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什麼裹腳?

我是農民工老楊


裹腳又稱為纏足,在古代纏足是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住,使得雙腳畸形後變小。古代女子一般從四、五歲就開始纏足,一直到成年等人體骨骼定型後,方可把裹腳布拿走,還有一些是終身裹腳者。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是陋習為什麼還必須要裹腳呢?


古代女子裹腳跟當時的統治者有非常大的關係

說起裹腳的起源就是與古代統治者階層有關。纏足起源於北宋中後期,興盛於南宋。歷史記載纏足是從宋朝皇室和宋朝上層社會開始的。

《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
《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

從上面的史料記載,我們可以看出,在宋朝皇室和宮女纏足已經是一種風向標。在蘇軾的《菩薩蠻·詠足》中稱女子小腳為“宮樣”,而曹元寵在詞中更是稱小腳為“官樣兒”,這就充分的證明了,纏足最先是出自於宋朝的上層社會。

這也反應了,當時的皇帝和官員認為小腳是最美的,因此底層的老百姓也跟風效仿,視小腳為美,還特別給小腳起了一個很美的別稱“三寸金蓮”。在古代還有一種說法,就是腳大的女性會被人恥笑,嫁不出去。

因此古代女性美的標準就包括有一雙“三寸金蓮”。也就是說一個女子身體、長相再好,你擁有一雙大腳或者裹腳達不到標準,也會讓別人恥笑你。

古人認為女性纏小的腳,小巧玲瓏,精緻美觀,能夠賞心悅目,而小腳女人走起路來搖搖晃晃,如風擺柳,又煞是好看。但觀景認為這種美建立在摧殘女性身體和痛苦之上的審美觀是“病態”的和無法理解的。



古代女子裹腳跟“大男子”主義有關係

在古代女子要遵守“三從四德”的禮教,通過這些條條框框的束縛,有利於把女子禁錮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自由加以嚴格的控制,達到讓男子滿足心裡的控制慾望。

《琅環記》:“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
《改良女兒經》:“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的高論起,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不良風氣一直延續著。纏足也是男尊女卑下的一個特定產物。古代男子就是通過讓女子纏足,讓她們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受到很大的影響,因此古代女子只能“困守家中”成為“男主外,女主內”的定律,由此還出現了“賢內助”這個讚美女性的詞語。


古代的文人墨客推波助瀾

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古代文人對社會風氣的影響是巨大的,甚至於有時候還是風向標。古代許多文人士大夫視女人為玩物,其病態審美和玩賞女子小腳成為嗜好。我們從“品頭論足”我個詞語就可以看出古代文人墨客對女子纏足是審美觀的一個重要標準。


“行一步嘆息,兩行愁淚臉邊垂,一點雨問一行悽惶淚,一陣風對一聲長吁氣”這就是纏足者的最真實寫照。


觀景說史


我認為是一種病態的審美,也跟當時的時代背景有一定的關係,裹腳一開始就是為了束縛女性,而裹腳也成了束縛女性的枷鎖。古代對處女情結特別嚴重,裹腳也是證明女性貞潔的一種象徵。也有傳說女子裹腳是為了取悅家中的丈夫,只有少數達官顯貴的家中女子裹腳,但後期越來越多的女子裹腳,無論貧賤富貴,已然把這作為一個傳統。

記得小時候看過一本書,上面的裹過得腳十分恐怖,我拿回家給奶奶看,奶奶竟然說她還差點被裹腳呢,奶奶說,只要家裡生下女孩,到五歲就要用布把腳裹起來,在裹腳之前的幾年裡,作為母親,會為女嬰捏腳,把他們的四個腳趾向腳心方向彎曲揉捏,到了年齡用布裹起來,更方便。奶奶說後來國家禁止了裹腳,她就倖免於被裹腳了,但是奶奶的姐姐確確實實被裹了腳,但是因為禁止裹腳,也放開了。但是聽奶奶說她的婆婆也裹腳的女人,腳裹的特別小,下地幹活都不方便。就連農村的女性都不能倖免,可想而知裹腳害了多少女性。

現代摒棄了裹腳這個陋習,但是真的摒棄了嗎?裹腳是一種危害健康的美麗,那我們現在很多女性穿的高跟鞋又與裹腳有哪些區別呢,女性穿高跟鞋,也是一種損害自然身體機能的活動,但是現代女性以之為美,這是否是裹腳的另一種審美呢?



