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是否應當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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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是一個令人痛恨的角色。拐賣兒童使被拐賣的家庭經受了同孩子死亡般的痛苦,還要苦苦尋找被拐的孩子。耗費了巨大的時間與金錢,找到了還好受一點,若找不到將終身承受孩子被拐的痛苦,這是非常不人道的。

而對於被拐的孩子,拐賣途中的安全不能保證,疾病不會有人關心,餓了沒有人管。還可能要面臨毆打,虐待。承受的不僅僅是肉體的疼痛,更有失去父母親人的內心創傷。即使被找到了,也會成為終身的痛。

大家都有親人,都有父母,除了死亡,沒有人有權利是我們離開他們。我們都愛我們的家庭,愛我們的親人。不可能容忍任何人使任何家庭失去任何一個成員。因此我贊成。

而且死刑的目的並不是使人死亡,更大的作用是震懾作用,防止人們去觸犯法律。為此我認為我們要加強法律宣傳,達到減少犯罪率的目的。


—夢想—


肯定要判死刑。人販子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為了賺錢散盡天良把別人的小孩拐了忘掉,毀掉一個好好的家庭,多少家庭小孩被拐而弄的家破人亡。不判死刑,不足以服眾。要是在古代當人販子被抓住了會被當場打死應當千刀萬剮才行。


三妹妹的媽咪


必須死刑,絕不姑息,要不屢禁不止!讓骨肉分離那種心痛誰會理解!


隨緣82837125966


我不是學法律的。從我個人的理解,殺人就是剝奪了被殺人的生活狀態的延續。人販其實也是如此,也是剝奪了被販賣兒童在他的生活環境下的繼續生存權利。堅決支持槍斃。


Charton


對於刑法尺度和社會綜合因素有很大關係,當前我國綜合國力強盛,全國打擊腐敗及黑惡勢力成效顯著,人民安全滿意度挺高。在這種和諧社會環境下,重典的針對性會增強,亂世方用重典。所以,儘管人販子很可惡,還達不到“抓住就斃”的地步。


裝機帝


人販子和殺人差不多害的一家人不得團員,害的孩子一輩子見不到親生母親,對人販子就應該判死刑而且對買孩子的也該判刑,沒有買孩子的就少了人販子。


老萬163765590


關於人販子這個問題,直接涉及到買賣人口和拐賣人口的事件。以前在報道中,經常看到這類事情發生,但是,其中也包括了另類情況,比如兩家:一家二胎又生了女孩,一家二胎又生的男孩,所以就會找中間人的說合並談妥和相互交換孩子,具體條件:有的給對方錢,有的只是換孩子,不附帶任何條件,但是中間人的好處費自然是少不了的,所以在嚴打人販子期間,將中間這類人也劃分為人販子,因為他們已經涉及到買賣兒童了,以至於人們對人販子的產生的痛恨至極,正因為情況不同,所以被處罰的結果也不同!


崇州重陽王


支持重罪,終身不得出獄,導致販賣對象死亡的支持死刑,這兩條足夠。

原因一:導致圓滿家庭支離破碎,傾家蕩產。

原因二:人販子用非法手段致殘兒童為他們討錢謀利。


風行曾FXZ


這個問題應由法律來回答,從我個人情感上說,對這一類人應從嚴從重懲處,他們是人類的毒瘤,有他們的存在,讓許多有孩子家庭長期生活在不安之中。


用戶山高林密


人販子為了一點小利,一次就殺死好多人的心,讓好多關聯的親人痛不欲生,一輩子都給毀了,所以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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