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幸福的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嗎?

tiantinligong


可以這麼說

人活著不就是追求幸福嗎?除了幸福還有什麼比這個重要呢?我看沒有了。幸福二字,函蓋了方方面面。

你比如:幸福的愛情,幸福的婚姻,幸福的家庭,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社會。不都是人們想往追求的完美嗎?

如果把追求幸福的權利給你剝奪了,那麼人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故此可以說:追求幸福的權利是每個人最重的權利,是人生的重中之重。


弘法2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水木清華76318705


張憐心

昨天看了一個小視頻,講述的是一個殘疾女孩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放棄爸爸媽媽給買的二層小洋樓,選擇家徒四壁的阿光一起生活,為的只是跟他在一起更幸福~

視頻中的殘疾女孩叫小靜,因為先天小兒麻痺後遺症,說話和走路都不是很利索,小靜20歲光景,爸爸媽媽都在為她的婚事著急。好在小靜家庭家境殷實,爸爸是當地的包工頭。在別人的介紹下,小靜認識了比自己大14歲的阿山,因為家庭窮困,所以34歲的阿山還未結婚,看到乖巧老實的小靜,再加上岳父母家還給蓋了二層小洋樓,小靜和阿山在相處三個月後就結婚了。並且還有了自己的孩子美美。

按理來說,幸福的日子才剛剛開始,可是在阿山出門打工幾個月的時間就接到了媽媽的電話,說是小靜在外邊生孩子了。這下阿山著急了,自己長年在外打工,小靜的孩子是誰的?帶著疑問我們繼續往下看。

據小靜說,自從孩子(美美)出生後,阿山都沒有盡過一個父親該盡的責任,孩子從小到大都生活在外婆家,對於爸爸來說跟陌生人沒什麼區別,並且阿山的母親,也就是小靜的婆婆還打小靜。萬般無奈的小靜選擇了兩年前在QQ上面認識的網友阿光,阿光在見到小靜後非但沒有嫌棄她,並且還對小靜百依百順,在阿山家受盡委屈的小靜在阿光這裡得到了莫大的安慰,於是他們就同居了並且還給阿光生了個兒子。

當記者問到小靜,放棄爸爸媽媽給蓋的新房子,住在這裡後悔不。小靜很堅定的說道不後悔。因為跟阿光在一起更快樂。

知道真相的阿山和小靜自然是不能在生活在一起了,離婚對他倆來說都是最好的選擇。只是看著阿山一個大男人流下眼淚,心裡還是有一點酸酸的~

視頻中的小靜,雖然身為殘疾人,但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勇敢的邁出了那一步,雖然她的做法不可取,但是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我們現實中的很多人,面對幸福卻不敢爭取,眼睜睜看著幸福與自己擦肩而過,然後又抱怨老天對自己不公什麼的。其實上天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每個人每天都是24小時,每個人都是兩條腿,兩雙手(殘疾人除外,不是歧視殘疾人,而是很多殘疾人雖然身殘,志不殘,在很多方面比我們正常人做的還要好),為什麼有的人就能把自己的人生過的風風火火,而有的人卻過的悽悽慘慘~

不要怨天怨地,踏踏實實做好自己,沉澱自己,當幸福來臨的時候努力去追求,去爭取,這樣也不枉費自己的一生了~


鑫旭在線


追求幸福是每個人的本能,人類是自然的產物之一,人類追求幸福的源動力,正是基於人類的自知和生命本性,如同四季輪迴、花開花謝、草長鶯飛。

追求幸福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這項權利也應當被尊重,當然,也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權利。

但我們追求幸福的方式應當是合乎情理的、適度的,凡事過猶而不及,若是把追求幸福看得過於重要或者是不擇手段、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結果往往會適得其反令人不齒。

追求幸福是我們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我們應把握好這個度,一切合法的、合理的、不損害他人利益的,都值得支持,就猶如人可以貧窮,但一樣可以富有,沒有誰註定要永久做窮人,只要是他通過自己的努力,通過努力奮鬥,又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那麼他這種追求幸福的方式就值得推崇。



再說一個當下敏感的話題,一些人打著真愛的名義破壞別人的家庭,做別人家庭的第三者,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我覺得至少要受到道德的譴責,也是不為大家所讚賞的。追求幸福是我們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願大家都能幸福!珍惜使用自己最重要的權利!擁有幸福!

就像一個朋友曾經說過:扛起鋤頭去努力耕耘自己的田地!站在稻花香裡收穫豐收的驚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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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幸福是最重要的!但人得知道幸福與不幸福的來源,人是神創造的受造之物,神也創造了人得以享受的物質需要,人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才感覺到了幸福,那麼幸福的源頭就是神,因是神創造了人需要的萬物,人要想真正的幸福,那就得敬畏神、敬拜神,得到神對萬物生命的延續,人類不會看到淒涼,人才會感到幸福!


恩惠


每個人都會追求自己的幸福,這是一種本能,也是一種權利。這種想法深深植根於每個人的心裡,甚至植根於我們這些卑微不堪的中國人心裡。可是如果一個人不幸生於中國的農村,他會發現,雖然他和城裡人有著一樣的膚色,身體裡流著一樣的血,但和他們相比,追求幸福的,不僅異常困難,更可能只是一種夢想。


桃滿天下


活著不就是為了都幸福健康!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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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幸福的權力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力嗎?追求幸福當然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因為,人的一生不管從事什麼職業,不管是城市和農村,不管做什麼什麼工作,包括農民工,都是為了追求美好的幸福生活,也是所有人的權力所在。然而,人們的幸福感不同,追求的目標的也不同。如一般工薪階層,工作和生活平淡而穩定,感到很幸福,有的人很富有了,與億萬富翁比,感到不如別人幸福。有的愛情深厚的婚姻,靠工資收入養兒育女感到較幸福,有的愛錢不愛人的婚姻,即使有幸福感也不穩定的,一旦無錢了幸福就沒有了。為此,雖然人與人之間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但追求的希望質量有高有低,追求的幸福感與人的夲性不同,其幸福感不同是理所當然的了。


華西里2


追求幸福,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是所有人的理想。什麼錯誤也沒有。但是,追求幸福要有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要符合社會要求和家庭要求。而不能影響社會,傷害他人。逆道而行。這樣,追求來的幸福,不是真幸福。


庸人L


追求幸福是自己的權利,但不是最大的權利,

人們也不能只知道追求自己的幸福,也要為他人著想,因為一個人背付著更大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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