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錢,才算是有錢人?

週末寫個題外話,頭條的問答裡面有關於“有錢”的話題,我也寫一下自己的看法,富豪們請忽略。

有錢,是個籠統的說法,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城市,差異比較大。

簡單地說,一個人(家庭)的收入和可支配的流動資產(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可以允許他(她)的衣食住行日常消費,都追求高品質和舒適體驗,而不用考慮節省和性價比,並且沒有大額的中短期債務,那他(她)就是個有錢人。

按照一般的說法,在一線城市北上廣深,有淨資產1000萬元以上,就算是富豪,已經遠超出“有錢人”的標準了。

二線城市,中東部省份的省會和重點城市,有淨資產600萬元以上,就算是富豪了。如果有房無貸,流動資產(現金、存款、有價證券)有200萬元以上,也已經是十足的富人,也就是有錢人。

三四線城市和城鎮,家庭淨資產(包括房產)有300萬元以上,也是富人群體。除此之外,大部分的人(家庭)可能都屬於小康或者溫飽的水平,這是我們國家現階段的收入水平現狀,我們要有正確的認識。

當然,即使是有錢人,也要講求健康的消費觀,不應過度消費,勤儉節約是美德。對於不那麼富有的多數人來說,也應該是知足常樂,只要衣食無憂,就算是粗茶淡飯,也是一樣幸福。

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

有多少錢,才算是有錢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