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裁決韓日慰安婦協議不違憲,文在寅是否可以改善對日關係了?

新文化街男孩


首先,回顧《韓日慰安婦協議》是如何簽署?

2015年10月份,朴槿惠政府在美國的威逼利誘下,朴槿惠冒天下之大不韙與日本簽訂了這個協議,主要內容:“日本向韓國政府主導的’和解與治癒基金會’出資10億日元’,自籤協議之日起,韓國政府和民間組織對慰安婦歷史遺留問題再不“提起”。


該協議是“秘密簽署”,事後引發韓國民意大地震,當時群情激憤大罵朴槿惠是“賣國賊”。此事也為朴槿惠被彈劾下臺埋下伏筆,本來樸的父親朴正熙是“韓奸”是歷史事實。可韓國經濟的發達輝煌與“韓奸”關係重大,比如,目前韓國的全球知名十大企業的“祖宗”都是“韓奸”。現任政府為了順民意,達到徹底清算朴槿惠的政治目的,單方面撕毀《韓日慰安婦協議》,這讓日本政府怒火沖天,主因是1965年《日韓請求權協議》就將慰安婦和勞工問題一次性解決了,當時日本政府賠償韓國8億美元,這在當時韓國全年財政收入才39億美元,是個天文數字。朴正熙正是利用這筆賠款大搞基礎設施建設,日本也心安理得大力投資幫助韓國發展經濟,韓國至所以有“漢江奇蹟”,說實話,日本功不可沒。


韓國政府自撕毀《韓日慰安婦協議》和最高法裁定幾起“勞工賠償案”日本敗訴後,今年7月,日本政府對韓國經濟進行全方位的制裁封殺。如今,韓國經濟增長率是10年以來最低點2%。據報道,民眾吃泡菜都有些“緊巴巴”。

當前,韓國正值多事之秋,文總統可謂四面楚歌,韓國憲法法院對《韓日慰安婦協議》的裁決就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上裁判。

12月27日,韓國憲法法院裁定《韓日慰安婦協議》不屬於違憲審查的範疇。憲法法院實實在在耍了個“大大的滑頭”,玩弄文字遊戲,在汙辱民眾的智商,或許這才是真正的“政治”。

首先,《韓日慰安婦協議》作為朴槿惠政府與日本政府之間簽署的國家間文件,理所應當代表韓國的政府行為,憲法法院審查是天經地義。可宣判結果是“不屬審查範疇”,

從表面上看,似乎支持了朴槿惠,實際上在幫助文總統解困,不再刺激日本政府,緩和兩國關係以解韓日貿易戰之困局,起碼想作到不給政府添亂不幫倒忙。也真難為憲法法院了,當然對文總統與日本政府之間改善關係大大有利。反之,剛剛有點和風細雨的兩國關係又要回到冰天雪地。


何由之


據韓聯社12月27日報道,韓國憲法法院當天作出裁決,確定韓日政府間簽署的“慰安婦”協議不屬於違憲審查範圍。韓國憲法法院表示,這是韓日政府基於解決歷史問題、保持合作關係原則達成的一項政治協議和外交決策,圍繞該協議的有關評價也屬於政治範疇,並非違憲審查範圍。


很顯然,韓國憲法法院並沒有裁定“慰安婦”協議不違憲,而是裁定“慰安婦”協議不屬於違憲審查範圍。這是韓國憲法法院搞折中、玩太極,某種程度上可以說,也是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韓國憲法法院如果裁定“慰安婦”協議不違憲,肯定得罪韓國總統文在寅。2015年底,朴槿惠政府與安倍政府簽訂“慰安婦”協議——日本以輕飄飄的10億日元,妄圖將“慰安婦”問題一筆勾銷,這可能嗎?對韓國人尤其是“慰安婦”受害者及其家屬公平嗎?所以,文在寅上臺後,認為“慰安婦”協議傷害大多數韓國民眾的感情,應該廢除“慰安婦”協議。如果韓國憲法法院裁定“慰安婦”協議不違憲,這不是打文在寅的耳光?


