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修繕祖宗祠堂,向出嫁的閨女每人收300元合理嗎?這個錢不出可以嗎?

徒勞龍


近些年來在外地工作的人越來越多了,特別現在農村人越來越少了,農村人口逐漸流向於大城市,主要是城市的就業環境好,就業崗位多,收入比較高,這就是農民為什麼舉家流向城市的主要原因。特別對於一些考出去的大學生的農村孩子,更是飛出了大山,用知識改變了命運,用自己的汗水闖出了人生的未來的道路。我國有一個古老的傳統,落葉歸根,堵得再遠也不能忘了老祖宗,所以即便是飛到了大洋的彼岸,也會最終迴歸生養的熱土。



但最近幾年,在外面工作的人有錢了,有的人開始返回了農村似乎是有點炫耀的感覺,當然也有一些是為了樹碑立傳,還有一些是為了追根求源。特別對於那些年齡大的外地人而言,有了一個落葉歸根的想法,一般都是這些人獨自一些人來續家譜,並且修繕祖宗祠堂。尤其是在每年春節前後,這種活動在一些地方搞得非常的紅火。但是祖宗祠堂的修繕需要一部分資金,比如一些水泥沙石等等費用,如果說人工的話,或許可以有一部分人義務出工,但現在人工也是比較值錢的,也都不願意義務出工了,所以也可以聘請人來修繕。



記得我們村裡修祖宗祠堂的時候,那應該是在10多年以前的事,一個是續家譜以後,第2個就是集資修繕祠堂。這兩項都是需要花錢的,所以每戶為主,續家譜一戶集資5元錢,修繕祠堂每戶集資50元。祖宗祠堂裡都是擺放的老祖宗的排位,當然下邊也有一些後代去世人的名字,排位都是男人的排位,女人不能夠進祠堂的,這是古代的一種風俗。但現在由於男人比較少了男女平等,有的女人的排位也被放在了祠堂裡,這些女人的名字一般都是要招上門女婿的女人名字。



對於村裡修繕主動祠堂向出嫁的閨女集資修建祠堂每人300元,出了嫁的女人一般都到外莊去了,這樣在讓集資修建祖宗之堂的話,似乎有點說不過去了。當然,由於血緣關係家裡比較有錢的話是可以出自修建的,畢竟那也是他們的祖宗。如果強行攤派,出嫁的女人集資修建祠堂這種現象是不行的,也是不合理的,除非把出嫁的女人的排位放在祖宗祠堂裡,但這種現象是非常少的,除非那個村兒裡已經不接納這樣的女人了。所以對於修繕祖宗,祠堂上出嫁的女人集資每人300元錢,是可以不出的,這從於情於理都是不通的。俗話說“出嫁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就是外姓人”。



總之,對於村裡修繕祖宗祠堂,需要一下的費用靠集資來完成的話,如果像出嫁的閨女每人收300元錢,這是不合理的,是可以不用交的,一般都是男性集資繳納。如果的確修繕祖宗折騰費用比較多,而且集資不夠的話,其實可以對於那些有錢的人而且樂於這種事情的人多出一點錢。畢竟有錢的人多的是,而且熱心腸的人也比較多,所以要靠自願的方式來集資修繕。否則的話,就是一個違背了修繕祖宗祠堂的本意做法。


宗元三農堂


我們閩南建祠堂都是村裡按丁攤派,有錢的多出!祠堂建成晉祖,會給出嫁的女兒發請柬讓她們到時候出席,名為金姑!出嫁的女兒會按各自能力包一份紅包以示慶祝,然後會將金姑禮金多少刻在祠堂牆上!

祠堂建成酒席上百桌不等,宴請各路宗親,出嫁金姑!族中老少爺們鞍前馬後伺候著,散席還有伴手禮!

我母親去世二十多年了,前年母親孃家祠堂重建,舅父說一個金姑兩千,四個阿姨都答應了!問我及我弟怎麼樣?我讓我弟去回說不出!我的理由是,母親已經去世二十多年了,現在包禮金過去有何意義?如果母親在世,一萬也包,人不在包過去讓人吃喝?有什麼意義?


熱血不會冷切


在農村宗族建祠堂大事,嫁出去的女兒出錢也在情理之中,這個問題讓我首先想到的是不是合理不合理,是傳統觀念的一種疑問,以前的話重男輕女,男孩出生叫添丁,女孩出生叫增口。也就是說男孩才算一個勞動力,能創造價值,女孩出生來到世上是來多一張嘴吃飯的。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觀念已經被糾正,現在提倡男孩女孩都一樣,既然都一樣了,修祠堂雖然是男人的事情,作為同樣都是後人的女同胞,為什麼就被輕視,雖然出嫁的女同胞們可以不出錢,但是我們肯定要重視這個事情,所以出錢是合理的。主要是要出多少,因為祖宗家譜也好什麼也好不會有女同胞的名字。



剩下的問題就是怎麼出,出多少比較合理,這個的話我感覺就像現在一些社會捐款一樣,上不封頂不設下限最好,因為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條件和經濟情況又不一樣,這個事情上就是一個具體情況的表現了,還是要說能者多勞,不要硬性攤派,也可以村裡修完祠堂以後,請外出的閨女們回來參觀吃頓飯,沒人出點紅包喜錢,這個就看自己表現了。

基本上現在都有這種風俗,就拿我們這裡祖上墳地立碑也是叫閨女一起參加的,那個石碑上也沒有說必須有閨女的名字,這個事情會根據社會的發展,慢慢習慣的,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大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出錢就可以了,也是對祖上的一種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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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家姐夫


