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一個女作家對人性的感嘆,對生命力的鼓吹

文|煙火裡的微光

牛虻絕對不是個好東西,嗜血的畜生,雄的繁殖,雌的吸血。它們像蒼蠅,卻比蒼蠅大,它們又黑又壯,揮舞著刺吸式的嘴巴,嗡嗡與牛馬羊豬之中 ,歌唱於水田、沼澤地、汙水匯聚之處,白日吸血,夜晚密議。東北人稱作“瞎虻”,頂著一個大頭,專門快速襲擊頸部露出部分,啄取大塊皮肉而逸去。

這實在是種可惡的生物。

但這種生物到了愛爾蘭女作家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那裡,卻寫成了一個昂揚向上,極具生命力的主角。

沒錯,《牛虻》是一部長篇小說,主人公就叫牛虻。當他還不是牛虻之時,他叫亞瑟。但他也可憐,在被誤解之時,他佯裝投河赴死,卻爬上了岸,奔赴南美。當他帶著一身傷疤回到故鄉之時,他已經是一個徹徹底底的牛虻,一個堅定的革命者。

他參加了一系列的關於國家獨立統一的鬥爭,並最終獻出自己的生命。

牛虻,在這時候,成了光芒。成了一個女作家對人性的感嘆,對生命力的鼓吹。

《牛虻》,是一個女作家對人性的感嘆,對生命力的鼓吹


01.牛虻,是被苦難磨鍊出來的堅強


牛虻是有信仰的,他跟普通的人一樣,也在篤信上帝。他相信上帝一定會拯救人間,引人走向光明。他帶著上帝的保佑,參加了當時意大利黨的革命活動。

可是,把他帶入死亡邊緣的,恰恰是他所信仰的上帝的使者。每當他懺悔的時候,牧師卡爾狄都在傾聽。這位上帝的使者得知了他的秘密,果斷告密。牛虻入獄,等待死亡,陪同的,是他的戰友。

這一切,他都接受了。令他不能接受的是,他向來崇拜的神甫蒙泰尼裡,竟然是自己的父親,也就是說,他是他崇拜者的私生子。

這時候,上帝,成了他懷疑的對象。

當他懷疑上帝的時候,他的戀人瓊瑪也在懷疑他。因為,他的禱告出賣了同志。

這個年輕人遭受了常人難以想象的折磨,導致他變成一個瘸子,滿臉傷疤。

但,他從未屈服。

這位女作家很“過分”,據說,他想讓牛虻帶著原罪降生於世界上 。

《牛虻》,是一個女作家對人性的感嘆,對生命力的鼓吹


02.信仰,即是對自我之懷疑


原罪,往往讓人懷疑自我。因為它總是莫名其妙的存在於血脈之中,與生俱來,受人白眼,讓自我內心壓抑、不安,少很多歸屬感。

牛虻就是如此,他本是英國富商博爾頓的養子,生父為後來擔任紅衣主教的蒙泰尼裡。那可是教主,牛虻最敬重的人。但他從小沒受到這位紅衣教主的任何有關父親的關懷,他只是崇拜著這位與自己有血脈關聯的父親。

雖然,他以自己的如此出身而感到羞恥;

雖然,那位寬宏大量的船主寬恕了他母親的罪過。

但每個人都在為這種“原罪”付出代價。牛虻處在一片陰霾之中,哥嫂的惡語相加,母親的膽小怕事、忍氣吞聲,養父的裝聾作啞、不聞不問。

牛虻開始懷疑自己。懷疑自我。

雖然,他篤信上帝。但他的氣質一直猶豫。

雖然,他心地善良 ,沉默寡言,甚至具有單純誠實的人格優點,但他的內心,也是個敏感的人。

雖然,他衣食無憂,不知生活之艱辛,不明世事之險惡,心中充滿了善良和對上帝的敬仰。可他的精神依然空虛。

所以,才有他不斷地懺悔,不斷地懺悔,甚至把自己的熱血事蹟當作懺悔的內容。

可是,事實證明,上帝欺騙了他。欺騙了他所有的善良、崇敬與單純。

在那一瞬間,一個單純的內心爆發出無法掩藏、無法調和的衝突。宗教與道德,信仰與理性,雖共存於他身上。

但他,已經開始懷疑。

懷疑自我,懷疑自己的信仰。人性、倫理之間,出現激烈的抗衡。

父與子,截然對立。

事實與自我,開始較量。


《牛虻》,是一個女作家對人性的感嘆,對生命力的鼓吹


03.當人被生活和信仰打倒時,也正是人之生命力爆發的時候


“在現代性社會道德理性化過程中,我們面臨的人物之一,就是以理性的力量與方式,從人類的歷史與經驗中,莊重地尋求人的存在意義與終極目的性,尋求道德的神聖性,尋求信仰。”這是人們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也許也正是這位女作家想說的。