然而,如果韓國憲法法院裁定“慰安婦”協議違憲,打了朴槿惠的耳光事小,惹惱了日本更麻煩。一方面,“慰安婦”協議是朴槿惠政府與安倍政府簽訂的,怎麼韓國換了總統就不承認“慰安婦”協議了呢?所以,安倍政府一直要求文在寅政府履行“慰安婦”協議。另一方面,日本今年7月起史無前例地制裁韓國,就是因為韓國法院判決幾起韓國勞工案惹惱了日本,眼看文在寅與安倍剛剛進行了15個月以來的會面,兩國關係剛剛有點緩和的跡象,如果韓國憲法法院裁定“慰安婦”協議違憲,必定讓日本大為光火。在韓國,雖然立法、司法、行政相對獨立,但司法豈能不為韓國政治服務?


2016年3月,29名“慰安婦”受害者和12名遺屬向韓國憲法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審查“慰安婦”協議是否違反憲法,這當然給韓國憲法法院出了難題,讓韓國憲法法院左右為難,所以,韓國憲法法院三年多沒有作出判決。嚴格說來,韓國憲法法院應該作出判決,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違憲就是違憲、不違憲就是不違憲,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但是,韓國憲法法院不敢獨立辦案,而是見風使舵,根據韓國政治風向辦案,讓外界唏噓不已。其實,這從韓國憲法法院8名法官一致通過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彈劾案就已經看出——當時韓國憲法法院中的法官有“朴槿惠的人”,但也不得不同意彈劾朴槿惠,因為韓國民眾自從“親信干政門”爆出後就堅決要求朴槿惠下臺。


韓國很多東西學西方,什麼三權分立,其實是邯鄲學步、東施效顰——韓國憲法法院尚且不敢獨立辦案,韓國其他各級法院豈敢獨立辦案?在朴槿惠系列案尤其是朴槿惠案中,屢屢出現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的情況,一點也不奇怪。韓國憲法法院這次裁決“慰安婦”協議不屬於違憲審查範圍,充分說明韓國司法並不獨立,完全是為當下的韓國政治服務。


毛開雲


不得不說,韓國憲法法院幫了文在寅一個大忙,韓國憲法法院此事打擦邊球,聲稱《韓日慰安婦協議》不在憲法法院的審查範疇,說《韓日慰安婦協議》屬於政治和外交範疇,沒有法律效應,就是“政治策略”,幫文在寅向日本釋放一個“非敵對關係”的信號,是韓國總統文在寅向日本道歉、認錯的信號!

朴槿惠擔任韓國總統期間,奉行對日友好的外交政策,積極改善韓日關係,就二戰期間遺留的慰安婦問題達成協議,史稱《韓日慰安婦協議》,日本就慰安婦問題出資10億日元,作為對韓國慰安婦的賠償。

朴槿惠2017年被彈劾下臺,文在寅繼任總統之位。文在寅上臺之後,對好朋友盧武鉉的政策照抄照搬,對日本態度強硬,拿二戰期間的問題說事,拿慰安婦問題說事,拿二戰期間的勞工問題說事,讓日本增加賠償金。日本方面認為,按照協議,日本已經賠償過韓國,是韓國無理取鬧,不講誠信。日本態度強硬,韓國直接對日本在韓企業下手,凍結日本在韓企業的資產。

老虎不發威,文在寅、金命洙等人把日本當病貓,越發得寸進尺。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早已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一把火燒起貿易戰,拒絕把日本的半導體材料賣給韓國,直接卡主了韓國的經濟命脈,文在寅終於意識到,韓國在日本面前如此卑微,一招就可以讓韓國經濟地動山搖。

韓日貿易戰被安倍晉三點燃之後,文在寅和韓國民眾一樣,反日的目的不是要把日貨拒之門外,而是抗議日本不把日貨賣給韓國,韓國需要大量的日貨,沒有日貨,三星電子產業都會癱瘓。安倍晉三一招就打中了韓國經濟的七寸,文在寅被逼得沒有辦法,只有給安倍晉三寫信,求安倍晉三手下留情!

如今,韓國憲法法院聲稱《韓日慰安婦協議》不在憲法法院的審查範疇,文在寅就是通過這一舉動告訴日本,告訴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韓國已經承認《韓日慰安婦協議》,承認日本已經就二戰遺留的慰安婦問題和勞工問題做出賠償,韓國不再反日,韓國要和日本重新交好!

