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健委:慢病患者開藥量,視情況可放寬到三個月

市衛健委:慢病患者開藥量,視情況可放寬到三個月

慢病患者需要定期去醫院開藥。針對一些患者提出希望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多開一些藥的想法,衛生健康部門表示,這個想法能落實。

在今天下午舉行的北京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高小俊說,衛生健康部門已經注意到慢病患者提出的需求。近日,市衛生健康委和市醫保局下發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門診開藥有關問題的通知》。

高小俊說,下發通知是為了減少市民到醫療機構就診次數,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同時保障患者治療要求。在此次疫情期間,一是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明確診斷並需要長期用藥的,接診醫師在保障用藥安全的條件下,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適當增加開藥量,開藥量可以適當放寬到三個月。對符合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長處方藥品都可以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二是接診醫師要根據患者病情合理開具處方,如果患者存在病情不穩定等不適宜開具長處方情形的,相當醫療機構的醫師一定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這個內容已經下發到各區和相關醫療機構,並已迅速部署。

如果慢病患者開藥不方便,也可請家人代替開藥。按照實名制就診管理辦法,被委託人代開藥時,醫院會做代開藥登記,需要攜帶委託人的身份證和社保卡之外,還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證、確診醫院的門診病歷(或出院診斷證明)。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 賈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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