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八個兒女,小兒子提出輪流養老,誰家不養拿3000,你覺得合理嗎?

農民龍拍天下


這個問題充分說明孩子不能養多,只養一個挺好,沒有推卸責任的餘地。養一個孩子經濟條件也好,可以趁年輕多買兩套房子,自己住一套,給孩子一套。如果將來老了,孩子負擔不起養老費,可以賣掉一套房子,用賣房款把老人送養老院,足夠了。至於樓主說的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充分尊重老人的意願,如果老人同意輪流養,這麼執行可以,誰不願意養,誰就出3000塊錢,這是公平的。如果老人不願意輪流住,想指定一家養,也可以。兄弟姐妹們坐下來好好商量一下,其他人應該給予足夠的金錢支持,讓養老人的一家不能吃虧,因為照顧老人確實很累,很辛苦!


沉澱姐姐


我家的親屬有這樣的一件事情,家裡面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去年的時候我家的這個親屬去世了,就留下老頭兒一個人。老頭兒小腦有些萎縮,以前的事情什麼都想不起來了。所以說子女們一商量就把老人的房子賣掉了,把這個老頭兒送到了養老院去養老。然後子女們就把賣掉房子的錢存在銀行裡,由女兒拿著錢給父親付養老院的費用。另外老人的退休工資也夠老人的日常花銷的,所以說這四個孩子也就是每到週六週日的時候,都會到養老院去看望自己的父親。並且他們還給老人開了一個單間兒,僱了一個專門照顧老人的人,老人生活得很安逸,這樣的結果也是兒女們孝順的一種表現。其實有時候照顧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真的要影響年輕人的去工作的時間,因此說把老人妥善的安置好也是一種孝順的方式。


就在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老人已經於昨天,安詳地離開了人世,我想說老人入土為安這段時間兒女們付出也沒有為了拿錢而爭吵過,我覺得這是一個和諧的家庭。只有這樣才會讓老人沒有任何負擔,沒有感覺到任何吃苦。所以說對於老人的才是幸福的。


我覺得在老人養老的問題上,兒女們應該紛紛的出力出錢,這是兒女們自己的責任,所以我說每個子女每個人拿出3000元。一年連300元都沒有花出去,卻讓自己的父母得到了很好的生活條件,這樣的事情我覺得應該支持。


伊春美食美客


我認為這個做法合理,3000塊錢這個數有待商量。

說一下我自己的情況吧。我姥姥很早就去逝了,姥爺84了,有5個子女,現在老家的市裡我舅的房子裡養老,他自己只有農村養老金加高齡補貼200多。請了一個護工,工資2600一個月,另外給1000當作兩個人生活費。按順序每個子女月初給我姥爺的帳戶上打3600。姥爺只有一個兒子,也就是我舅,我舅不定期地會多給一些零花錢。因為所有子女都不在身邊,全靠護工照看,所以逢年過節會給一些過節費什麼的,也是我舅出。平時有需要去醫院的時候,我大姨家的表哥帶著去(他們離得不是太遠),他也會每週過去看一下,跟護工聊聊。

所以我覺的老人年齡大了需要輪流,兒女不在身邊,拿出錢來是比較合理的。如果誰不想拿這個錢,誰可以自己去照顧,而且也應該處理好之後請護工的問題。

縣城的一般工資2000多塊,加上生活費,3000差不多,如果實在困難2500也能過。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請個住家護工加生活費怎麼也得5000以上了吧。

身邊的真實情況,供您參考哈,希望能對你有用。


雙面隨心


這個事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只要兄弟姐妹沒意見,就合理,有意見,別人覺得再合理也不合理!

我一個遠房親戚,他有五個兒子一個女兒,五個兒子都初中畢業,蓋了五棟房子,娶了五個媳婦!

女兒小學畢業就在家幫助父母做家務,28歲才嫁人,沒有嫁妝,十年前母親就癱瘓在床,全是老頭一人侍候,女兒經常回家幫忙,去年八月份,老頭去世了,剩下癱瘓的老太太,沒辦法,兒子們商量論換照顧!

