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6039
能還給你已經算你僥倖了。既是親戚的話,利息是個良心活兒,你這樣算的話,有可能他會後悔還你錢了。
莊園細雨吟
看了朋友們的觀點!說下我近幾年借出借進狀況!2014年春妻族弟(老婆本族伯伯的兒子),在外包建築工程問我借錢幾萬塊。並承諾一年後還並出利息。1萬每年一千伍佰元。我和他一個村的,認識且沒供過事,當時就借給他一萬元。也沒讓寫借條什麼的!當時我想一萬就當試金石吧!不還我也沒啥大不了的!一個村的常見面不怕的!一年後他妻拿錢還我並加一千元利息!我不礙於沾親戚關係不要利息!她硬塞給我接著。雖抽出二佰給了她兒子!2015年秋又問我借二萬元。我轉賬給他。2017年還我。但沒給我利息。我也不好意思要!2018年9月我買房問他借。他包工程10來年了!沒借給我!我向我本族哥(也是包建築工程多年)借2萬元。什麼沒說當場取四萬現金給我!我只用2萬元。前幾天取現金還我族哥。哥幾次說你用吧!哥不著急用!我硬還了!哥還說:有事隨時找他。多的不敢承諾。3-5萬元說聲就行!還有兩個表弟也常說:用著錢的時候打招呼!多的不行。1-2萬元什麼時候都行!我們借錢從來不談利息!都不寫任何借條!憑的是幾十年相交的人品,產生的信任!前幾年我借出去幾個人幾萬元的都主動還給我了!我借親戚朋友的幾萬元也都還了!
我總結出借錢幾條原則:1.救急不救窮,就是針對急症住院、意外事故、突發變故來借錢的。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借出。2.買房、結婚、喪葬父母先輩必定借出。3.做工程、做生意、開店等借錢的,原則上不借或少借。就是借出去的錢就當扔了。不能影響你和你家人的生活需要。4.血肉相連家人族人。至親至近親戚。志向興趣相投信得過的朋友。5.借錢看人品!感恩有愛心的人!生活充滿正能量的人!積極工作樂觀樂於奉獻的人!至於借出多少為佳!需看啥類人?啥狀況?啥人品?自己的能力!
歡樂齊分享
十年前借給親戚三萬,如果當時並沒有約定要還利息,現在他還你三萬,非常正常!
什麼是親戚,什麼是朋友,什麼是同學?這和到銀行借貸完全是兩碼事。我之前也但過幾萬塊給同學,他當時是結婚,然後手裡面比較緊張,給我借錢去添置傢俱。後來不知道是他忘記了還是怎麼著,幾年沒提這個事,每次碰上我也不好要。直到後來我自己需要錢,和他說,然後他說他以為還過了,後來確實沒還,他把錢打給我了,借出去時多少,收回來就是多少,沒有什麼利息。
同樣的,我也給別人借過錢,當時是到廣州那邊去做化妝品,當時也是缺錢,給同學借了兩萬塊,大概一年多的時間,我把錢打給他,也沒有說什麼利息。
我覺得,同學、朋友、親戚之間借錢,本身就是相互幫助,借錢的目的不是賺錢,根本不需要談利息。甚至有些錢借出去就沒想過要還。我有一個同學,在上海一IT公司工作,後來小孩從床上摔下來,腦部受損了,做手術需要一筆錢,到處借錢,然後我和另一個同學每人借了一萬給他。其實我們本身就是當作資助而不是假了,只是關心孩子好了沒有。
當然,這僅代表我的個人觀點。我覺得親戚朋友借錢,本身裡面包含有幫助的成分,幫他解決問題了,他又把錢還上了,自己也沒什麼損失(你一定要說假如不借自己存錢有利息我也無法反駁),親戚本身也會記你的這份情。
這是從情理上來說,如果從法理上來說,需要看你當初借錢給他的時候有沒有約定要還利息,以及有沒有約定還款的時限,如果當時約定要還利息和時限,那麼按契約履行就行,也不用擔心撕破臉,實在不行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假如當時只是說借這個錢給他,沒有約定利息。現在他把錢還給你,並沒有什麼不妥。
財經宋建文
這年頭,欠錢的是大爺,借錢的是孫子,說的一點都不錯,舉我真實的一個例子,我之前有個同事,關係還不錯,後來我離職了,他也去了一家新公司,聯繫的也不是很多,有一天突然他微信告訴我,爸爸開車把別人颳了,他爸爸問他借錢,他手上沒有錢,和其他同事借來也沒有,然後就問我能不能借,而且非常誠懇,非常著急,然後說一個月之內可以還我,我當時想反正也就1.3萬元,借就借了,反正這就這點錢,後來10月1號她也沒有把錢還給我,我也不好意思問為什麼,我想可能人家也還在用幾個月吧,春節肯定會還,可是春節也沒有還,沒有跟我說任何原因。
