換句話說,公司對員工沒有那麼高的強制性,如果員工有正當理由延遲上班,公司也沒有道理拒絕,只能使用一定的經濟手段來處理這樣的事情,比如

對於延遲上班的員工,扣除相應請假天數的工資就可以了。

對於關係到國家、社會等公共事件或者特殊情況,公司也要有這樣的意識,要無條件服從配合國家大政方針,不要看不清形勢,財迷心竅,畢竟員工不是公司和老闆的私有財產,可以任意妄為!

大家覺得我說的對嗎?認同請點贊,謝謝!

我是作者@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有料有趣有態度! 以上內容均為原創,未經允許,不得轉載和抄襲。

喻派職言


講一個真實案例:

在原先的計劃當中,我們鄰居的一個同事需要在昨天的時候前往一線大城市工作。

當然當公司給他那個通知的時候,還沒有再次延期的通知,也就是說僅僅是延期了兩天。

然後把那個同事急得不行,找了半天都發現沒有找到路,根本沒有辦法,走出這個村子,就更不要說前往大城市了。再加上出租車已經不運營,在沒有私家車的情況下,指望著走到火車站純粹是痴心妄想。

然後他主動聯繫公司,表明自己根本沒有辦法按時按點到公司上班,公司瞭解他的情況之後,直接要求他在家辦公,按點打卡。

再之後我又接到了通知,延期上班到2月9號,因為公司的進度比較急,所以從明天開始也就是下週一開始,所有員工集體在家辦公,通過視頻通話的方式來完成工作任務額度。

員工可以拒絕嗎?

我知道的這個例子,大家能夠發現這個企業還是非常不錯的,能夠考慮到員工的切身情況,能夠給予員工部分照顧。

在職場當中,如果大家能夠遇到這樣的企業,這是不幸中的萬幸,最起碼茫茫人海當中你相中了一個品行比較好的企業,先不管它未來的發展前途,單純的品行這一塊就已經拿到位了。

1.非特殊企業可以拒絕。

有一些企業像會計事務所、像公司當中的圖標設計,這些辦公完全沒有必要在企業當中辦公,完全可以在家辦公,而這一部分在家辦公,在不影響效率的前提之下,可以拒絕公司領導的在其辦公的要求。

無非就是個圖標設計,無非就是個會計制度的審核,這樣的一部分比較清閒的工作,只要有電腦的地方就可以辦公,保證自家聯網,保證自己有獨立電腦,那麼在哪辦公不都是一樣的嗎?

2.特殊部門無權拒絕。

有一部分特殊部門他們無權拒絕,因為一旦拒絕之後就會引起麻煩。

比如大型超市,電力維修師等等這些特殊的企業,如果他們缺少這一環的話,那整個城市都運作困難啊。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大城市裡面所有的超市都沒有開門,新鮮蔬菜都沒有辦法買的話,會造成多麼大的麻煩。

當然針對這一部分情況,如果公司能夠在附近找到臨時工或者對應崗位端口來幫助自己補缺的話,也可以讓員工在家辦公或者給員工放幾天假。

總結一下吧,就是你的工作崗位不是特別緊急的情況,而且也不是要求必須上班的工作場合那麼可以拒絕,但是如果是特別緊急特別關鍵的工作,崗位不得拒絕。

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十年職場培養師經歷,持續輸出優質職場文化,全方位解析職場難題,希望大家關注@職場全能王!

職場全能王


現在是肺炎疫情非常時期,國務院以及各地政府都頒佈了相關的企業延遲復工通知,從目前的情況看,絕大多數省份都要求企業延遲到2月9日24點以後開工,也就是說,幾乎所有企業都必須在2月10號以後才能讓員工上班,所以在這種行政規定下,你們公司不延長放假時間、強制要求員工必須按時上班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們員工可以不去上班,可以拒絕到崗。

對於公司而言,現在這個時候必須遵守政府下發的延遲復工通知,因為這關係到抗擊疫情的大局,公司作為市場主體理應承擔社會責任,這個時候就是積極用於承擔社會責任的關鍵時期。此外,公司還應該明白,在法定的延長復工時間之內,公司不能單方面以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也不能在員工不上班期間不給員工支付工資;同時,公司還應該保留員工的崗位,照常給在職員工繳納社保。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如果員工拒絕了公司的上班要求,公司就單方面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那麼公司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如果公司在延長假期時間內沒有按規定給員工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按政府規定足額補發工資;如果公司因為員工拒絕來上班而另外重新招聘新人代替沒有上班的員工,那麼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補發延遲假期之間的工資並且補繳相應的社保。這些事情員工是必須要知道的,當員工的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時候,可以去勞動部門反映問題,事情會比較容易且快速解決。

總之,員工記住一點就是,政府已經發布了企業延遲復工的通知,公司必須遵守,所以公司不延長放假時間、強制要求員工上班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拒絕。