按農村的一往的風俗,女'兒不用輪養的,可是有的媳婦提出異議,說現在女兒也有瞻養義務,必須都輪,女兒也主動要求輪,就這樣,一家十天輪換養老人!

其實不用女兒輪,女兒也會把老母親接回家去住一段時間的,這樣一輪,村裡的人就開始笑話這家人,說五個兒子養不了一個媽,還要女兒輪,女兒一沒有房,二沒有嫁妝,還照樣輪養母親,太不合理了,可是人家兒子媳婦覺得合理,外人又能咋地!


老李說事666


老人把八個子女養大成人,幫助各自成家,如今剩老人一個了,八個子女還要輪流贍養,讓老人過流浪生活,不養老人的拿三千有啥不合理。

要我說老人固定住一家,其他人都拿錢,這樣更合理。如果能做到,老人就不用今天住這家,明天住那家了。

老人一輩子住的地方,已經習慣了,哪怕是最簡陋的住處,老人也開心。搬來搬去,老人肯定不習慣。

我父親去世後,侄子就曾說讓奶奶住他家,由他父母伺候。

本來我母親就是分給我哥贍養的。可是我母親不願意去,我弟也不願意讓母親住我哥家裡。

父親去世八年,我母親一直是我弟贍養,吃穿用都是我弟花錢。

最後兩年我二姐固定伺候我母親,其他人拿錢。其實就我和弟弟兩人拿錢。

哥哥有時給家裡買些東西,電費是哥交,冬天取暖煤是哥買,其它開銷都是我弟。

大姐家裡困難,我弟還要經常幫他。

一家人不說兩家話,都是親兄弟姐妹,贍養一個老人,只要把老人贍養好,讓老人活得開心,走得安心,什麼方法都行,有什麼合不合適。

老人走了,子女都沒有遺憾和愧疚就是最好的。


牽住夕陽的手


就是說一個老太太能撫養了八個兒女,且能幫助他們成家立業,但現在是八個兒女養活不了一個老太太。到了晚年別說享福,就連有個穩定的居住場所,能吃上可口的飯都做不到,還要東一家西一家,輪流才能吃上口飯,實際上是無家可歸,沒有自由,也沒有尊嚴。我看這樣做讓老太太在內心上是難以承受的。

,說件我經歷過的事,也真是湊巧了。我有個親屬,她也養了八個子女,但她已於去年病世。

生前她的身體還相當健康,趕集,買菜,做飯都可以,但子女們說為了方便照顧她,每家住一個月輪流養老。可在一年多的輪流養老過程中,她感受到,看透了太多的事情,讓她痛不欲生。

這些兒女經常為她在生活上的花錢支出,或以這個為藉口,當著她的面兒爭吵不休,互相指責,抱怨謾罵,甚至大出打手。一個個就像是仇人。

老太太心裡明白,其實就是嫌棄她的存在。同時,老太太也同樣忍受不了居住環境的變化,不方便。吃飯就別說可口了,有時連口熱乎飯都吃不上,冷熱生熟是時常有的事兒。讓她無法適應。

有時剛在這家習慣適應了一些,可馬上又要輪到下一家,又得一切從頭開始。又是一切都不習慣。

更讓老太太感到傷心的是,有一次她患了重感冒,發熱咳嗽不止,渾身疼痛。但這些子女們都假裝看不見,不知道不聞不問,老太太實在忍受不了又沒有辦法,就爬到門口坐著等人,鄰居看過不去,把村醫找到家才免去了一場生命危險。

短短時間內發生的這些事,精神上的身體上的都有,讓老太太傷心透了實在是難以忍受,可又無可奈何,也無處訴說傾瀉。感到這是活遭罪兒,還給子女找麻煩,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心想還真不如早死了,好少遭那些罪。她對人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對付著活吧。

