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相親,女方說讓我全款買房並寫上她的名字,家裡人不同意,可是我很愛她,怎麼辦?

狗子的凝望


這個問題就是當時我準備結婚前提出來的!想要結局完美?要麼你妥協加上,要麼她妥協不加了!再沒有解決的辦法!

我們倆認識的時候,我就知道他爸媽給他全款買了房子,到談婚論嫁的時候我爸媽和我也是向男方家裡提出房子上加我的名字,他們家不同意,當時他父母說房產證還沒有開始辦!等以後辦的時候了加我名字!其實當時我們都明白就是拒絕,婉轉的拒絕,也就等於把天聊死了!

因為這個事情兩家大人都不鬆口,無奈我倆就分手了,但是畢竟再一起三年我倆還是有感情的,我很愛她,他也很愛我,矛盾也只是雙方父母之間的,我倆商量以後,開始做父母的工作,各負責一邊,功夫不負有心人啊!

幾個月後我們倆又再一起和好如初了,但是他沒做通他父母的工作!這是我意料中的事情,但是我做通了!!我也想了想,現在買房子確實也不容易,很多父母都是拿出多半輩子省吃儉用攢的全部積蓄給兒子買房子,而且現在的社會,婚姻說變就變,誰也不想自己的心血分給別人一半!想到這我就決定了,不寫就不寫吧!也就順利完婚啦!

現在結婚八年了,有一個六歲的兒子,兩家父母也經常往來,關係很融洽,父母關係融洽,我們做子女的也很開心!而且我們的小家也很幸福👫,老公很疼我,現在我們商量著也準備生二胎了,給老大生個玩耍的伴!

😄現在回想以前提的那要求也真是多餘,自討沒趣!其實寫不寫也沒有很重要!只要婚姻在這個房子遲早不就是我的呀!

大家覺的我說的對不對?歡迎評論區留言



夏日的風Yan


我覺得你不懂什麼是愛,可能她長的好看。你的多巴胺和雄性激素水平上漲,讓你以為那就是愛情。兄弟你聽我說,我相信你是個老實人,因為只有老實人才會這麼沒經驗。一個好姑娘,第一次見你時,絕不會跟你要財產。那是廉恥,那是自尊和自愛。一個人如果連自尊自愛禮義廉恥都沒有,那你就別指望她會愛你,心甘情願的照顧你。我知道你想照顧她一輩子,但婚姻真的不能只有一個人有照顧對方的想法。這樣的婚姻不長久。她既然不知道什麼是愛,那就說明她沒有愛上你,放她走。讓她無法自拔的愛上愛她的人,你也遇到相愛的人。這才是對彼此最大的善意。不要犧牲自己的幸福,去毀掉別人的幸福婚姻。這是德。


承釜


這種騙房之女人,父母同意才怪?相親認識幾天說”我愛她呀“?

愛從何來?

一,愛她一見面她會騙你要買房子寫她之名?

二,愛她貌美如仙,不勞而獲虛榮騙財?

三,愛她和你上床有魚水之歡之實?

四,愛她讓你當冤大頭?

五,愛她把你父母一輩子辛勤勞所賺的血汗錢拱手被騙!

總之相親之女人只認識幾天,一開口就騙房,你怎能把”我愛她呀"?掛口邊,腦殘之人!好好想想你到底愛她什麼?過年了莫給上父母添亂,快刀斬亂麻2字一一分手!



巾幗球迷大武漢楊老師


家裡人不同意,挺理解的,畢竟相親認識,感覺看你標題,在一起才多久啊,就全款買房寫別人名字了,如果到時候相處久了,又覺得不合適,後悔那多麻煩。

雖然這個世界的確有一見鍾情,但是結婚是長久的過日子,你怎麼知道你已經完全瞭解她了,你所謂的愛真的不是愛的她某一個你看到的方面嗎?

