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陵水居民小區將實施分類封閉式管理,這些要求你得清楚→

2月2日

陵水黎族自治縣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發佈一則

關於加強居民小區封閉式管理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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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於暫時實施居民小區封閉式管理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隨著復工臨近,防控疫情進入攻堅階段,為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維護公共衛生安全,現就加強居民小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實行暫時封閉式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小區分類封閉式管理

居民小區分三類進行管理:

1、位於高鐵站人流密集區附近小區、發生確診病例小區實行嚴格的封閉式管理;

2、發生確診病例小區的附近居民小區及湖北籍入住業主人數較多小區參照實行嚴格的封閉式管理;

3、其餘小區限時段、限人流實行半封閉式管理。

居民小區實行區長負責制,由所在鄉鎮指派1名人員為區長,成員若干名,由公安、醫務、聯防隊及小區物業管理人員組成。各居民小區要積極配合鄉鎮派駐區長做好外來人員排查,對進出的人員和車輛須嚴格進行詢問和登記;在小區出入口配置溫度檢測儀器,加強對進出小區人員溫度檢測,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向區長報告。

二、人員進出管理

1、實行嚴格封閉式管理的小區,在封閉管理期間應整合小區出入口後僅保留一處出入口,原則上小區業主一律不得外出,業主應自行居家隔離,不得隨意走動;新入住小區的非湖北籍業主做好登記,測溫無異常,並告知居家隔離等相關事項後可進入小區;新入住小區的湖北籍業主及有武漢居留史業主應出具結束留觀告知書後方可進入小區,測溫異常及未實行居留觀察的應告知前往縣留觀點;外來拜訪人員一律拒絕進入小區。

2、參照實行嚴格封閉式管理的小區,應結合嚴格封閉式管理小區和半封閉式管理小區管理要求和小區實際情況進行管控。

3、半封閉式管理小區原則上只設立一個進出口,有條件的小區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嚴格實行門禁系統"刷卡"制;進入小區業主應嚴格核實身份、測量體溫;對限時段開放外出業主、返程業主實行登記,核實去向;尚處在隔離觀察期的湖北籍業主及其密切接觸人員、體溫異常人員不得出入小區,不得在小區內隨意走動;外來拜訪人員拒絕進入小區。

在封閉管理期間,對水、電、燃氣等生活配套檢修人員應核實身份,登記信息、測量體溫後予以放行,應告知其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執行公務人員、醫護人員等應由區長核實身份後放行。

三、車輛進出管理

1、實行嚴格封閉式管理的小區在封閉管理期間,除120、垃圾清運、物資配送等必需車輛外,一律實行只進不出,進入小區前應告知車主。湖北牌照車輛應停放至縣養老中心車輛隔離區。非小區業主來訪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

2、參照實行嚴格封閉式管理的小區,應結合嚴格封閉式管理小區和半封閉式管理小區管理要求和小區實際情況進行管控。

3、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小區,除有返程需求的非湖北牌照車輛在核實登記返程信息外,原則上其餘車輛實行只進不出,進入前應告知車主。區內湖北牌照車輛應原地鎖車,不得隨意挪動並做好消殺工作。非小區業主來訪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

在封閉管理期間,配送生活物資大型車輛由小區管理單位指定區域停放裝卸貨物。外賣、快遞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水、電、燃氣等生活配套檢修車輛視檢修工具情況有限放行;如無必要一律停至區外。110、120、執法車輛視情況核實信息後有限放行。

各暫時實施封閉式管理的小區的管理截止日期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代章)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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