我們那邊是建祠堂按家族的人口出錢建,祠堂建好竣工辦酒席送禮,有錢人幾萬捐,沒錢人一百、幾十也有,但五百以上上祠堂石碑,不強迫自願行為。所有外嫁女都會發請帖,捐多捐少看你個人實力,一般都是500,因為能上石碑留名。我爸、我、我兒子都分別捐了1000。先前建祠堂我家7個人已經出了10500。這個建祠堂也是家族大事,剛開始家族有人牴觸,家族有大老闆說,如果家族沒人願意出錢,他一個人出錢建。但家族人都反對,後來大家也都願意出錢建。


康家川德


這點錢,對於現在的家庭來說不算多。以我的淺見,這種做法,有點讓人不敢恭維。出錢了是情分,不出錢是本分。

有些地區的人比較注重修建祠堂,供奉祭奠列祖列宗排位,每年還會舉辦相關的祭祀活動。懷念先人們的人文精神等,也無可厚非。但是,無論按照傳統文化來講,或者按照現實意義來說。嫁出去的姑娘戶口大多說已經隨著夫家走了,原則上已經不是本村的人。所以說這種情況很罕見,修繕不起就別修。現實生活中,如果真這樣做,一個村人的臉面都被丟盡了吧!



我記得前幾年,我老家村裡修繕祠堂,都是按照一定數額,每戶籌資。當然,有錢的可以隨意多捐獻一些。嫁出去的姑娘隨便,沒有要求,願意捐款村裡人歡迎,不願捐款,根本沒人去通知姑娘家捐款。

我不清楚題主們村是什麼情況。大道理上來講,你孃家村裡人做這樣的有欠考慮。我當地祠堂一般都是供奉對本村有“貢獻”的男性,無論貢獻的是名或者利,和女性都不搭邊。本村的媳婦一般都進不了祠堂,何況是嫁出去的姑娘?

當然,每個地方的人情風俗不一樣。有些地方的祠堂,可以供奉本村的媳婦,但是我沒有聽說能供奉本村的姑娘。如果你當地祠堂,可以供奉嫁出去的姑娘,這點小錢必須要捐,而且要多捐一些,畢竟有姑娘的一席之地,為什麼不能捐款呢!大家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三農的高度


村裡修繕祖宗祠堂,向出嫁的閨女每人收300元合理嗎?這個錢不出可以嗎?

問出嫁女強行收取費用自然是不合理的,但相信沒有村會強行收取,只是按照個人的心願,可以捐款也可以不捐。其實在祠堂修建好了後,那些捐贈者的名字也會出現在祠堂上,這樣後人也能夠記得。而村子裡修繕祠堂,外嫁女作為同宗族的一份子,捐錢出力並不奇怪,雖說嫁出去了,但祖先的姓氏沒有改變。

時代在變化,我們的思想也在轉變,至於出嫁女是否交這個錢,自然是自願的,不出錢也沒有關係。我外婆村子裡是在6月份將祠堂建好的,我媽就捐了500元,我媽說很多同村的外嫁女都捐了一兩千,大家的熱情很高,從這就可以看出,男女平等了,每個人都會共同為家鄉的發展而努力。

在過去,通常是男方捐款出力,而出嫁女是不會捐贈的,但如今有一些村莊,也會將外嫁女寫到族譜上,這樣也是時代的轉變。畢竟在男女平等的思想下,不管是婆家還是孃家,其實都是自己的家。一旦離婚的話,婦女還是會回到孃家去,至少孃家是一直存在的,而捐贈這筆錢,每次回到家裡內心也會有歸宿感。

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這句話已經不適應今天的社會了。國家明確表示,外嫁女也可以繼承家裡的土地、宅基地,就連老人的財產也可以繼承,在這種情況下,外嫁女的地位也升高了,因此我認為修建祠堂捐點錢是可以的。

捐錢是捐錢,但如果是分攤收費的話,那就不合理了,畢竟給多少是個人心意,大家怎麼看?


惠農圈


宗族成員當中,能遇到修祖祠,說明這個宗族日益成長和強大了,且宗族成員明白了,自己來源於什麼地方,同時更加對列祖列宗心存感恩之情,捐錢和分擔承建費用,理所當所,應主動去擔當。幾百至上千元錢,稍加節省就出來了,一輩子能遇上應覺慶幸才對。如我舅舅那宗族祠堂要重建,雖我媽媽不在了,我也會捐錢建祠堂。


蛟龍相伴


如果修建族譜的時候,有女孩兒的名字交300就交300。可是很多地區的族譜是沒有女孩兒名字的一般情況下沒有女孩兒的名字。當然也有極個別的,我老婆村兒裡就有。修族譜的時候,老婆我還有孩子的名字都有。我覺得那交錢我就心裡就舒服得很。


用戶4623794521877


我是城市入住了,村裡做戲臺都是自願出的,我也出資一萬元,表示自己一點心意,給村裡出一點力,一年四季也很少回去,就是每年春節回去玩一兩天,村裡的年輕人都不認識我的,從30多歲就出來了,現在快60歲了,時間過的真快,過著過著就老了,我在農村長大的,總感覺還是農村好,做夢還總是農村的記憶,童年時光的天真活潑,小時候真的很快樂!


天翼用戶景德鎮市陽光


我們那裡建祠堂,女孩子不出錢。女孩子在碑上留下名字就行了,女孩子出嫁以後,繁育的後代也不再進祠堂,因為姓了父親的姓。不知道其他地方的風俗習慣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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