Sir聊HR


當前很多地方都下發了延期復工的通知,並且更多的地方安排在2月10日復工。但是並沒有強制性的要求,所以員工要根據公司的安排是否妥當,決定自己是否上班和是否拒絕到崗。很多地方的政策是靈活的,所以也要靈活掌握,但是要把握保證健康的基本原則,這也是為控制疫情做貢獻。

01.有些單位是必須上班的。

以北京市為例,通知要求:在 2020 年 2 月 9 日 24 時 前,本市行政區域內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等行業)、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應當安排職工正常到單位上班。如果是這些單位的員工,上班到崗責無旁貸。

02.有些單位是要進行妥善安排後才能到崗。

同樣以北京市為例,通知要求:在 2020 年 2 月 9 日 24 時前,其他企業具備條件的,應當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不具備條件安排職工在家上班的企業,安排職工工作應當採取錯時、彈性等靈活計算工作時間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員匯聚、集中。

03.作為員工應該和公司達成共識,採取靈活的方式進行工作。

在這樣關鍵的時期,企業和員工應該在工作方式上達成共識。員工也要和企業進行友好協商。如果有條件在家裡完成工作的,可以和企業儘量溝通協調,採取在家工作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務;沒有條件的必須回到崗位上班的,企業應該安排好保護措施。畢竟當前最重要的是防控疫情,少去人員聚集的地方,確保人身安全是首要責任。

04.結語。

延期復工對很多企業帶來的壓力非常大。現在最重要的是企業和員工要協商一致,在保證健康條件的情況下,在合理的範圍內達成共識,靈活安排員工工作和上崗。

為了抗擊疫情,有些損失在所難免,保證員工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員工在企業安排復工的情況下,一定要對企業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評估,如果存在明顯漏洞的情況下,拒絕到崗復工也是理所應當。


率職之言


這個問題問得不錯,很實在。

公司不延長放假,員工是否需要必須回去上班,可以從以下方面衡量?

一、你所從事的行業是否經常與人打交道

最近這段時間,建議少出門,少於陌生人正面接觸,一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

尤其是你所從事的行業,如果是一個與人打交道的行業,那麼可以選擇不回去上班,向公司請假。如果實在要回去上班,一定要做好防禦工作。

二、回去上班,條件是否允許

現在很多地方交通並不是太便利,因為有的地方已經停運。

結合當地的實情,如果交通不便利,可以實話告訴老闆。這並非是個人意願,而是被逼無奈,用人單位應該能理解。

如果公司堅持要求到崗,可以拒絕嗎?

與人接觸得少,可以選擇回去上班。

如果與人接觸得多,看你所從事的行業如何,也就是從事怎樣的行業,進行綜合衡量。

但如果實在趕不回去,那就沒辦法,坦白是最好的方式。


肖軍說職場


一、一個類似案例的分享

堂哥今年在雲南昆明丈母孃家過年,大年初二那天,他上班所在的蘇州就發佈延長假期通知,是全國第一個城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復工的。堂哥很高興,可以多陪家人一段時間,畢竟一家人大老遠回一趟昆明過年真的不容易。於是一家人把火車票改簽到2月7日。
沒過兩天,公司領導在群裡發通知:要求員工2月3日前回到蘇州,2月9日正式開工,不得請假。堂哥把家庭情況、訂票信息,詳細跟公司領導做了一番溝通,沒想到公司領導不給予批准。後來公司稍微“放寬”了條件:可以用年假或調休來抵扣!
堂哥很寒心,對公司真的萬分失望,過去幾年自己對公司兢兢業業,沒想到現在疫情這麼緊張,國家已經通知延長春節假期,公司居然決定用年假來抵扣。

年前公司開年會的時候,說的可好聽了,“我們大家是一家人,大家共進退。”沒想到春節剛過,真正有事的時候,公司領導第一時間考慮的還是自己的利益。

二、公司不延長放假,員工必須去上班嗎?

這個春節假期,因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國家決定延長假期。一方面是為了減少人員聚集,最大可能減少疫情的傳播,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障更多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所以,無論是國營企業,還是私企,都應該嚴格執行的。現在國家防控疫情是第一要務,應該沒有公司敢頂風作浪違背國家政策。
1.從企業角度來說,如果公司強制要求上班的,那一定是違法的。將面臨一些結果:如果企業未能執行假期延長決定而造成疫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77條,企業應承擔民事責任。

2.從員工角度來說,國家延長假期,員工將獲得以下保障:員工拒絕假期返崗、加班安排的,不構成違紀。企業要求員工假期提前返崗、加班,應獲得工會或員工的同意,不得強制返崗、加班,在未徵得同意的情況下,如果員工拒絕返崗、加班,企業不宜對員工的拒絕行為作出違紀處理。

小結:如果企業管理者不予以執行,作為員工,如果您並非特殊行業從業人員,如抗疫相關行業、保障日常生活需求的行業等,您有權在特殊階段不服從企業的返崗要求。

三、公司要求員工堅持到崗,如果員工拒絕,也有可能會面臨一些結果:

不過,規定是死的,企業總會想法設法的。很多公司老闆認為,國家延長假期讓員工帶薪休假,可能損失的經濟利益就越多,因此堅持讓員工到崗。如果公司要求堅持到崗,根據法律規定,員工雖然有權拒絕到崗,但如果拒絕了也有可能面臨一些結果:調崗、辭退、擠壓等。
1.通過調崗、變相擠壓等方式辭退員工。因為公司強制要求員工上班,員工拒而不上,很多領導就會心生芥蒂,對抗拒公司規定的員工產生不滿,儘管在抵抗肺炎期間不處理,但後續也會根據情況對員工通過調崗方式逼退員工辭退。

2.減少升職加薪的機會。在抵抗疫情的關鍵期間,很多公司也會拿著公司文化的標準來約束員工,如果不能按照公司規定來上班,就是不認同公司理念,不認同公司文化,那麼未來升職加薪的機會將會減少。

小結:雖然國家保障了員工的權益,但是公司也會變相通過各種方式讓員工準時來公司開工上班,員工是否要去上班,需要綜合各方面來考量。

四、最後的一些建議:

1.企業方面:作為一家企業,在大是大非面前,還是要看長遠的利益,千萬不要逞一時之快,最後損失將更加慘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頂風作案,實在不可取。
2.員工方面:如果公司要求上班,個人方面不能如期到崗,應該主動和領導溝通,徵得同意後再更改出行安排。如果企業不近人情地堅持要求上班,就會出現兩種情況:
  • 回到公司公司上班。在國假期間,企業應該付雙倍薪資給員工。
  • 拒絕如期回到公司上班。員工應該充分留好證據,向當地人社局、勞動局或公安局舉報,他們會和你核實信息,當然也會和你單位核實信息,最後向公司賠償報酬。
總之,在關鍵時刻,公司堅持要求員工上班,這種不近人情地做法, 也可以看出公司領導的格局,充分評估公司未來發展潛力,在根據個人情況決定是否在延長假期期間如期回到公司上班。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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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說職場


這個問題問的好,

如果國家有要求,那企業就必須延長放假,如果沒有,只能看每個公司的具體情況,不延長也合理合法。

如果自己身體不適,就請假說明情況,不去上班,公司也是不會強制到崗的,你高燒39度,堅持去上班,然後被人打電話到120,說正發高燒,衛生署直接會把公司所有人全部隔離,沒有哪個公司在這個時候會冒這樣的風險。

如果你自身健康,那是沒有理由不去上班的,畢竟你跟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的,故意不去上班,屬於曠工,可能會被辭退。

不過法不外乎人情,你如果擔心,可以跟公司請年假,多休息幾天再去上班,一般公司也會同意的。


包子臉大


新型肺炎肆虐的特殊時期,國家為了儘量減少病毒感染人數,已經出臺了延長放假的通知。這屬於政府層面法律法規的底線問題,是必須嚴格遵守的。如果你的公司不延長放假,要求你必須到崗,你當然可以拒絕,這是國家賦予你的權利。

但不得不承認,作為給人家打工的員工,我們還必須得考慮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那就是你拒絕到崗,很有可能會招致公司的不滿。如果碰見心胸狹窄的老闆,遭到辭退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那麼這個時候我們怎麼辦呢?我這裡可以告訴你一個巧妙的方法:告訴你的領導,你有發燒、乾咳等症狀,不能排除自己有被感染的風險。你的領導如果不是一個十足的蠢蛋,他肯定不會讓你去公司上班的。

我媳婦是在物業公司上班的。因為怕被封在老家農村,我們大年初二下午就回到了城裡。她公司領導知道後,就讓我媳婦兒休整一天後去上班。結果好巧不巧,我媳婦兒感冒發燒了,同時有乾咳、四肢無力的新型肺炎類似的症狀。

我媳婦兒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她的領導,嚇領導嚇壞了,趕緊取消了我媳婦的排班,還要每天報告兩次體溫數據給他。哪怕是我媳婦兒這幾天都已經沒問題了,他領導仍然堅持讓她元宵節過後再考慮上班。

當然,我媳婦兒的問題是客觀存在的,並非有意欺騙公司。但如果你的公司不遵守國家規定,完全不考慮員工的身體健康,我覺得你撒個小謊,也是有情可原的。畢竟,你不仁,也不能怪我不義。

另外說一點,如果你是特殊行業,比如有助於防控疫情的企事業單位,我覺得還是按時到崗吧!做人,還是要有點職業精神的。

我們的醫護人員,某些體制內的工作人員,在冒著生命危險,為防控疫情貢獻著自己的力量。你如果這個時候當逃兵,多少有點兒說不過去吧?


劍心職場


如果你從事的醫療衛生行業那應該義不容辭回到工作崗位,不是的話就不該回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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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冠飄了


問這問題的人多半心裡有僥倖,可以延遲你放假啊。但是沒薪酬,基本工資都不發,五險一金也是,這樣你還想延長假期嗎?多少一線朋友為了這次事情加班加點,他們要是跟你一樣想著放假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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