歷史嘚嘚嘚


我奶奶就是裹腳的老太太,我問過她,為什麼要裹腳,她說小時候她媽媽強行給裹起來,說長大怕嫁不出去。奶奶說她乘她媽媽出去幹活的時侯就偷偷的解開,回來被發現以後,就會責罵她一頓,就這樣斷斷續續,也沒裹成小腳,卻也破壞了原本腳的結構。成了又不是小腳,也不是正常的腳。奶奶走路總是想快快不了。白天干活腳疼一天,晚上熱水洗了腳,就自己按摩很久才能舒服點。奶奶常跟我說,那個年代真不好,好好的腳給弄成這樣,想走路都走不長。所以我覺得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封建社會壓迫女性,讓裹腳的女人們想跑都跑不了。嚴重的殘害女性。感謝新中國,徹底解放了女性,才有女性能頂半邊天的今天。





豪媽愛寶貝


為什麼古代的女孩子必須要裹腳呢?

我奶奶和二奶奶也是裹腳女,她們走起路來的樣子嫋嫋婷婷,真的像風中的楊柳,雨中的浮萍,我們看了常常不由自主地伸手攙扶。我不知道為什麼前人都說那種畸形的小腳好看,但我看了卻怎麼也沒有看出好看來呢?相反我看了卻有一種憐憫和心痛的感覺。

她們以前在世的時侯常常望著下一代的年青女子說:

“你們這一代人真是幸福得翹尾巴了,連腳都不用裹,比這個時代更幸福的總是沒有的了……”。

我小時候也有不解地問為什麼要裹腳,她們說以前沒有裹腳的女子是嫁不到好人家的。前人都說“小腳女人好做家”,女人腳被裹小了行動不便,本來就崇尚“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觀念,由於走路蹇澀就更加懶得外出了。這樣的女人就只有整天在家圍著鍋臺打轉轉了,當然外出幹活的男人回家就不愁沒有熱飯、熱茶供應了。

實際上古人中的窮人根本就娶不起老婆,能夠娶妻的窮人也沒有資格挑剔女人腳的大小。然而一些上層人物往往都是三妻四妾,正是這些上層人物以及文人墨客們的畸形審美觀害得古代女子裹了上千年的腳。

我認為古代女人之所以要裹腳是由於下面幾個原因:

• 統治者畸形的審美觀所導致。

古代女子裹腳的陋習到底起源於哪個朝代沒有確切的史料記載,有的說是南唐,有的說是宋朝,有的說是隋朝,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此事應該是從宮裡開始而往民間滲透的。

唐玄宗就寫有一首《楊妃羅襪》:

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崽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

可憐一掬無三寸,這裡的三寸應該就是指“三寸金蓮”之小腳。皇帝尚且喜歡這種畸形的小腳,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上行下效之下,達官顯貴更是對擁有三寸金蓮的女子趨之若鶩了,更何況民間老百姓啊?民女為了能夠嫁入豪門顯貴,拼了老命也要把腳弄小了。


• 文化輿論以及畸形審美觀所導致。

古人寫有許許多多讚美“三寸金蓮”的詩文,比如杜牧就寫道:

“鈿尺裁量減十分,纖纖玉筍裹輕雲”。

更有清朝的評花御史,號稱香蓮博士的方絢將女人畸形的小腳按照“小、瘦、塵、彎、香、軟、”等程度來區分比美。只剩下兩個腳指頭正常向上的,叫做“並蒂蓮”;用兩個腳跟走路的叫做“同心蓮”;人躺下時兩個腳掌微微向兩邊分開的叫做“分香蓮”。還有什麼“朝日蓮、纏枝蓮、西番蓮”,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傳說隋煬帝下江都之時曾經搜刮數百名民女拉縴,有一位叫做吳月娘的民女為了殺掉驕奢淫逸、昏庸無道的隋煬帝,就讓她的父親鑄造了一把半月形的尖刀綁在腳底下,而後把兩隻腳全都用布條包裹起來。為了掩飾,又在腳底綁了兩朵特製的梅花鉻鐵,無論她走到哪裡地上全都留下了兩朵梅花圖案。


這些文人墨客用這些畸形的文化輿論誤導了民間的審美觀,導致整個民間對女子裹足的看法認為是一種時尚,時髦的東西,認為女子為了美犧牲一點,受苦受累也值得。

應該說儒家思想對古代女子的禁錮是造成裹足之風氾濫上千年的根本原因。

我認為的就這些了,問題回答完畢!敬請賜評!謝謝!


四季養生密碼苑


小時候去外婆家,經常在村子裡看到三四個老太太柱著柺杖一步一挪的走路,看著就很怪異,我媽說那是“小腳老奶奶”,她們走不快是因為把腳裹小了。

那時我很調皮,好奇心重,覺得這個事兒很特別,總想看看她們的腳有多小,後來有一次偶然間看到了。。。。。。恨不得自插雙目!

再聽她們講述小時候裹腳的痛苦,趁五六歲時身子骨還柔嫩,硬生生把腳骨折斷了裹起來,那真是一語一淚啊!這麼大年紀了,回憶起來還覺得疼痛,而這疼痛伴隨了她們一生。

在我為她們抱不平時,她們說“也不能怪父母心狠,不裹腳要被人笑話,嫁不到好人家,要麼嫁死老婆的,要麼嫁二流子,要麼在家當老姑娘。”

我想這就是古代女孩子必須要裹腳的原因。

裹腳,是件反人性的、特別殘暴的、醜陋噁心的、對於女性的摧殘!

夏、商、周、秦、漢、隋、唐都還沒有這種陋習,是在南唐時出現,北宋時興起,南宋時發揚光大。所以後世再沒出過呂后武則天這樣的人物,把女孩子們的腳裹住了,思想也裹住了,男權制達到頂點!

那是誰第一個裹腳的呢?是南唐後主李煜的妃子們。當時他有一個寵妃名位窅娘(yǎo niáng),很善於跳舞,李煜便打造了一個高六尺的金蓮令她踩在上面跳,窅娘舞技高超,立起腳尖像跳芭蕾似的在金蓮上翩翩起舞,姿勢優美,李煜大為讚賞。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為了博得李煜的喜歡,宮裡的女子們開始模仿,跳舞不行,至少可以把腳裹小一點,看起來輕盈。此事傳到宮外,有愛漂亮的小姑娘也跟著學起來。

但那時裹腳是出於自願,也沒後來那麼殘忍,最多就是用布多纏幾道。

北宋時也不是很普及,多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家想為自己女兒在婚姻市場上增加籌碼,真正的高門大戶和貧苦人家都是不裹的。前者用不著,後者不想浪費一個勞動力。

南宋時,隨著皇室南遷,“裹腳”由北方傳到南方,漸漸為人們所接受,成為了一種習以為常的風俗。

而到了元朝,裹腳莫名奇妙的成為了漢民族文化的特徵,堅持裹腳彷彿成了一種美德。元朝統治者可不關心這個,愛裹不裹,不過到了晚期已有被同化的趨勢,有些貴族姑娘們也開始裹了。

之後元朝被滅,明朝老朱家其實是不贊成裹腳的,明確規定裹腳女子不在選妃之例。但光他家不贊成沒啥用,士大夫們很推崇這種風氣,也不能總和世情對著幹,所以也不反對。

而民間裹腳之風盛行,甚至到了不裹腳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當然,還有一個地方的姑娘們也必須裹腳:青樓!不過那就和文化習俗什麼的無關了,純粹為了滿足某些人的不良嗜好。