畢竟我覺得女的讓買房的確多,但是相親認識,然後馬上讓全款買房寫名字的,就真沒多少了。

過日子還真不是一廂情願的事情,不是我愛她,我願意被騙,你愛她,她不愛你,不是日子一樣過不下去嗎?

不管你有沒有錢全款,但是你完全可以試下,表示沒有錢,說不全款,首付,然後寫兩個人名字,婚後一起還貸款,看她答應不?

我接觸了太多情侶和夫妻,這麼說吧,真愛你也不會太為難你,不可能就惦記加名字,都捨不得幫忙還下貸款。

而如果一個女生可以完全為了錢和你在一起,那麼她也肯定可以為了錢離開你。

當然,如果你就是愛她愛的難以自拔,也可以這樣做。

我唯一提醒的就是,你需要以結婚為前提以彩禮的形式給女方,這樣法律上,你至少最終沒有結成婚,或者結婚沒多久就離婚了,你好歹可以以彩禮名義要一些回來。

不過這種事,打官司本來就很麻煩,個人認為房子這麼貴重的東西,還是自己多考慮清楚吧


廖彩琳律師


我靠我靠!這是赤裸裸的“道德綁架”!!!!

誰他媽的規定非要寫女方的名字!寫了之後能怎麼樣,能怎麼樣!!!買房子要求寫女方的的名字,男方提出也就罷了,女方提出,就是赤裸裸的道德綁架,他們為什麼要求寫女方的名字,你們要求寫兩個人的也湊合啊!

寫女方名字就是擔心以後會分手,擔心以後會離婚才寫女方的名字,既然擔心你們他媽的就別結這個婚啊!還要不要臉!

題主也是一個不講理的人!你還是不是男人?!

你媽重要還是你認識了幾天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女人,假如被女方鑽了空子,房子沒了,父母自殺的有很多!

還百善孝為先,在你這裡都是狗屁!!!

一個只會說這句話,卻不會做的啥子!都是廢柴!!廢柴!!


胡編先生


婚房不願寫女方名字…就別娶女方…反正在你心裡房產和錢財那麼重要,反正你也不愛女生,也不愛對方…何必披著虛偽的表相打著感情的藉口去結婚,,,反正房產錢財比女生重要,還僅僅只是一套婚房,都不願加上準老婆或女友名字,這類男人其實根本也不在乎女方…如果在乎女方…就絕對不會在婚房是否加女名的這類事上猶豫…

再說個事實…女方要求男生婚房全款…這個主要取決於你男生有沒足夠錢全款…你若不放心女生對婚姻的真誠和決心,你男生可以選擇首付加貸款,但無論你是全款婚房還是首付加貸款,加女方名是必須和絕對的…如果你男生資金若不夠,只能首付加貸款,但婚房願義寫女生名字,如果女生不願義…這種女友可以一腳踢了換一個……


武漢妹愁嫁


如果是附近的人,對他的家庭基本上知根知底,排除騙婚,那麼,你覺得你愛他,她要你買房,你如果不靠父母可以買,那就自己做主好了。當然,寫上她的名字可以考慮,只寫她的名字,那她就別有用心了。婚姻這事,主要是自己做主。當然了,如果是要你爸媽出錢,那就聽你爸媽的。你爸媽即使有錢,也儘量不要花。

你說的愛她,是她顏值高?相信是相親的,她的更多方面,你還來不及仔細瞭解,其實,婚戀中,性格非常重要。要是搞個神經病一樣的人,再漂亮,天天跟你扯的,你就等著離婚吧。或者一個是性狂熱,一個是性冷淡,你也等著哭吧。


非常銳角


如果這全款是你憑自己的收入支付的,你願意怎麼處置這房產都是你個人的權力,別說加女方名,即使你將房產捐了都可以,你的家人除了生氣無權干涉!但如若這全款是由你父母出資了,你就屬啃老,你啃老也就罷了,你必定是你父母的兒子,有著血緣關係,但你無權帶一個沒血緣關係的女人來同你一起啃你的父母!即使這個女人要啃老,她也屬找錯了對向,她應該回家去啃她自己的父母!

