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第9號公告來了

華安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實行居民出行管控的公告

(第9號)

鑑於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經華安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從2月4日零時起,在華安縣城區範圍內實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城區居民出行。每戶家庭(納入健康管理的家庭除外)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攜帶身份證上街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醫、在商店超市和藥店上班外,不得外出。外出人員要按規定落實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不要扎堆購物或聊天,採購完生活物資即刻回家。

二、城區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協助工作人員勸導小區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依法從嚴處理。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四、縣直各部門、各社區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自我防控,以最大程度切斷病毒傳播途徑,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五、城區人員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六、各鄉(鎮)、村參照執行。

特此公告。


華安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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