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弟弟工作,想讓姐姐照顧父母,但要付2千元,合適嗎?

精耕寫作


這不多還計較什麼一個月才一百多元,攵母都有份共同給養老是天經地義的。


段景會老人


合適 非常合適,不要說自己的父母照顧還要錢,那讓弟弟來照顧,養兒防老,這應該,我家就是個例子,女兒做的再好,也不如兒子放屁香,這是我父親原話,農村百分之90都這思想。

弟弟想工作,姐姐要是想工作呢?誰賺錢誰花的痛快,在農村,都是養兒防老,老人一輩子的錢給兒子娶媳婦買車買房,如果姐姐照顧母親,弟弟賺錢自己要,那對姐姐也太不公平了吧,等於姐姐犧牲自己給弟弟娶媳婦,請問誰又記得姐姐的好,做父母的最後也只會說。應該,也不會認好,所以看清現實,別那麼傻,我結婚前就是太傻,出錢出力,最後還是一個好沒有


農村君姐的生活點滴


人心是很難測的。我們兄弟姐妹六個,父親巳走,母親兄弟四個輪養,每人一季。由於工作原因及媳婦的多話,就商量由小弟一人養,其他人出點錢。母親養老金等收入一年近萬,其他三個每年出五千,母親有四萬伍存銀行,每年也有點利息,連小弟的一份算在內,母親每年的養老錢有三萬多,母親能吃能喝身體健康,說穿了就是多雙筷子睡張床的事,小弟一年拿了三萬多還不滿意,還要我們兄弟幫他買社保醫保。其實養父母是份內事,是某個兄弟有想法。我兄弟商量過後,我就找姐夫去對小弟說,輪到我時我還是自己養,我當時沒反對小弟一個人養也是怕傷了其他兄長的心。可後來小弟媳就是百般阻撓我養娘。後來硬接回來養了三季,錢我一分沒拿,他夫妻倆拿村裡的養老金早巳拿走。第四季我說到年再走,弟媳急著搶娘養了,去了二十天,不知啥原因在院裡跌了一下,還瞞著,三天後娘喊著要見我夫妻倆。等我們去巳說不清話了。可惜啊。可能說會道的夫妻倆還在外到處宣揚如何孝順娘。


懷念過去淚奔


在農村,弟弟工作想讓姐姐照顧父母,姐姐提出來想要兩千塊錢。其實我覺得如果弟弟沒有工作,父母沒人管,作為姐姐的理所應當照顧父母,因為父母是共同的。但是在農村,如果一個家庭婦女閒不下身子來去要照顧自己的父母,也就意味著自己的家裡要缺失一個勞動力。所以說要錢這個事情,即使姐姐不張嘴作為弟弟的也應該理解姐姐的苦衷,所以我說如果你這個弟弟是個有錢的人,那麼你可以請個保姆,每個月兩千塊錢給別人,但是如果你這兩千塊錢給你的姐姐,我想你的姐姐還以為你這錢給的少。

在這裡我想說的是姐姐要錢沒有毛病,但是作為弟弟的語氣要拿錢孝順自己的父母,還不如拿錢請個外人照顧父母,如果是不抽到咱們還可以說,如果是姐姐照顧的不周到,中途偷懶的話,作為弟弟的也不能說什麼,再者說了,姐姐在家裡照看著父母家裡的什麼東西作為姐姐的還指不定要拿走多些呢,所以說可別欠這個人情債,有錢僱外人都比讓自己的姐姐掙這個錢強。

再者說,作為弟弟的,如果你是父母的心頭肉,你的父母封建思想也很嚴重,將來農村的房產家產都是你的,那麼我覺得你的姐姐要錢撫養你的父母也沒有毛病,畢竟姐姐也不分家產,也不是這個家裡財產的繼承人,所以作為弟弟的你掏點錢也沒毛病。


伊春美食美客


如果我沒工作,弟弟有工作,我一分錢不要也得照顧父母,因為父母照顧我小,我照顧父母老,這是我的責任。如果我也有工作,那我會和弟弟商量著怎樣照顧父母才合適,畢竟我結婚了也有孩子,我不能隨隨便便的辭職。彼此理解,相互寬容,我相信總會有解決的辦法


文文的成長


在農村弟弟有工作,想讓姐姐照顧父母,要付給姐姐二千元,我覺得很合適。為什麼說合適,在這裡給你分析以下:

一,按照法律的規定,無論兒子和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而農村的實際情況是,女兒出嫁後一般很少承擔贍養義務,主要是逢年過節或父母身體不適的時候買些禮物看望一下,當然也有一小部分家庭經濟條件好的女兒常常給父母一點錢或主動接走照顧的,而大家普遍認為父母還是應該由兒子來贍養,這就是中國農村的實際。作為弟弟一定要正視現實,勇敢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