這種環境情緒導致她終日煩躁,憂愁苦悶,終於積憂成疾,無奈含著悔恨而死去。臨終時她憤憤的對兒女們說,不如不相信你們的話,我一個人生活,輪流養老讓我少活了十年。

更讓人恥笑的是老太太去世後,其中的一個子女要為老太太做個體面的厚葬,大操大辦三天。上演一出(活著不孝,死了披麻戴孝)。專門給別人看,證明自己是孝子的醜劇。但村民都知道他平時虐待老人都出了名,不要說是平常不登門看望,就是逢年過節過生日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他明知道老太太有病,都躲得遠遠的。所以他給老太太辦理後事,沒有人去捧他的場,場面冷清無人,最後在大家嘲笑議論中草草收場。留下笑料。

當然,題主所說的這個老太太情況可能要好的多,子女也孝心的多。但我還是認為輪流養老並不是一個長久可行的辦法,弊端多多。不受老年人的歡迎,不得人心。如果做得不好,常給老年人造成身心損害,縮短壽命甚至危及生命,談不上是養老孝心。

根據目前一些子女對養老的態度及其做法,我不建議採用輪流養老的方式。還是應當送老太太去養老院安度晚年好。去養老院的費用就由八個子女商量著出,也是對老人盡了孝心,贍養了老人。

畢竟養老院有較完善的設施,生活場所,有規律穩定的生活。有眾多的老年朋友。環境大不一樣。情緒心情和在家也都不一樣。有利於老年的身心健康。

更重要的是,能免除老太太和子女之間的多少煩惱麻煩和憂愁。


文筆新兵


我認為小兒子這個提議非常好。贍養父母是兒女應盡義務。不盡父母養老義務,不管你有N個理由都是蒼白的,不應該的。

我上次有篇文章中也曾經寫到過我村88歲老奶奶,也和這老奶奶高度相似,也八個子女,但八個子女沒一個願接納她。可憐呀,兒孫滿堂,而她連一個落腳點都找不到。最後還是流著淚,到鄉里苦苦請求,才把她按排到孤老院。請看好,她去的是沒兒沒女的孤寡老人的託老所。而她有八個兒女,落到如此田地,確令人唏噓。她今年已去了天國,但願她在天國能享享清福。

所以,我認為這小兒的提議是切實可行的。你不願出力照顧老孃,或是實在忙或另外原因,不能出此力。那不出力就出錢,叫別的兄弟姐妹照顧,作為照看老孃的一家,憑良心說他也感到精力疲憊,如能推他也不想幹。但這是生我養我的母親,再苦再累也不應推卻。

撫養老孃也會有費用,吃喝穿用一樣不能少,有個病痛去醫院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所以我認為不管的兒女,出點錢,也為能撫養這家減少點經濟負擔。

如果說,八個子女都沒空照看老孃,那每人出資三千,那有二萬四。也可送老孃去養老機構,這錢現可支付那費用了。贍養父母是下輩應盡的義務,不管何種方式,讓老孃在有生之年,舒心的走完人生最後一程。這是兒女必需要盡的孝。




浪花一朵廣雪水


俗話說得好“清官難斷家務事”,在家庭這件事上除非觸碰到法律底線,否則哪有什麼對不對,合不合理的說法,只要自己家裡人沒有意見,那麼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

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我外公很早就去世了,外婆一個人住在農村老家,有3個子女,我媽的老二,還有兩個舅舅。但因為舅舅前幾年重病不幸去世了,我媽常年在外上班,所以平常都是大舅在照顧,沒到過年過節的時候大舅都會把外婆接到縣城裡,我媽也會時不時回家看看外婆,雖然大部分時候外婆的養老錢都是大舅出的,但也沒什麼怨言。還好的是老人家身體還不錯,無病無災的,身體健康也花不了什麼錢。

