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帶女兒和我重組,結婚兩年了她說不想再生孩子,要不要繼續?

6中國人民很行6


我一同鄉在他十二歲的時候母親就去世了,他父親也不管他,半年後就去了鄰村的一戶有兩個兒子的寡婦家生活,去的時候有五十多了,身體非常棒(想女人的前提),在哪裡生活了二十年,期間幫這個寡婦的兩個兒子房子建起來,還幫他們掙錢結婚成家!相反二十年從來沒有管過他自己的三個兒子,同鄉結婚搞房子他父親從來看都沒看過。後面不知道為了什麼事情兩個老傢伙吵架,寡婦兩個長的牛高馬大的兒子硬是用扁擔把他趕出家門不算,還把他的後腳筋和小腿膝關節打斷,是慢慢爬回來的,又無顏面對三個自己的兒子,滾落魚塘淹死了,最後還得自己兒子把他撈上來埋了!


嘰裡咕嚕PPP


不行!絕對不行!!幫她養大了孩子,你也上歲數了。指不定哪天她們一家三口團圓,你的處境就悽慘了。找個男人先把孩子拉把大,再卸磨殺驢,這種事又不是沒有先例。人心隔肚皮。人心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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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經過別人介紹的再婚,需要謹慎處理這個關係。無論是離異或者喪偶,都是半路夫妻兩條心,需要有一個東西作為紐帶來捆綁新組合的家庭。一般都會再生一個孩子,這樣防止老了膝下無人照顧。

我舅舅中年喪偶帶三個孩子,大表妹二十出頭,二表妹和表弟十七八歲的樣子吧,沒有人照顧家庭,日子過的不順心。正好有個女的也是喪偶,帶兩個男孩,大的十二三歲,小的八九歲,日子過的也比較困難。經人撮合,兩個人再婚了,重新組合的家庭經過磕磕碰碰的也不容易。我表弟表妹對我舅舅和新媽媽也不是很理解也不是很尊重,經常發生一些矛盾。並且兩個家庭的孩子之間關係水火不容。好在大表妹結婚,二表妹和表弟出去打工,還有那個女方帶的大孩子長大幾歲也出去打工了,剩下最小的那個上學,大家反正都不輕易見面,就算有矛盾也鬧不起來。就這樣湊湊合合的組合一個家庭湊湊合合的過十幾年了。

等孩子們都長大,該結婚的都結婚了。女方因為前夫是出車禍死的,得到一筆賠償金,加上這些年自己攢錢和我舅舅幫忙的錢,還有她的孩子打工的錢,就在縣城給孩子買套房子,這一下可捅住馬蜂窩了,我舅舅的三個孩子不願意了,就鬧開了,說我舅舅偏心了,經常吵鬧,甚至辱罵動手打架,讓我舅舅的日子過的很不愉快。

等女方孩子結婚生子之後她就去縣城和孩子過了,剩下我舅舅在老家,這時候他的孩子不願意和他一起過日子了。雖然我舅舅也給我表弟買有房子,給他辦結婚彩禮和酒席,幫他們帶兩個孩子,但是表弟和弟媳都不接納他。我舅舅一輩子操了兩家的心,給五個孩子都操辦婚事,現在卻沒有一個孩子願意和他在一起過日子,現在自己一個人生活,日子過的很淒涼。


道濟天下-程問道


聰明的女人二婚後會想方設法和你再生一個孩子來穩固夫妻關係,顯然你的妻子是自私的,不想生孩子說明不是真心實意和你過日子,只是搭夥過日子,為她女兒找個名義上的爹,20年後女兒嫁人你都知道你淒涼的結局了,我的建議就是趕緊生,不給你生孩子馬上離婚,婚姻大事和兒女情長傳宗接代一樣重要,缺一不可,沒有愛情結晶的婚姻猶如玻璃杯,易碎,想想她如何離婚的就知道了


遊遍中國CX


看了下面這麼多評論,的確太多把別人的孩子養大後被趕出門的事,但我本人是另類,O4年再婚,老婆死活要和我生一個,我堅決不許,生就跳樓。

轉眼十六年了,我也退休了,我幫繼子(女方子女)找了工作,娶了兒媳,添了孫女。我和前妻合儀也為自己的女兒買了房子,若是多一個小孩,估計女兒,繼子都搭不上手,我認為再婚不生是我人生最正確的決斷,當然我也自私霸道,我的工資絕對不上交,結婚證同居十三年才拿。直至現在,我想玩,想用錢不用什麼請示說明,願過日子就過下去,不願過就散夥。病了我自己去醫院,當然有人說還不如不找,這樣說畢竟是有個家,至少一日三餐,洗漱衛生有人做,床上有用的,鍋裡有吃的。

人還是要有主見和適應主見,經濟大權必須在自己手中!


老兵老久


不要!說個實例,我同事已退休女從內蒙靠近東北那塊帶一女兒來山東找一老公!30年來未給老公生下一男半女!老公把她女兒供應至日本上大學!現在定居日本!老婆子現在整年都不回山東在四處雲遊和老公!前段時間說今年不回山東過年了!


納蘭不若


她只想讓你和她一起養大自己的孩子,這是利用你不是愛。讓她去吧這不是過日子是陰謀,你沒必要當冤大頭。


返鄉歸來


每個人的婚姻,目的之一,就是養育後代。如果沒有自己的兒女,許多人是無法接受,越來越忍受不了,最終不是對方妥協,就是分道揚鑣-如果要分手,晚分不如早分,分手又何必當初?特別是北方的,重男輕女,大男子主義,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等過往的觀念,深入骨髓,不可割捨,只能順其自然,聽之任之了,誰怪當初擇人不慎,遭此變故,平添心中之痛。

另一方面,從懷孕到出生,從小到大,養育一個孩子,的確身心疲憊,難以為繼。你若不信,試一試?全身心投入,照看那個小姑娘。她不接納你,不信任你,沒有好臉色,一直唱反調,你將如何?她的吃喝拉撒,你的生活技能,能否滿足需要?你能做到什麼程度,直到她覺得可以和媽媽一比,甚至更好?實驗之後,再回答疑問,再考慮妻子的態度,幾分合理?

只有一種男人,把對方的子女當成自己的子女,視同己出,一視同仁。只有顧全妻子,不會強求於人,這樣的男子漢,確實胸懷寬廣,大度容人,不枉小姑娘喊你一聲:爸爸!


青山不掩


這是沒有全身心愛你的體現,想想啊,哪個生理正常的男人不想要自己愛的結晶?對女方帶個孩子視之己出已經夠可以了,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話,再生幾個都沒問題,否則你就是一個拉幫套的



詩酒相約


絕對不可以,這是一個自私的女人,要麼要孩子,要麼離婚。等老了人家三口笑哈哈,你等著淒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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