清朝統治者剛開始是禁止裹腳的,但此時和元朝時相仿,裹腳成了漢族人堅守的文化,越禁止越反抗,也就不禁了。

初期雙方互相鄙視,遊牧民族出身的滿清人覺得漢族女子一雙腳裹得醜死了,騎不得馬跑不了步,有個罵人的詞語叫“小蹄子”,就是形容裹腳女子的腳如蹄;而漢族士大夫們覺得滿清女子一雙天足醜陋笨重,毫無精緻感。

可和元朝後期一樣,清朝中後期也有要被同化的趨勢,但孝莊太后明確說過“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所以宮妃們退而求其次,發明了花盆底,為的就是效仿纏足。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覺得裹腳是好事,有很多有識之士也曾提出質疑,宋代有個叫車若水的大學者就說過“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清朝末期,在康有為的勸諫之下,光緒帝諭令各省督撫勸導地方禁止婦女纏足,但收效並不是很大。

直至民國時,孫中山先生髮布“勸禁纏足文”,這風氣才給慢慢剎住了。而到解放後,這種陋習更加不可能死灰復燃!女孩子們才真正從這種非人折磨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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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去外婆家,經常在村子裡看到三四個老太太柱著柺杖一步一挪的走路,看著就很怪異,我媽說那是“小腳老奶奶”,她們走不快是因為把腳裹小了。

那時我很調皮,好奇心重,覺得這個事兒很特別,總想看看她們的腳有多小,後來有一次偶然間看到了。。。。。。恨不得自插雙目!

再聽她們講述小時候裹腳的痛苦,趁五六歲時身子骨還柔嫩,硬生生把腳骨折斷了裹起來,那真是一語一淚啊!這麼大年紀了,回憶起來還覺得疼痛,而這疼痛伴隨了她們一生。

在我為她們抱不平時,她們說“也不能怪父母心狠,不裹腳要被人笑話,嫁不到好人家,要麼嫁死老婆的,要麼嫁二流子,要麼在家當老姑娘。”

我想這就是古代女孩子必須要裹腳的原因。

裹腳,是件反人性的、特別殘暴的、醜陋噁心的、對於女性的摧殘!

夏、商、周、秦、漢、隋、唐都還沒有這種陋習,是在南唐時出現,北宋時興起,南宋時發揚光大。所以後世再沒出過呂后武則天這樣的人物,把女孩子們的腳裹住了,思想也裹住了,男權制達到頂點!

那是誰第一個裹腳的呢?是南唐後主李煜的妃子們。當時他有一個寵妃名位窅娘(yǎo niáng),很善於跳舞,李煜便打造了一個高六尺的金蓮令她踩在上面跳,窅娘舞技高超,立起腳尖像跳芭蕾似的在金蓮上翩翩起舞,姿勢優美,李煜大為讚賞。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為了博得李煜的喜歡,宮裡的女子們開始模仿,跳舞不行,至少可以把腳裹小一點,看起來輕盈。此事傳到宮外,有愛漂亮的小姑娘也跟著學起來。

但那時裹腳是出於自願,也沒後來那麼殘忍,最多就是用布多纏幾道。

北宋時也不是很普及,多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家想為自己女兒在婚姻市場上增加籌碼,真正的高門大戶和貧苦人家都是不裹的。前者用不著,後者不想浪費一個勞動力。

南宋時,隨著皇室南遷,“裹腳”由北方傳到南方,漸漸為人們所接受,成為了一種習以為常的風俗。

而到了元朝,裹腳莫名奇妙的成為了漢民族文化的特徵,堅持裹腳彷彿成了一種美德。元朝統治者可不關心這個,愛裹不裹,不過到了晚期已有被同化的趨勢,有些貴族姑娘們也開始裹了。

之後元朝被滅,明朝老朱家其實是不贊成裹腳的,明確規定裹腳女子不在選妃之例。但光他家不贊成沒啥用,士大夫們很推崇這種風氣,也不能總和世情對著幹,所以也不反對。

而民間裹腳之風盛行,甚至到了不裹腳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當然,還有一個地方的姑娘們也必須裹腳:青樓!不過那就和文化習俗什麼的無關了,純粹為了滿足某些人的不良嗜好。

