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電動車帶人,應不應該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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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自行車都能帶人,我和姐姐上學回老家50里路,一輛車,你騎一段我騎一段,國道上往返,也沒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有一次還掉路溝裡了爬起來繼續騎。現在即使農村自行車都不多了,電動車又快又省力,城裡農村都是這個代步,不讓帶人?中學門口去罰吧?如果出於安全考慮,出廠時後面不要加座椅,到頂速度20,跟汽車似的,你限120,那麼出廠就不該設計能跑150,雖然我不會騎電動車,我也覺得它的確方便老百姓,帶人帶貨都高效。


I取半舍滿I


說的好極了!制定這現有電動車不準帶人的專家可以與時俱進了!現在電動車早已今非昔比,比當年自行車可堅固的多了!七十年代我在國企上班的時候帶小孩送幼兒園路上被交警攔住過,車把上還敲過一個鋼印:違!等我小孩長大了自行車又可以帶12歲的小孩了。後來騎摩托車可以帶人了,但開了十幾年又禁摩了!再換電動車又不能帶人了。不知道國家這政策老是對百姓的生活方式帶來不便?現在的電動車比我當年的摩托車都重,剎車都是碟剎了。車胎都用上了汽車用的真空胎。我也想不通:憑什麼理由不讓電動車帶人?特別是去公交車不方便的地方,有的地方公交車下來還得走二十分鐘。電動車去一下多方便!非得兩個人一人騎一個?佔地!佔公共資源!且老伴身體差,騎車不安全,打的也只能夜壺裡出恭——暫中(無錫方言,偶爾的意思)


阿大看新聞


一,根據巜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如果這個條例規定至今仍然有效,那麼,電動車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是不會因帶人而受處罰的。但必須真正明白並自覺遵守這三個前置條件:一是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即應有必要防護措施);二是隻能帶一人;三是在城市市區所帶的一人其年齡限制在12週歲以下(即不能帶成年人)。也就是說,只有在市區範圍以外,才能帶一名成年人。

二,不符合上述規定,電動車帶人,根據不同情況,會受到一定的處罰。這是出於道路交通安全的考慮,也是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更是對騎車者自身、所帶之人及其他路人生命安全的負責,是最根本的、最大的人性化管理。

三,電動助力車現在是許多人民群眾出行或購物的代步工具,在按規定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比較安全,比較方便。但也必須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現在出現的問題比較突出的有:闖紅燈現象較普遍;騎行時接打手機電話較普遍;不符合載人、載物規定的問題時有發生;還有車速過快、在人行道自由穿行等問題的存在。這些都是安全隱患,所以請乘騎者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願我們每個人高高興興出行,平平安安回家。



玉堂行佛人


電動車不帶人是不可能的,那怕逮住罰款下次還會繼續帶,因為老百姓覺得方便,這等為民方便的事為何要屢屢禁止呢,試問一,如果不帶人,一輛變二輛,二輛變四倆,更加造成馬路的擁堵。試問二,電動車設計就是二人座,難道不能承載重量?況且帶人後騎行會更加小心,馬路上闖禍的有多少是帶人而造成的呢,交通部門應當有統計數吧,想必不帶人的闖禍要遠大於帶人的了,


老魚頭阿


電動車帶人是完全符合人的正確思維,是無法禁止掉的,客觀事實證明二點社會現象,一個證明電動車帶人是社會發展人的正常需要正常行為,二是證明,難道中國人是永遠教育不好的知法犯法的群體,究竟是少數製法的人有問題,還是大多數人認為帶人是很正常的行為


神維217


我就想不明白了,不讓電動車帶人帶貨,電動車的適用價值就大打折扣,這難道是制定者和使用者都願意看到的嗎?小時候和以前那些年代自行車都完全可以帶人帶貨,為什麼到有動力,製造結構都比自行車還要結實的電動車卻不能帶人帶貨,這是什麼原理?



