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機關和事業單位“返崗”人員 科學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洛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做好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返崗”人員 科學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縣(市、區)黨(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委各部委,市直機關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做到“外控源頭防輸入、內斷傳播防蔓延”,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就做好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返崗”人員科學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科學把握返崗時間。全市各機關和事業單位春節假期延長至 2 月 2 日(農曆正月初九),2 月 3 日(農曆正月初十)起正常上班。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提前值班、加班的工作人員,要服從大局、在位在崗,確保 24 小時崗位有人。

二、紮實做好返崗前摸排登記。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要提前摸排返崗人員情況,所有工作人員(包括掛職、借調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報《洛陽市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春節期間外出及接觸史登記表》,單位彙總表經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後留存。要重點摸排從湖北省及省內鄭州、南陽、信陽、周口、商丘、駐馬店、平頂山等重點地區返洛及有接觸史人員。

三、加強重點人群管理。各單位要根據排查出的重點人員情況,綜合分析研判、分類實施管理。一是現居重點疫區人員原則上暫緩返洛。二是 14 天內有過重點地區旅居史、接觸史人員,需立即報告工作單位,自返洛或最後一次接觸相關人員起,居家隔離觀察 14 天。隔離期間每天需至少進行 2 次體溫檢,檢測結果及時報告工作單位。三是 14 天內有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人員,聯繫市定點醫院進行集中隔離。隔離期滿未發現異常,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批准後返崗。


四、強化返崗後防控管理。各單位人員返崗後,所有人員必須嚴格落實進出登記、體溫檢測、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辦公區域交叉感染風險。各窗口服務單位要堅持為民服務宗旨,適當擴大網上辦公、在線審批範疇,搞好預約服務,防止辦事群眾在公共辦公場所大規模集聚;確需當面辦理的業務,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上崗。各單位要合理調配工作力量,在保證崗位有人、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可實行網絡辦公。

五、加強後勤綜合保障。所有機關和事業單位每天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對所屬辦公場所進行全面消毒。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關閉各單位機關餐廳,如需供餐,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可實行提前預定、打包領取、分散就餐。所有機關後勤服務保障人員(保安、保潔、消防、水電維修、廚師、服務員、司機等),一律按照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疫情防控要求嚴格管理。

六、嚴明各項紀律規定。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黨委(黨組)要充分認清疫情嚴峻形勢,切實加強返崗人員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迅速行動、周密安排、科學調度、細緻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扛牢第一責任人責任,靠前指揮、強力推動,履職盡責、抓細抓實;廣大黨員幹部職工要服從大局、令行禁止,切實增強落實力、執行力和穿透力,本著對黨絕對忠誠的原則,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確保“返崗”人員科學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督查督辦組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敷衍塞責、虛假應付、落實不力,甚至失職瀆職造成工作被動的要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地落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穩有序。

全市各級組織、人社、機關直屬工委、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負責做好本意見相關政策解釋及服務保障工作。

2020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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