你說你很愛她,這我相信!但愛是雙向的,你怎麼評估她對你的愛?以現實諸多案例來看,凡是自己婚前一分錢不出,而要求房產加名的女人,其心機都應讓男人警惕才是!

女人婚前一毛不拔要求男方買房加名的理由無非是,想要男方的誠意和給女方一個安全感!這理由簡直是荒唐可笑!婚姻本就是倆情相悅你情我願的事,男女雙方無論是戀愛階段還是走進婚姻殿堂,都應是平等的,不存在女方附屬男方的問題,誠意不應是男人單方面的給予,安全感更不應是犧牲男人的安全為代價的!真正的誠意是雙方共同攜手把屬於倆人共同的家組建起來,安全感也應是相互約束的!女人在整個婚姻籌備階段,象個旁觀者局外人,只等淨身入戶,一毛不拔一進門就座擁男方一半房產,請問女方用什麼來保證男方的安全感?!

加名當然可以,但前提是無論首付還是全款,只要對方願出一半錢,加名合情、合理、合法!問題的關鍵是,即不想出錢又想加名,這動機明顯令人懷疑!現實的教訓有很多足讓人警覺了,但可悲的是還有很多男人飛蛾撲火般的義無反顧,這分明是被‘愛’衝昏了頭腦,智商被荷爾蒙擾得近乎於零了!

回到題主問的‘怎麼辦?’上來,其實不難辦,你可直接把你的憂鬱和擔心坦誠地告訴她,如果她也真愛你的話,她應該理解你!必定她愛的是你這個人而非你的房!如果她本就不愛你,那就放她走吧!據你的提問來看,你大概也是對她一見鍾情,不存在很深入的瞭解,你說的你很愛她,恕我直言,這所謂的愛大概是性衝動的成份多!還是冷靜地瞭解一下她的為人吧!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有些女人為了錢可以賣身的,身都可以賣,還會在騙婚上猶豫嗎?!


死就死唄誰人不死


現在的愛情變了味,現在的婚姻建立在金錢上,實在是煞風景,可如之奈何呢?

記得20年前,兩個人處對象,男人給女人買了一些定情物品,比如衣服,首飾之類,當分手之時,這些物品如數奉還甚至當面銷燬。以證明自己看上的是人不是錢,更表明自己的尊嚴至高無上,兩不相欠……

如果遇到你說的情況只有選擇妥協或拒絕,如果你經濟條件允許,甚至這只是九牛一毛當然可以接受,並等待她下一個無理要求,當然為了防止離婚後損失慘重,還應做出未雨綢繆,讓損失減到最小的準備,畢竟人心難測,以防萬一。比如保存好你自己婚前購房的證據。

但你也可以拒絕,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會提出這樣無理要求,如果她對你有感情或捨不得你,也許就會退一步,讓兩人能夠走到一起。

想想這和多年的難題“媽和媳婦同時掉河裡先救誰”有一拼。現在不止是男愁娶,還有女愁嫁。因為總想得到利益最大化,總想得到保障,總想萬無一失……可是忘了愛情真正的本質,互相喜歡,互相尊重,互相體貼,互相關心……

願有情人終成眷屬,願人間真情常在,願世間多些美好,少些煩惱……



愛尚電子asdz


相親認識的要求你全款買房,寫她名字,可是家裡人不同意,而你又很愛她。

如果是我,我也不同意。

不過也不是完全不行,你可以問她確定跟你結婚不的,如果確定結婚,而且保證以後她不能提離婚。再她提離婚的情況下,房子就不是她的了。要讓她寫保證書,要經過法律認定。

如果這樣她不同意,說明她沒打算和你好好過日子,還是留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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