韓國憲法法院聲稱《韓日慰安婦協議》不在憲法法院的審查範疇,就是韓國認錯的一種方式,是文在寅對日外交政策錯誤的反省,這一局,文在寅敗給了安倍晉三,韓國敗給了日本!


老鱷魚觀天下


什麼是司法獨立?就是司法機關不依附任何黨派組織的指示和命令,根據國家現有的法律法規,經過司法程序合議後,進行獨立司法判決。

不知道為什麼有人,一見到韓國司法判決,就認為韓國司法判決,就是文在寅總統指揮下的“政治判決”。難道說,文在寅下臺後,韓國司法判決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就會改朝換代?還是跟著文在寅死翹翹?

韓國司法判決的獨立性,雖有瑕疵,整體上看,瑕不隱玉。

韓國建國71年,結束獨裁統治也僅有32年。韓國經濟迅猛發展,國家進入發達國家行列,百姓安居樂業,犯罪率極低。這和韓國司法系統的廉潔自律分不開的。

韓國的三權分立的表現,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司法獨立。

近日,韓國憲法法院,就慰安婦及遺屬遞交的申訴狀,要求判決朴槿惠政府在2016年和日本政府簽訂的《韓日慰安婦協議》,違反了韓國憲法一事,進行最終判決。

韓國憲法法院,判決朴槿惠和日本安倍政府簽訂的有關慰安婦協議,沒有違反韓國憲法“關於保護公民有關財產權益”的規定。

韓國憲法法院的判決,既不是向文在寅政府的低頭獻媚,也不是為了替朴槿惠的罪行開脫。而是就事論事,根據憲法規定,做出的司法解釋和判決。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超越黨派利益之上的法律。具體到法律法規上面,有的違法犯罪,並不適合動用憲法層面解釋或者進行判決。就像開車酒駕,肯定是違法,絕不能稱之為違憲。

朴槿惠和日本簽訂的《韓日慰安婦協議》,沒有通過韓國國會正常審議,甚至還存在秘密協議。這個問題是否違法不得而知,不過沒有違反韓國憲法。這就是韓國憲法法院判決宗旨。

韓國憲法法院判決,在韓國沒有引起黨派之爭,沒有引起街頭示威遊行,沒有引起大規模的抗議活動,就說明韓國憲法法院的判決,是公正可信。

把對這一次韓國憲法法院判決,沒有必要進行過分解讀。否則就是畫蛇添足。


阿佩呀


韓國大法院判定朴槿惠執政其間與日本薟定的韓日慰安婦協議違憲沒有違犯程序,並沒有說此協議沒有違法,如果大家還有記憶的話,當初朴槿惠與安倍晉三制訂的慰安婦協議是陰陽合同,表面上對外公佈的內容是符合韓國民眾意向的合同,由曰本政府給韓國慰安婦受害者共計1O億元賠償,另一份合同卻規定韓國在國內拆除慰安婦銅像,把慰安婦的文字內容從教科書中刪除,更重要的內容是慰安婦問題從此劃上句號,韓國政府不再向日本追繳慰安婦題案,這份陽陽合同在四年前隨著日本10億元到帳,實際上巳經生效,兩國政府首腦薟訂的正式合同非同兒戲,不會為韓國的政權變更而作廢,此次韓國舊事重題,明顯是對日本示好,日本最近解禁了對韓國的電子產品制載,又在最新中日韓交流會上兩國領導人握手言歡,兩國關係正在回暖,朴槿惠坐在首爾拘留所裡不知會作何感想,關押1O00多天了,不知什麼時候才會重獲自由。


永遠是學者


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韓國憲法法院對一份對日韓兩國政府在2015年達成的“安慰婦協議”的違憲訴訟做出判決如下:拒絕受理。



韓國憲法法院給出的理由是:該協議“身份不明”!也就是說,該“安慰婦協議”是一份日韓兩國“私下”達成的外交共識,尚未達到政府法規的地位。是一個“政治解決議案”。不在憲法法院的受理範圍。

日韓兩國之間在2015年達成的這份‘’安慰婦協議‘’,旨在結束兩國對於在二戰時期所發生的安慰婦問題的長期糾紛。日本軍隊在侵韓期間,要求韓國方面為每70名日軍,配置1名韓國婦女提供性服務。日本軍隊在國內,傳統上就得到日本天皇的“恩澤”,擁有享受安慰婦(自願服務或軍中妓女)的“權利”。二戰時期,日軍佔領了韓國之後,卻同樣也強行在軍中施行“安慰婦軍規”,其中也難免發生了眾多被強迫或非自願的“安慰婦”。