清朝統治者剛開始是禁止裹腳的,但此時和元朝時相仿,裹腳成了漢族人堅守的文化,越禁止越反抗,也就不禁了。

初期雙方互相鄙視,遊牧民族出身的滿清人覺得漢族女子一雙腳裹得醜死了,騎不得馬跑不了步,有個罵人的詞語叫“小蹄子”,就是形容裹腳女子的腳如蹄;而漢族士大夫們覺得滿清女子一雙天足醜陋笨重,毫無精緻感。

可和元朝後期一樣,清朝中後期也有要被同化的趨勢,但孝莊太后明確說過“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所以宮妃們退而求其次,發明了花盆底,為的就是效仿纏足。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覺得裹腳是好事,有很多有識之士也曾提出質疑,宋代有個叫車若水的大學者就說過“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清朝末期,在康有為的勸諫之下,光緒帝諭令各省督撫勸導地方禁止婦女纏足,但收效並不是很大。

直至民國時,孫中山先生髮布“勸禁纏足文”,這風氣才給慢慢剎住了。而到解放後,這種陋習更加不可能死灰復燃!女孩子們才真正從這種非人折磨中解放出來!


孟南937承傳民族文化


看到小腳就想起我的奶奶了。奶奶個子大。現在的鞋穿39碼,所以難裹,因為腳大好人家沒人娶,所以14歲嫁給她姑姑的兒子。現在的爺爺。直接的血緣關係導自父輩殘缺。爺爺42歲去世了。那年奶奶還懷著叔叔。奶奶帶著6個孩子沒有嫁人。奶奶79歲去世。小的時候經常給奶奶洗腳。剪腳上的死肉。看到小腳想起奶奶心酸流淚。痛恨過去的封建社會。害了多少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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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等。[3]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蘇軾《菩薩蠻 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曹元寵在一首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4]

纏足也很受宋朝文人的推崇,連蘇軾、辛棄疾這樣傑出的文豪都有歌詠和欣賞纏足的篇章。蘇軾《菩薩蠻》詞中有“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句,辛棄疾《菩薩蠻》有:“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句,常常為人們引用。林語堂先生曾描述過女子纏足後的步態:中國女子的纏足,完全地改變了女子的風采和步態,“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而正是這種“可憐的感覺”,膨脹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優越感。從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詭密”。



堯曛


 

  在現在我們發現一些女性愛美,都會穿著一些高跟鞋,而回家之後,看到直接被擠壓成紅色和紅腫的腳趾,一些女性就抱怨起來,穿高跟鞋真的太難受了,

而其實在古代有比這更讓人難受的事情,就是女性必須得裹腳,不然這樣的女人是沒人願意娶她的,那麼為何在古代,裹腳很痛苦,女性還得必須裹腳呢?

  

  相信很多網友們都聽過三寸金蓮,這個成語,說的就是在古代女性以小腳為美,相傳,最初的裹腳還是來自於李煜,相傳李煜在一次宴請大臣的時候,請來一些女子跳舞,但是想要跳出優美的舞蹈,也是有要求的,除了女性社體苗條之外,還需要有一雙小腳,小巧玲瓏才行,所以李煜下令,從哪個時代開始,風靡起來女性開始裹腳。

  

  雖然這樣的要求滿足了一些達官貴人的慾望,但是實際這對於女性來說是一種迫害,我們人體腳趾都是肉長的,受到擠壓之後,必定開始紅腫起來,而隨著時間的長久,就會形成和當時穿著的鞋子一樣了,從上圖中大家可以看到,這和豬腳有什麼區別?