作家與普通人實際上沒什麼區別,他們也對美好、和平生活有無限的嚮往 ,雖然,他們可能描繪著邪惡,描寫著不那麼美好的悲傷,但他們在不斷地啟示人們——當人被生活和信仰打倒時,也正是人之生命力爆發的時候。

這種爆發,可以使脆弱成為臨危不懼,可以使怯懦成為寧死不屈,可以使善良成為不斷戰鬥的底氣。而這些,卻是一個女作家告訴我們的。

這很讓人驚奇。

但一點也不令人驚奇,這位女作家的經歷,本身就充滿了驚喜,當然,也有驚險,同時,經受了磨難。

艾捷爾·麗蓮·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1864年出生於愛爾蘭科克市一個學者家庭。幼時喪父隨母遷居倫敦。1882年於德國求學,1885年回國。

1887年,她就在倫敦結識一些流亡的革命者,秉受並標榜俄國民粹派作家克拉夫欽斯基的思想,並專門去俄國過了兩年。

之後的日子,她依舊奔走於流亡者的活動中,並擔任俄國流亡者創辦的《自由俄羅斯》雜誌的編輯,同時開始創作。

這個過程中,她一定見識了不同於普通人的亂糟糟的苦難,也見識了那些不屈的鬥爭精神。見識了更多的邪惡,否則,她不會那麼真實、細緻、深刻地去揭露那些醜惡。也不會寫出蒙泰尼裡主教的陰險狡猾、殘酷反動的本質。

這位主教的邪惡,邪惡到你無法想象,他竟然親自殺死了自己唯一的愛子,並妄圖讓別人同意這種處決辦法,以卸脫自己的罪責。

而這些人物,竟然都不是醜陋的,相反,他們長得蠻帥的,但他們的行事一點兒也不帥,卡爾狄神父,作為上帝的使者,卻無所不用其極的誘使天真幼稚的亞瑟說出了驚天秘密,釀成流血事件。

人們說,牛虻是個具有核心意象、象徵意義的人物。

人們說,作者之所以選擇這種令人討厭的蠅蟲作為主人公的名字。是因為具有深化寓意。因為希臘神話中,萬神之王宙斯愛上河神之女伊俄,卻懼怕天后赫拉的報復,便將美女伊俄化身為一隻白牛放逐於天河之濱。但天后的嫉妒,是天級別的,她竟然派出一隻牛虻去攻擊牛犢,使她顛沛流離,奔跑了半個世界。最後受盡磨難的伊俄來到非洲埃及,才恢復了人形。這是多麼苦難的神性折磨?!而《牛虻》的主人公在被處決只是,留給了女友瓊瑪一首小詩,目的就是為了解開“牛虻之謎”。

也有人說,這是具有哲學意味的。

因為蘇格拉底當年在街頭演說只是,以擅長激發人們自身所潛藏的知錯和糾錯能力著稱。他把這個歸結為理性。

而對於這種理性的激發,正是對雅典統治者的威脅。

蘇格拉底就是這樣被送上法庭的。那時候,他已經七十歲,罪名是:“褻瀆神和毒害青年”。

開庭的時候,觀眾有五百人。蘇格拉底開始申辯,他說,別緊張,你們看看,如今的雅典就是一批昏睡的駿馬,我不算什麼,我只是一隻牛虻,不斷叮咬這匹駿馬,讓他警醒。

雅典人沒有承認蘇格拉底偉大的“牛虻”身份,把他送給了上帝那裡。

這是多麼深的哲學隱喻?!《牛虻》裡的牛虻不正是如此麼?

《牛虻》,是一個女作家對人性的感嘆,對生命力的鼓吹


但,我覺得,《牛虻》,只是一個女作家對人性的感嘆,對生命力的鼓吹。

人對自我、對人性懷疑和思考,人的生命力的迸發,恰是來自於一切苦難的經歷磨練,包括自我懷疑的激發。

(全文完)

作者簡介:煙火裡的微光,喜歡分享小確幸,專注心理和情感,希望一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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