(安慰婦雕像)

二戰後,歷屆韓國政府和民間,都一直對日本軍隊在二戰時期犯下的‘’安慰婦罪行‘’憤憤不平,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賠償。

於2015年,當時的韓國朴槿惠政府,通過外交途徑,與日本政府“私下談判”,最後達成共識:永久性地,不可逆轉性的解決日韓之間的“安慰婦問題”。具體就是,日本政府公開發表一份對二戰時期,駐韓日軍的安慰婦問題進的公開道歉。同時,日本方面出資約10億日元(約9百萬美元),設立一個“安慰婦基金”,用來賠償倖存的安慰婦或死去的安慰婦的家人。



(韓國安慰婦倖存者)

儘管日韓政府之間簽署了這份“安慰婦協議”,卻沒有在韓國議會立法通過。同時也在韓國民間引起了很大的不滿。特別是安慰婦極其家人認為,韓國政府和日本政府“私下或閉門”擅自簽署這份安慰婦協議,把他們排除在外。由此,這份“安慰婦協議”嚴重侵犯了他們的財產權,以及“接受國家的領事保護權(

their right to receive diplomatic protection from the state.)。

由此,於2016年,二戰時期的韓國安慰婦極其家屬向韓國憲法法院提交了一份訴訟,要求憲法法院判決“安慰婦協議”違憲,無效。

昨天,韓國憲法法院做出不受理安慰婦及其家屬提出的訴訟之後,代表訴訟者的律師說,韓國憲法法院的決定非常令人失望。因為,韓國憲法法院接受訴訟,宣佈“安慰婦協議”違憲,無效之舉,應該是讓韓國從安慰婦的傷害中,得以治癒的一個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之後上臺的韓國總統文在寅,當初是極力反對“安慰婦協議”的。他曾經說,日韓兩國之間達成的雙邊協議~“安慰婦協議”,既沒有解決“安慰婦問題”,又沒有反映安慰婦受害者的心聲。

然而,這次憲法法院的“判決”,也沒有反映了文在寅的“心聲”!他不是一直反對“安慰婦協議”的嗎?作為總統,文在寅要影響韓國憲法法院的判決,應該也不難!

然而,文在寅也應該心知肚明,當下韓國面臨的最大問題是韓國經濟不景氣問題。而“破壞”韓國經濟的罪魁禍首,卻恰恰是是日韓兩國關係的“惡化”。



如果韓國憲法法院判決“安慰婦協議”違憲,需要廢除。這無疑會導致日本政府的不滿。結果只會對日韓關係雪上加霜!

由此,文在寅目前暫時把安慰婦問題擺在一邊,不去理會。他這樣的做法是“明智”的,可以藉此機會,改善日韓關係。

不過,憲法法院本身就是一個政治屬性的“法庭”,做出有利於時任政府的政治性裁決,也是情理之中的了!


顏二哥有言23


改善日韓關係的鑰匙掌握在日本政府手中!27日,韓國憲法法院判決《韓日慰安婦協議》不適合憲法審查範圍,這顯然是糊塗官判糊塗案。這種中庸的判決不會減少韓國民間的反日情緒,只會說明韓國想與日本政府之間解凍並不和諧的關係,韓國憲法法院代表文在寅政府在向日本政府示好。

韓國的慰安婦問題,關係到韓國民間的民粹主義,韓國憲法法院的判決只能再次激起韓國民間對日本慰安婦問題的憤怒。也只能激起韓國民間對政府“不作為"的憤怒。

韓國的慰安婦問題由來已久,由於韓國朴槿惠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慰安婦問題備忘錄時,沒有同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當事人)具體的協商,因此一直沒有得到韓國民眾的諒解。

韓國憲法法院這次的判決,實際上是非常矛盾的,作為法院,應該是是非分明的地方,韓日“慰安婦備忘錄",要麼違憲丶要麼不違憲,二者必取其一,不存在“不適合憲法審查範圍”之說。如果是說不適合韓國的憲法審查範圍,那麼,韓國憲法法院又是幹什麼的?