今年5月份的時候我準備買房,我就跟他說錢能不能還我,她把她老公的聊天的截圖發給我了,說現在只有3000塊錢,只能還了我3000元,還欠我1萬,1萬的時候過一個月肯定還我,這都過去快6個多月了還沒有還我,我想可能這筆錢也瞎了,後來我轉念一想,我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也是辛辛苦苦上班掙的,所以說如果他以後再不還,我只能動用法律的手段。和題主一樣,題主的親戚不還款,如果實在協商不了可以走法律手段。
只要有相關的證明,證明別人欠你的錢,就可以去法院起訴,我跟我的朋友之間雖然沒有欠條,但是我有微信轉賬的記錄和微信聊天的記錄,這些肯定可以作為法律的依據,打官司我肯定會獲勝。所以題主的親戚欠你的錢,有沒有相關的證據,比如說欠條、錄音或者轉賬記錄,這些如果有其中一個,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你的親戚,欠賬還錢天經地義,所以說不用感覺是親戚或者朋友不好意思,因為錢是我們是好心借給他們,他們如果不還,那這個人的品質有問題了,不用擔心撕破臉。
互金圈
你看你,傻了吧!眼看馬上就要到手了的錢,就因為你一句要利息的話便打了水漂,再想要回,估計又是遙遙無期的了。
錢都借出去十年了,估計題主問親戚討要還錢也都N多回了吧?只是不知道,這次幾乎快煮熟的鴨子又飛了,題主的腸子悔青了沒?可是,現在你說什麼都沒用了,因為親戚就可以做到一直不還錢。
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借錢出去前,錢在你手裡、在你的口袋裡,題主你當然是大爺,親戚問你借錢,你如果這時候想要親戚說什麼話、立什麼保證、發什麼毒誓,估計親戚都會毫不猶豫地照做。
而借出之後呢,錢到了親戚手裡、到了親戚的口袋裡,那對不起,大爺就不是題主你了,而立馬就變成你家親戚了。所以,你想要親戚還錢,估計得要你把曾經要親戚說的話、發的誓等等,給他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重複說上幾十甚至上百遍,才會有效果,甚至也有可能依然沒效。
這種事,不管你認可不認可,或者接受不接受,社會現實往往就是這樣的。這也是為什麼現實生活中的大多數人,一想到要借人錢或借錢給人就感到頭大的最根本原因。
所以,金玉良言: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隨便開口問人借錢,尤其是上萬、上十萬元的大錢,更是應該慎重加慎重。而一旦借到錢、借了人家的錢,那不管錢大錢小、錢多錢少,一定要信守諾言,準時還錢。
具體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我覺得有幾個方面的想法跟題主及網友們交流:
首先,題主應該先啥也別說,第一時間把十年前借出去的錢收回來,先拿到手裡、揣進口袋,先穩穩地拿牢了再說。
然後呢,如果你們當初就利息有約定,那就繼續計算和商討索要十年的利息。如果當初沒有約定,你只是覺得十年時間太長了,親戚該給些利息的話,那便好好坐下來談吧。不過,說實話,看你親戚借錢十年才還的樣子,估計討要利息是件困難的事。
最後,因為你想本錢、利息一起要,所以親戚連三萬塊本錢都乾脆不還了,題主你已經陷入被動,主動權都在親戚手裡。這時,你最好的辦法就是跟他說,他還回本錢就行了,至於利息就算了。否則,想拿回三萬塊本錢,真不知又要猴年馬月了。
深秋曲豆
真是巧了,剛回答完借錢給親戚10萬,15年後收回來15萬的問題,現在又來了個3萬塊錢借了10年,親戚只還利息,最後不還的情況,好吧,那隻能充分說明兩個問題遇到兩種截然不同的親戚。
現今社會,不管是借錢給親戚還是朋友,實際上都存在著較大的風險,就比如我個人,實話實說,如果我的朋友跟親戚同時找我借錢,我寧願借給朋友,但是白字黑字寫清楚,什麼時候還,利息多少一樣都不能少。
親戚則不同,寫借條吧,我估摸著這親戚以後怕是老死不相往來了,不寫吧,心理沒譜,可問題是不借吧,這親戚也維持不下去了,是個兩難的境地,這就需要出借人自行考慮了。
現在的問題是借了錢想只還本金,出借人不同意後,親戚乾脆不還了,怎麼辦?