其實在我看來,老年人在哪養老,誰出錢,出多少錢並不是什麼大問題,老人真正需要的還是陪伴,錢多有錢多的過法,錢少也有錢少的過法,反正這個年頭總不至於有餓死的人。

有時候我就在想,現在的年輕人都不著急結婚,甚至有的年輕人不願意結婚,不知道等這些人老了之後該怎麼辦?難道真的要住在養老院裡?如果萬一生病住院了,別人都說兒女成群的圍繞在病床前,自己孤零零一個人的,這種感覺肯定很不好受吧,就算你有能力請護工來幫忙,來照顧自己的日常起居,但畢竟不是自己的孩子,心裡多多少少會有遺憾吧。


樓盤網


這樣的情況在農村還是很常見的,很多人說,這樣的情況體現的是兒女的不孝順。可是照看老人也就意味著不能工作,每個人不都有家庭需要兼顧嗎?如果老人只有自己一個孩子,那贍養老人無可厚非,可是畢竟還有其他子女,為了不傷害兄弟親情。輪流養老,也是一條出路。

我老公的爺爺,因為中風癱瘓在床,必須有人全天的照看,我公公兄弟5人,還有3個姊妹,贍養義務當時就落在了5個兄弟頭上,在農村,有兒子還讓女兒贍養的人家不多。

因為老公的爺爺有退休金,一個月3000,然後當時商量的結果是,要麼輪流照看,要麼出錢找人照看。因為老公的二大爺,常年在家也沒有工作(原來修鞋)他就說,由他來照看。這樣的話,其他4家一人出500,做為老人的生活費。老人的退休工資,就做為老二陪護老人的補貼...如果老人生病吃藥之類的,再平攤費用....一大家人都住在一個巷子裡,如果臨時不方便照看,可以招呼一聲,誰都可以做為替換。平時誰家做了什麼好菜或者包了餃子之類的,都會給老人送過去。每家也都時常過去看看老人有何需要,逢年過節的也都聚在一起吃飯。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老人去世。

我認識我老公那會,爺爺早就過世了,這個情況,我是聽老公說的。所以,輪流養老,我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不方便養老的話,適當的拿出些補貼給願意照看的那個人,每個人的義務都是均等的。不履行,自然也給予補償。


懶懶推文


常常聽人家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我真希望我爺爺奶奶還健在。

常常看到或者聽到人家家裡老爺爺奶奶、老父母親,在自己的孩子那邊輪流住,以示公平,就是在條件比較好的城市也是這樣。我以前在家門口上班,天天走訪流動人口,也經常遇到那種一年要換一個城市住的老人,那時候真的很想問他們你們父母養你們的時候,有跟你們計較什麼嗎?

我爺爺奶奶8個兒子女兒,大女兒抱養的,二女兒過繼,不是自己親生的女兒,我爺爺奶奶都能盡心照顧好。

我出生的時候我爺爺58歲了,他大概80歲就不能自主行為能力了,我奶奶也是差不多不到80歲就不太能走路。

2008年左右,我爺爺房子拆遷,那時候我爸他們兄弟4人就平方我爺爺的安置房,已經決定要怎麼處理,只是安置房去年才動工。我爺爺拆遷款和存摺都放我大伯那,身份證我三叔收。

我爺爺奶奶一度是搬去我四叔在老家(我曾祖的祖厝)的房子住。老家房子拆遷以後,後來我三叔跟我堂哥在我們生產隊合建99號。一樓我爺爺奶奶住,大伯母買菜煮三餐,請個保姆照顧我爺爺奶奶。二樓我大伯的二女兒一家住,三樓我四叔,四樓我堂哥住。我三叔以前原本是要移民,後來沒移民出去,但也很早就沒在我們生產隊住。我爸房子是07年拆遷,99號建好那時候我在外面租房子。我二姑和四姑嫁得遠,不過有節日或者紀念日,我爸他們8個兄弟姐妹一般都會一起。

我爺爺奶奶很早就老年痴呆,財產雖然也決定怎麼分配,但是我爸他們兄弟姐妹也沒有說父母到哪個孩子家住多久。我們家沒有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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