  

  長時間的纏足限制了女生日常活動,使得她們疾病纏身。而且,古人還愚昧的認為,纏足有利於女生的生養,腳越小,屁股越大,越好生兒子。這種思想竟然長時間的影響著女人,一直延續到清朝。

  

  其實在古代裹腳女性從小時候幾歲就開始了,如果不裹腳的女人,這樣的女子是很難出嫁的,但是在清軍入關了之後,認為這是對女性的折磨,所以就慢慢取消了這樣的制度,不得不說,在古代女性裹腳和我現代女性穿高跟鞋,相比起來,還是古代女性受到的傷害比較大一些。


路之意


纏足在現在看來是一種陋習,我們從一些圖片可以看出,確實令人噁心至極,甚至不忍直視,可以用恐懼兩個字來形容。但是當時的人們可不認為這是什麼陋習,反而以不裹腳者為醜。裹腳在中國古代被普遍認為是一種美的形象,而且還美名其曰“三寸金蓮”,可見當時人們的審美觀跟現在完全是顛覆的。

裹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說法不一,有的說是從隋朝就開始了。傳說隋煬帝要在民間挑選100個女子在岸邊拉龍舟,有一個女子非常痛恨隋煬帝,就讓鐵匠打造了一把又尖又細的刀藏在鞋底。而且故意把自己的腳裹緊,然後穿一雙很小的鞋子,在鞋底綁上一朵鐵的梅花,這樣走路一步地上就印出一朵梅花,非常好看。隋煬帝聽說後龍顏大悅,就召女子入宮準備欣賞她的小腳,女子脫鞋的時候趁隋煬帝不注意在鞋底拔出小刀刺向隋煬帝。雖然沒有刺到,但隋煬帝的手卻被刀颳了一道口子。於是隋煬帝下令凡是小腳的女人都不要挑選,於是民間女子紛紛裹起了腳。

有的說是從南唐開始,南唐皇帝李煜喜歡小腳的女子,於是宮廷裡的女子為了討皇帝喜歡紛紛裹腳,裹腳從宮廷傳到民間成為一種時尚。

但普遍的說法是裹腳起源於北宋後期,盛於南宋。裹腳在明朝發展到了鼎盛,明朝女子皆以裹腳為美。清朝入關後曾一度禁止裹腳,因為滿族沒有裹腳的習慣。康熙皇帝還下旨禁止裹腳,但收效甚微,於是就沒有禁止了。

裹腳一般從四五歲就開始了,把大拇指以下的四個腳指頭用力壓向腳底,然後把布用力纏住女孩的雙腳,使腳肌肉緊繃,裹得越緊越好,裹好之後有的用針縫好,以免鬆動。

一雙裹腳布,一缸心酸淚。裹腳的女孩疼得齜牙咧嘴,還不能解開,也不能說疼,伴隨的只有兩張眼淚。裹好的腳晚上有可能疼得整晚都睡不著,為了能使腳部血液流通,白天就讓人扶著走路。久而久之,裹住的腳就慢慢定型下來,也就產生嚴重的變形。

裹足者都是穿很小很尖的鞋子,也就是大家所說的三寸金蓮鞋,有的會在鞋面繡一朵漂亮的花。任何一樣東西,只要有價值就有存在的意義。那麼古代女人的腳被視為是女人最隱私的部位,你可以碰女人的胸部,但絕不可以碰女人的腳。特別是裹了布的小腳,就更加顯得珍貴了。那時候女人的腳只能給自己的丈夫看,別人連碰的機會都沒有,否則就是侵犯隱私權了。

女人裹腳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不裹腳的女人嫁不出去。這在現在來看當然是令人匪夷所思,但那時候相親首先看的不是你臉蛋長得漂不漂亮,而是看你的腳長得小不小,如果腳小,就是漂亮,就好嫁。腳大的女孩不但出嫁成問題,而且還會被人們嘲笑。這實在是顛覆了我們的審美觀,看到這裡估計很多人要開始懷疑人生。心理陰影面積有多大暫且不說,實在無法理解那時候人的審美觀為什麼是如此顛覆的?

所以很多人天天喊著要穿越古代,有三妻四妾,男的穿越過去看到女人嚴重變形的腳會有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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