首先我們要注意是否具備有法律效應的欠條,如果沒有,鬼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借了錢給親戚,法律也沒法分辨,那麼在得罪了親戚的同時,你這錢怕是收不回來了,所以,欠條是關鍵。
其次,有欠條,是否註明利息明細?如果欠條上沒有註明除本金後還有利息,那麼你的親戚只還你利息,我覺得這沒什麼毛病,說得過去,所以,要注意利息的問題。
最後,如果你走法律途徑,那麼這門親戚也就沒了,同時,就算你收回了錢,你的心裡恐怕也不再有這門親戚了,得不償失,願意借錢給親戚,說明你有情有義,可要讓親戚給利息,這是個技術活。
不是每個借錢的親戚都認為自己借了別人的錢,就欠份人情的,甚至有的人還會覺得你有錢,就該借給我一樣,莫名其妙的人比比皆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實在沒必要過分的在這個問題上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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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論招財圈
其實我們外人也不好評論你什麼,這要看你借錢給的是什麼樣的親人?如果那個親人不是很親,對你家不好相信十年前你也不會借給他這麼多錢,要知道十年前的三萬是很大一筆錢了,既然你當初這麼看重親情就不應該在乎利息了,親情不是你用錢就能買回來的,現在借出去的錢能收回本金已經不錯了,就像我十年前老公的姐夫借六千塊錢買車,如今車也開壞了,人也在上個月去世了,這麼多年至到去世他都沒提還錢的事,他去世的前幾天我和老公去守著病重的他,姐姐一直在哭,我知道她肯定是擔心萬一姐夫不行,後事的錢都還沒著落,所以我安慰姐姐,錢的事別擔心,咱兄弟姐妹幾個每個人幫一點都能度過難關,雖然他們前面借的都沒還,但姐夫過世我還是拿出幾千塊料理後事,這就是親人。所以希望我們的每一個親人過得好才是真的好。
小妹見到你頭像聯繫我
這是你自己的問題了,10年前你可能還沒意識到就算但錢給親戚也要寫借據的,不寫借據,誰都可以抵賴。你難道10年前就不知道這個親戚是無賴嗎?你還上他的當?你知道10年前工資水平是多少嗎?2009年,我記得2002年的時候我是1900元,2004年大約是3000左右,2008年我們才開始有公積金和慰問金,2007我才買人生第一套樓,當時19萬多,我工資應該是5000-7000左右吧,這是總收入,跟現在一萬幾肯定沒得比,但當時3萬還是很大面子的,記得2007年時我借了5萬給同事買車,當時我又要買樓,這幾萬已經很大面子了。
所以10年前的3萬,大約等於現在10萬左右。
2016年,我就借了8萬給堂哥,說好兩週還,2000息,結果還了半年,雖然最後還了4000息,不過這利息我要得心安理得。結果最後好像親存也沒得做了。
真的不要輕易借錢給親戚,10年前3萬,不寫借據,也難得你心這麼大,這樣的親戚,真的不太適合當親戚。你向他要利息,他竟然還完全可以不還錢,這樣的親戚你平時就不知道他為人?這種人,別說借錢,就算有我也說沒,借錢害己害人,所以以後要借錢給人,先自己想清楚。
中小學英語精修
得不償失了吧,三十萬也不是個小數目,你能借給親戚說明你有情意重親情大氣,可是張嘴要利息又覺得你重財輕意,雖然十年的利息也不少。但是情意是金錢買不到的。你的親戚做人更有問題,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人家在困難的時候幫助你,你不但要主動給利息而且還要多給一點表示感恩的心意。像這種親戚不交也罷,找機會跟親戚談談,先把本金要回來再說,我記得我家親戚來借錢,十萬兩年,錢不多,人家主動給利息,但咱不能要,畢竟是親戚,還錢就是最大的情意。
鈺娜359
我說一個真實的案例,我也是聽街坊鄰居都再說才知道的。
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時候,那時候大家都吃不飽飯。張家家裡有病人了,醫生交待特別要改善營養。張家跟李家借了8斤糧票(其實基本上已經等同於8斤米了)。
直到前幾年。張家才想起來才還了李家8斤大米。現在的張家兒子做生意成了大老闆。
李家就抱怨了!NND都過了五十幾年了!當年8斤糧也是自家餓著肚子湊出來的。
後來雖然忘記了,可是你張家現在也就還我8斤米!這明擺著打發乞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