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差一個月就生娃了,這個時候卻被告知自己在裁員名單上,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Cm的微笑


你這種情況正好就是出現在我身上了,我孕期7個月,公司要裁員

我要求的賠償如下

1:經濟賠償金 2N (一旦解僱孕婦,這項目就一定有得)

2:截止到分娩還有3個月:3個月工資

3:哺乳期:6個月(可以商量工資*80%賠償)

4:從你被裁開始到哺乳期結束的社保補貼(我是3個月分娩期+6個月哺乳期)

5:年終獎 (這個可能拿不到,可以協商)

這些要求足夠讓公司覺得你是個裁不得的人,成本太高了。

當我提出以上要求之後,公司就沒下文了,然後我就乖乖繼續上班,現在正在休產假[呲牙]


嫻哥15


我是工作地方離家太遠,夫妻又是異地,孕期反應又大所以回老家修養了,公司現在因為我無法上班,社保問題個人部分不給我承擔,需要我自己繳納,但是如果自費的話基本最後生育險下來我還是要貼不少錢的,而且產假過後也沒法繼續上班,孩子太小,工作離家太遠都是問題,所以沒辦法只能自己提離職了。


我是小魷魚


當初我剛懷孕公司就解散了,本來都算好了只賠三萬多,簽單子前一天發現懷孕了,然後人事又重新給我算,最後賠了九萬多。同事還跟我開玩笑說我家孩子以後小名叫小六哈哈,因為一有他就得了六萬塊


瀟潞911


如果是我就會很高興啊,賠償2n➕1,孩子也有了,自己也有能力,來年又是一條好漢,賺了


用戶61552967728


這種事其實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單位一般都不會觸犯,因為孕婦是特殊的群體,法律是予以特殊保護的,不管企業以什麼理由裁員,也不能針對孕婦。一句話,孕婦在懷孕期間單位不能辭退,這個和你臨產時間多久沒有多大關係。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這裡有一個概念必須要弄清楚,即補償和賠償。賠償金適用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經濟補償金適用於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是違法解除、一個是依法解除,兩者性質截然不同,這一點一定要分清楚。

假如你真的背運,被公司裁員了怎麼辦呢?

首先經過勞動仲裁,那是必走的一步。因為只有經過勞動仲裁,你才能得到確定補償或者是賠償。

孕婦在懷孕期間,根據勞動法第42條的規定是不能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涉及到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那麼可以依據第87條主張雙倍的經濟補償作為賠償金。


三客評談


真是一聲嘆息,國家鼓勵適齡婦女生育,甚至二胎,為什麼是企業承擔責任呢………孕婦在懷孕到哺乳期間,本來就該好好休養啊,現在為了這點錢,還要硬賴在企業被白眼,還要辛辛苦苦朝九晚五來回跑……企業也是無辜,多少企業的辛酸淚只有老闆自己懂


手機用戶5777724850


姐妹,瞭解一下相關法律,你們單位是知法犯法,國家有對三期婦女的保護,就是孕期,產期,哺乳期,用人單位是不得辭退的,更不能降低你的工資和其他待遇!你趕快去百度一下。

我公司破產時,正好檢測出懷孕三個月。之前不瞭解相關法律,以為也只能被裁掉,鬱悶了好長時間。

後來接手的工作組主動找我們說三期婦女得保護,然後我們幾個懷孕的,哺乳的,妥妥地繼續上班發工資領保險。

公司破產了,也沒什麼實際業務,就這麼爽爽地玩了兩年,一直呆到哺乳期滿,就是孩子一週歲以後。


大辰小勳


什麼原因讓你走,麻煩說一下。。還有勞動合同法雖然保護孕婦,但是不代表單位不能開除孕婦。只是限於三十六條和四十一條的一些規定不能開除。

如果你是無緣無故曠工且多日,且單位有規則,曠工可開除,那麼你就沒必要仲裁。

或者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也一樣開除。

所以如果你想知道答案,就私聊我一下。

還有,下邊那些評論的,不可開除的,回去好好看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別特麼沒事誤導人。


青島孫明明律師


其實你現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情緒調整好,保證母子平安,其他的都不要想,也不要跟公司去談判,沒有意義,還惹一肚子氣,沒必要。等孩子生下來,直接勞動仲裁,法院該怎麼判怎麼判


愛昕的媽媽


告公司啊,懷孕的時候被裁違反勞動法,一波下來估計一年奶粉錢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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