為什麼韓國憲法法院駁回了《韓日慰安婦問題協議》訴訟請求?

韓國外交部認為該協議不適合憲法法院審理範圍,要求法院駁回訴訟請求。韓國外交部和韓國憲法法院的這一舉措,是在擱置爭議,故意模糊概念。此判決是在為文在寅著想。文在寅政府可以視民情而動,掌握民情動向的主動權。韓國的民情,如果反對情緒高漲,文在寅的韓國政府可藉助韓國的民情向日本安培政府施壓。文在寅政府是在向日本政府表明,證明反對巜韓日慰安婦備忘錄》並非是韓國政府行為,而是韓國民間的自發舉動。日本政府因此而導致的對韓國經濟制裁是完全錯誤的,是錯怪了文在寅政府。同時,也證明朴槿惠與日本簽訂“韓日慰安婦備忘錄"是違背韓國國民意志的。

韓國與日本改善外交關係和經貿關係的主動權在日本人手中,並不因為韓國的一次“讓步“就會決定韓日關係的走向!


老狼48440790


正常對待處理。



劉愛源


韓國憲法法院~並沒有直接判定《韓日慰安婦協議》不違憲,而是說這不屬於合憲性審查的範疇

憲法法院耍了個大大的滑頭,這是在玩弄文字遊戲,是在汙辱民眾的智商,連三歲的小孩都能看出其中的名堂來。表面上看好似支持了朴槿惠,其實是在幫助文在寅政府解困——解韓日貿易戰之困,起碼想做到不添亂不幫到忙。

我從三個方面予以解瀆:



首光,《韓日慰安婦協議》作為朴槿惠政府與日本之間簽訂的國家間文件,理所當然代表的是韓國政府行為,對之進行合憲性審查那是天經地義。

2015年10月份,在美國的威逼利誘下,朴槿惠政府與日本簽訂了這個協議,日本向韓國政府主導的“和解與治癒基金會”出資了10億日元。這筆錢早都到賬,不管花完了沒有,反正一直在韓國政府的掌控之下。文在寅政府上臺後,為了達到清算朴槿惠的政治目的,單方面廢除了這個協議,並且凍結了這筆資金。看看,《韓日慰安婦協議》從簽署到廢除都是韓國政府(總統)在操作,那政府權力的來源(授權)是哪兒?當然是韓國憲法了。韓國憲法法院作為最高的、唯一的合憲性審查機構,當然對韓國政府(領導人)所有的行為都有權進行合憲審查。



其次,憲法法院之所以推諉扯皮打了擦邊球,主要是為了幫助文在寅總統解困。法律為政治現實服務,再一次在韓國活靈活現地上演。

韓國憲法法院編了一大堆的說詞,其實最沒法說出口的原因是:積極吸取去年大法院的審判教訓,即判處二戰勞工賠償案,扣押日本企業在韓的資產,導致了今年7月份以來日本藉口對韓國發動貿易戰,韓國損失慘重。如今韓日關係處於最關鍵的“解釦”時刻,如果憲法法院將《韓日慰安婦協議》判決為違憲,必將刺激日本的敏感神經,或使得韓日關係雪上加霜。韓國正值多事之秋,文在寅總統四面楚歌,所以,憲法法院再不能搞火上澆油的事兒了。

如裡憲法法院判決《韓日慰安婦協議》不違憲,那就說明朴槿惠的做法正法正確的,這不是活生生地打文在寅總統的臉嗎?這不就說明文在寅總統上臺後廢除這個協議又是違憲的嗎?所以,憲法法院左右為難啊!



最後,憲法法院為啥要走中庸之道呢?無非是想給自己留餘地,退而求其次的背後,是高度地講政治。

對於《韓日慰安婦協議》,憲法法院本應是旗幟鮮明:要麼判它違反憲法,要麼判它不違反憲法。可是憲法法院卻選擇了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手法——不屬於審查範圍。韓國與日本政府的白字黑字在那兒放著,而且進入了實施階段。上一屆政府在簽訂,這一屆政府在廢除,難道憲法法院搞不懂這是在幹什麼嗎?