電動車載人載貨有利的優點


電動車的出行有力的替代了自行車的年代,人們對自行車的使用年代都是記憶猶新,從兒時或者少年就開始學騎自行車,家中人口很多,卻就有一輛或兩輛自行車,對於上學,都是走著去上學。

到中學的時候才有自行車騎,並且在上學的路上還要順帶著載一個人,是為了同學們和同鄉幫個忙。這多純真悠閒,人們心中沒有什麼雜念,友情和奔往是意願。


現在的人怎麼了?動不動就是限制這個,禁止那個到底讓人怎麼樣出行使用交通工具?給老百姓帶來了更大的憂慮,你的憂慮也是我的憂慮,更是大家的憂慮,因為這方面使用交通工具的人群太龐大了,如果把這個利益鏈切斷,人們的怨聲會更大 。

他們的家人出行和孩子上下學怎麼辦?不可能一人配一輛電動車或自行車去騎,或者是買一輛小汽車開上,這個太不現實了。


帶貨,這個對於開一些門店或者做小生意的攤販來說是最方便的使用工具。就是兩輪車少帶一點方便快捷,能多送幾趟。三輪車多拉一點,但是方便性沒有兩輪車的好。兩輪車的方便靈活性要比三輪車更快一些,馬路窄一點的街道都可以走到,這才是很多做小生意的人的方便使用工具。


這樣的限制禁止對他們以後的影響會達到什麼程度?讓他們以後怎麼去短途運送呢?這都是大家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電動車載人載貨的缺點


載貨,兩輪車運運送貨物和帶使用工具的最多的人群是,做生意的攤點,門店,零散售賣人員,安裝人員,蔬菜瓜果店鋪。這些範圍的人群是最長使用兩輪車運送物品和購買物品。

有些人員在運送食品或者是物品的時候,電動車上放置的東西太多,寬度又大,妨礙行人和其它人員通行,也不利於自己行使安全避讓。操作電動車有時顯得笨重,不利於靈活操作。運送是可以儘量減少一點,把太寬太重的物品用其它車輛運送。



載人方面,像後面坐一個人完全是沒有問題,有些一家人全部載上,有些是三個,有些是4個連小孩。這樣行駛起來就顯得有些不靈活操作,在一些人員和車輛規避方面,都顯得笨重不方便。到一些突發事件就不容易規避,不能靈活操作駕駛的車輛。


綜合以上的情況,對於電動車載人載貨,能夠更多的適應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一些工作,還有做生意的一些使用中。才更能體現出電動車的便利性和方便性。有一些地方把電動車管理的限制過大,是不值得我們提倡的。

一個管理措施實施就要徵詢廣大市民的有利意見才能更好的把這一項工作實行開來,對於這種現象的發生,會有不少市民會反應上去,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做到有效的改善和完善不利與民一些限制。


多斌修車


帶人很正常,處罰不合情理,如果帶2個以上人就不安全了,應該處罰。


阿牛61


電動車不能帶成人,這是一條極其不負責任的交規,這會使沒有汽車的家庭與不會騎電動車的人員的出行帶來極大的不便,特別是農村,公交車不可能通到每家每戶的,也不可能通到你所要去的每個角落。建議這條交規儘快修改。


596532


電瓶車違章載人危險,載孩子更危險!我不覺得允許載12歲以下的孩子是人性化舉措,反而覺得是矛盾的、反人類的,所以都該罰款。

孩子坐四個輪子的小汽車還得用安全座椅呢,何況坐兩個輪子的電瓶車豈不更危險?

其實,電瓶車的功能及動力是可以載人的,如果真要從安全角度考慮,那麼首先是不能允許載12歲以下的孩子。


誠心的1


我感覺寄電動車帶人是綠色出行,不僅能減輕公交出行壓力。還能綠色環保。關鍵是交通管理部門制定有效的管理機制。規範電動車的寄行。我發覺制定這個政策的人平時不騎電動車,不知道寄電瓶車有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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