二,你應該照顧父母,但你工作沒時間,姐姐替你照顧,照顧父母不僅需要時間、精力,還需要錢,何況你有工作,經濟狀況應該稍好一點,就應該給姐姐一定的經濟補償。至於你說給姐姐二千元,具體是一個月二千還是一年二千沒說清楚,暫且按每月二千元,我覺得也不是很多,試想一下當前在農村找一個保姆照顧你的父母,你需要出多少錢,再換位思考一下,讓你照顧其他二位老人,生活費加上工資每月二千元你願意幹嗎?所以你應該認識到,你姐姐照顧你的父母,她看重的不是錢而是親情,說明你姐姐是一個非常識大體、明事理的人,你應該為有這樣一個姐姐感到高興,應該從內心感謝姐姐。至於你給她二千元錢,也算是對她辛苦付出的一個慰籍和肯定吧。

三,如果你認可我上面所說的兩點,我最後要說的是,父母雖然有姐姐照顧,你每月負擔二千元的費用,你也不能因此而萬事大吉,對父母不管不問,對姐姐的付出視為應該。儘管工作很忙,也要抽出時間最好帶著愛人和孩子,多看望陪伴一下父母,多誇獎一下姐姐的辛苦付出,只有這樣,父子情、姐弟情才能越來越濃,家庭才能和睦,工作才能安心,生活才能更幸福!





正常道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想要理清這件事那就必須弄清楚一下幾個問題:

一、弟弟工作是真的沒時間照顧父母,或是不想照顧父母。

如果是工作忙,自己父母生活不能自理,那麼姐弟倆就必須要有一個人來照顧父母。按照正常人的思維來分析,一個人出力,那另一個人就要出錢,這是最起碼的“相對”等價交換,至於金錢的多少,這又另當別論。

但是,如果弟弟並不是工作忙,只是單純的找藉口不想照顧父母,那麼這錢就必須拿,至於合不合適的問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父母養育子女的時候可沒去衡量得失,分析劃不划算,合不合適的問題(對父母別算計的太深,不然下雨天少出門)。

二、想讓姐姐照顧父母,是否考慮姐姐的難處?

說實話,弟弟需要工作無暇顧及父母是沒辦法的事,但作為弟弟是否有考慮過姐姐的處境呢?雖然姐姐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責任,但在農村那種環境下,嫁出去的女孩兒大多數都沒有什麼話語權。作為弟弟的你,不想因為父母影響自己工作,那是否又想過因為自己的不想,會給自己的姐姐帶來怎樣的困擾呢?

雖然贍養父母是義務和責任,但拋開贍養父母這個事來講,還不是怕照顧父母影響自己的前途?

三、付2000元的依據是什麼?姐姐又是以什麼理由索要這個錢

說實話,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姐姐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但對於大多數農村不成文規定來說,一般都是由兒子贍養老人,老人的身後財產也都會給兒子(雖然子女也有繼承權)。也就是說,當弟弟提出要姐姐照顧老人時,就意味著姐姐要額外承擔一份責任和享受一部分福利,如果把這部分福利折算的話,可能弟弟還是要拿出一些錢來資助姐姐的,畢竟老人吃藥、打針、改善伙食什麼的都要錢。

不過這個2000元的價格還是有待商討,2019年我國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才1.5萬元左右,如果按照月支付的話,這比外出打工賺的還多。畢竟是自己的父母,自己也有盡孝的義務,這樣算計自己的弟弟也有些不好。

所以,最終的辦法只能是商量,如果姐姐認為照顧父母是幫弟弟照顧,那麼弟弟可以不讓姐姐照顧,並且要求姐姐承擔一部分贍養費用,國家也是有標準的,實在不行可以起訴姐姐;如果自己認為2000元有些多,那就自己找人照顧父母就好了,而且也可以要求姐姐盡義務,姐弟二人共同承擔贍養義務。這樣不就完美解決了麼?既然要分的這麼清,既然要把親情給抹殺,那麼幹脆把人性和良心也抹殺了吧,這樣解決問題簡單有效,即不耽誤自己的工作,又不用計算來計算去的,姐弟二人每人每月給父母1000元,也足夠二老生活了。


新農志


弟弟想讓姐姐照顧父母,如果姐姐沒有工作,完全可以,也完全應該,女兒照顧父母,肯定會比請的人細緻、周到、虔心。不過工作的弟弟付給姐姐兩千元,也完全應該。為什麼這麼講,請聽我慢慢說:


一、女兒也是父母所養,照顧父母也有責


女兒也是父母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農村許多人家女兒跟兒子一樣上學讀書,父母對男孩女孩的培養一視同仁,甚至對女孩更加寵愛

農村的父母,對兒女幾乎是耗盡了自己所有心力。父母老了,或者生病了,做兒子女兒的照顧父母是責任,是義務,是良心,義不容辭。


二、女兒瞭解父母的生活習性,照顧父母更容易讓父母恢復健康。


女兒是父母養大的,跟父母生活了幾十年,對父母的生活起居比別人瞭解,父母在女兒面前也可以直訴要求,而且會得到最大的滿足。


而且做女兒的大都孝順父母,心又細又誠,女兒照顧父母,對恢復父母的身體健康大有好處。


三、根據風俗,嫁出去的女只有輔助的責任,照顧父母主要靠兒子媳婦。

根據目前農村的傳統風俗,農村女孩在長大成人之後,都是要出嫁的。出嫁後,一般是不會繼承父母財產的,最多隻能得到一點嫁妝,而這嫁妝大都是男方家送的彩禮置辦的。所謂嫁出的女,潑出的水,意思就是出嫁後,孃家的一切,再也不佔份了。


父母的財產,不管有無,不管多少,都是兒子享有了。女兒只是親戚,只是客人。在孃家原來自己從小住的房子不佔份了,原來自己用的傢俱要拿去婆家用還得跟弟弟借了,原來自己買的東西,都是弟弟弟媳的了。


所以從這方面來講,照顧父母的責任主要是弟弟和弟媳。


四、姐姐有家庭,也要生活。


姐姐有自己的家庭,也會上有老下有小,上面有公有婆,下面有兒有女。如果那位做姐夫的會掙錢,經濟條件充足的話,做姐姐的可能沒有生活的重擔。如果那位做姐夫的,只是一位能力不強的農民,那這做姐姐的肩上挑著生活的重擔,去照顧父母,沒有錢怎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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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弟弟工作,也應該照顧父母。


農村人,獲得一份政府工作是不易,肯定不願輕易放棄。但並不是參加了工作就可以不用照顧父母了。


所以做弟弟的,可以用工資請別人照顧父母呀,如果對別人不放心,姐姐也能、也樂於照顧父母,那做弟弟的可以請姐姐照顧父母。


2千元不知是講一個月,還是整個照顧階段。而果是論月,依我看,既然弟弟認為你做女兒的有照顧父母一半的責任,那做弟弟的工資也就應該給一半給姐姐,要不然怎顯公平。不一定是2千,根據工資多少,可以兩千以上,也可以不足兩千。


如果是整個過程,應該肯定不止一個月吧,那做弟弟的給姐姐2千元,就更對不住姐姐了。


一生好人大司馬


這個肯定合適,你沒有時間照顧父母,姐姐替你照顧,你就應該給予一定的補償,因為她也要過日子,她也要生活,其實很多時候你花錢也不一定能找到人,一個月2000塊錢肯定沒有人幹,當然作為姊妹們也分不清,都是相互理解,相互照顧,一般都是有錢出錢,有人出人,這就是兄妹。

如果姊妹們有特別忙的,其他人就應該多照顧點,大家相互理解比什麼都重要,怎麼辦呢?總不能叫他不上班吧!原本你什麼事沒有,就應該多照顧點,當然作為兄妹也不會虧待你,肯定會給予你一定的補償,你也不要不好意思,這也屬於你的報酬。

一般都是姊妹們商量好,誰有時間誰照顧,大夥出點錢,這也是比較合適的,當然作為子女不能圖錢,但是我們應該清楚的知道,總不能讓一個人照顧吧!他也需要養家餬口,所以其他姊妹出錢就是理所當然了,這也是一個比較折中的好辦法。

現在大多數家庭都是這樣,父母有一個姊妹照顧,其他人該幹嗎幹嗎,畢竟大家都有工作,都有活幹,總不能大家都去照顧父母吧!這個也不現實,也用不了這麼多人,所以大家還是該上班上班,抽出來一個人顧家,照顧父母,這是比較好的辦法。

很多時候也並非一大家子人都忙,不忙的去伺候老人,忙的出點錢,大家相互照應一下,所以家庭必須和睦,不然也是矛盾重重,肯定也會有人狡辯,我也想去伺候父母,不行就叫他去,千萬不要鬧矛盾,不然別人看笑話,家庭和睦才能財源滾滾,大家說對嗎?


大海傳媒


非常合適!2000每月元找個保姆都找不到吧!你姐姐照顧老人應該比保姆照顧的好太多了吧!趕快先給姐姐照顧老人一年的錢,先定下來。姐姐不願了你就後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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