事實上,自《韓日慰安婦協議》簽訂以來,一石激起千層浪,韓國民間就鬧騰的沒有停歇過,尤其是那些民粹主義分子,更認為這是對韓民族的侮辱。如此社會反響之大,媒體鋪天蓋地的炒作了三四年,憲法法院的那9個大法官難道充耳未聞嗎?所以,憲法法院也是被迫無奈——如果判決其違憲,如前文所分析,這倒符合文在寅的心理,可是有違韓國的政治形勢,形勢比人強啊!弄不好還會點燃民粹主義的火焰,反對黨會趁機煽風點火。韓國正值多事之秋,憲法法院只能講政治——退而求其次了。


書中有毒


因為受到7月1日日本方面發起的日韓貿易戰,韓國在此期間蒙受了巨大損失,這對於目前的文在寅政府來說,自然是希望改善與日本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希望日本方面能夠暫停對韓國的出口限制,讓韓國企業恢復正常運轉。而如今對於韓國法院關於《慰安婦協議》的判決,顯然是有意改善兩國關係的開始。


據韓聯社12月27日報道,韓國憲法法院當天作出裁決,確定韓日政府間簽署的《韓日慰安婦問題協議》不屬於違憲審查範圍。

憲法法院方面表示,這是韓日政府基於解決歷史問題、保持合作關係原則達成的一項政治協議和外交決策,圍繞該協議的有關評價也屬於政治範疇,並非違憲審查範圍。

《韓日慰安婦問題協議》是朴槿惠政府在2015年12月28日,韓日兩國政府達成的。根據協議內容規定,韓國政府設立的“和解與治癒基金會”,日本方面出資1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6388萬元)資金用以向受害者發放撫慰金。可是日本方面卻強調這一出資並非“國家賠償”,但是韓國民眾認為這樣的協議並沒有徵求受害者的同意,再加上日本方面的態度,因此遭到許多韓國民眾、尤其是慰安婦受害者的反對。



於是在2016年3月,29名慰安婦受害者和12名遺屬,通過“民主社會律師會”以該協議侵犯人格尊嚴、財產權及接受政府外交保護的權利為由向憲法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審查該協議是否違憲。而這樣的案件審理一拖就是3年,顯然,韓國法院在這3年當中並沒有直接給予駁回。這其中就涉及到了許多韓國政治的問題,尤其是朴槿惠執政韓國期間,文在寅所領導的反對黨是針對慰安婦問題向朴槿惠發難的。這樣我們也能明白為什麼慰安婦協議的嚴重性,畢竟這涉及到韓日關係。



而如今的文在寅政府也知道日本對待韓國問題上打壓的嚴重,知道日本拿捏著韓國的經濟命脈,也知道了朴槿惠政府選擇與日本方面妥協的原因。但是單打街頭運動,善打歷史牌的文在寅卻偏偏試探這條底線,結果遭到日本方面的打臉。沒有實力的情況下,就應該知道積攢實力,才能夠有翻盤的機會。顯然,朴槿惠政府對於當時來說做的還算是顧全大局,如今的文在寅政府被打臉之後,又不得不低頭做出這樣的審判,真是讓韓國更丟人!


如今的文在寅政府本身在經濟上就承受了2019年的低迷狀態,在7月份又遭到了日本政府的經濟制裁。這也導致文在寅的支持率一路走低,為了改變這樣的局面,顯然是拉高經濟是其必然的手段。但是這樣的前提就是結束日韓之間的貿易戰,讓韓國經濟得到一定的恢復。因此在11月23日韓國政府宣佈繼續維持《日韓軍事情報保護協定》,這本身就是向日本下跪。而如今又在《慰安婦協議》問題上下跪,這不還是祈求日本高抬貴手嗎?


只不過是日本方面是否會領文在寅的這份情?恐怕這還真的是個未知數。畢竟在韓國恢復《日韓軍事情報保護協定》以後,日本並沒有放棄對韓國的貿易限制。而日本外相河野太郎卻表示,協定到期根本不會影響日本的安全。只是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韓國此次是考慮到日美韓聯合對朝的問題做出的戰略性決斷。這也只不過是吹噓一下韓國,然後給美國主子看看的話語。而文在寅政府不收回二戰勞工問題的判決,似乎日本方面是不會善罷甘休的,恐怕這才是文在寅被打臉最疼的地方,我們拭目以待!(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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