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要不要把她衣服都丟掉?

張同渠


這種也是看情況吧,如果兩個人都跟仇人似的,那麼第一件事就是把和對方所有有關的東西都扔了吧,因為恨,恨死她了,還不趕緊把她的東西都扔了嗎?

如果更狠就是燒掉,這樣做也是不給你們自己留機會了,採取這種措施的人也是對她失望到極點,以後不可能破鏡重圓了。

還有就是一種情況,你希望她還能回到你的身邊,希望你們還能和好如初,留著她的東西等她歸來,要麼在就是你非常愛她,留著以後睹物思人,這種情況呢我建議你不要這樣,在你確定不可能複合的情況下,還是不要留吧,給下一任一點尊重,畢竟下一任是一定不想你留著她的東西的,現在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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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情蜜語


離婚了要不要把她衣服都丟掉?

一般講好象沒必要刻意保留,人家的東西能拿走,喜歡能用的就拿走,留下的隨你處理,希望有個念想的特殊用品,如內衣、照片等,你也可以收藏,離婚也不是陌生人,愛過,在一起生活過,就不要怨恨,離婚不管啥原因 ,那都過去事兒了,人都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為什麼分手了還要想不好的一面呢,那不是自尋煩惱。過去的東西留也好,棄之也好,只要不帶負面情緒都是無所謂的事,當然你若又有了現任,怕人介意,也可理解,同情達理,無可非議,這就看情況酌情處理。我是因自己一些問題,生活不如意,理解協商辦了離婚手續,在一起生活了九年,辦完手續還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感恩她對我生活的照顧,這麼長時間的陪伴,財產分配也都平和、禮讓,都沒計較,她走時大多屬於她的東西沒帶走,可以隨時來取,偶爾還回來關心,幫我拆洗大件,年節把魚煎好,我是個有血性的人,後來拒絕了她的幫助,自己的問題自己擔當,何必難為別人。她家父母給她找了個教師,比她還小兩歲,再婚後基本就不來了。直到現在她過去的衣物、鞋子、照片等還都保存完好,也算是個念想。前妻很愛美,她喜歡、用過的東西還算講究,衣服、鞋子也有點檔次,當然過去也願意打扮給我看,賞心悅目,現在有時還拿出她的東西欣賞,翻看她的照片,回憶過去快樂的時光,這難道不好嗎。幹嘛非要扔。


生命之光


離婚了處理好彼此的關係才更能體現一個人的素質!

畢竟相愛過,離婚了也不該弄的像個仇人似的。你可以把她的東西收拾好裝起來通知她來取或者送過去不是很好嗎?

男人不應該跟人家好時像個奴僕,嘴上抹了蜜一樣的,感情不在了就冷的像塊冰,有必要嗎?好合好散有何不可!

除非這個人過於缺德傷害了你,那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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