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和協警有什麼區別?

沙裡飛


在2016年以前,輔警和協警沒什麼區別,都是用人單位利用區域財政,向社會統一購買的勞動力。

協警是群防群治時代的專職巡防隊員轉化過來的。與當年的專職巡防隊員不同,從協警時代開始,協警要與民警一起上下班。

協警的蓬勃發展期,是2006年到2016年。而由於“協”字不雅,當時的一些主流媒體,都自發的將這一職業統稱為“輔警”。

到了2016年,出臺了《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然後統稱為輔警,但,某些地方還是保留了協警。

這是因為,隨著時代的發展,由當年的專職巡防轉化過來的協警,無法適應現代警務的需要,他們的總體能力,與後來招聘的輔警都有一定差距,出於承認協警對行業的貢獻,不能讓他們的青春白白地奉獻,又便於將他們與輔警區分開來,所以某些地方就保留了協警。

所以,協警這個崗位,是不會再招聘的了,原來有多少,就是多少。

而現在的輔警,大都採用社招的方式,很大部分是警校應屆畢業生,通過考試和體能測驗,以及面試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警校應屆畢業生,大都是優秀的人才,而且一年比一年優秀,只可惜,正式編制的名額太有限,也讓他們受了不少委屈。


夢裡瀾濤


輔警如果不使用事業編制,那麼和協警一樣,都是臨時工,沒有什麼區別。輔警如果使用事業編制,和協警的區別,就是一個是體制內人員,一個是臨時工。

1、輔警能否使用事業編制:各省各地的規定不同,有些省份,輔警人員是合同制管理,是臨時工,和協警沒有兩樣。多個省份為了彌補政法力量,輔警會被允許使用事業編制,成為正式的公職人員,待遇甚至比當地其他部門的事業人員還高,因為司法機關有各種補貼和津貼。輔警能否使用事業編制,管理權力完全在當地政府,各省、各地做法不同。

2、輔警使用事業編制的作用:輔警如果使用事業編制,就可以按照在崗在編要求,通過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取得行政執法資格。就可以獨立承擔行政執法職能,處理公共事務、治安事件、矛盾糾紛等,分擔地方公安機關工作。

3、彌補政法專項編制不足:輔警使用事業編制,其主要原因是各地行政編制中,單獨供公檢法司人員使用的政法專項編制,其數量往往有限,不能充分滿足當地司法機關工作需要。除公安機關領導和管理人員、辦公室工作人員、一線幹警之外,其他大量維護城鎮治安、維持交通秩序、處理矛盾糾紛的警務人員,都需要使用事業編制,以取得行政執法權利,滿足工作需要。

4、協警等臨時工作人員,是不能執法的,只能擔任後勤輔助任務。為了規範行政執法,國家明令要求,嚴厲禁止臨時工、合同工執法,杜絕將執法任務外包的做法。臨時人員不能執法,不能使用事業編制和輔警和協警,就失去了其在公安機關存在的價值,其能承擔的工作越來越少。

5、輔警使用事業編制的政策依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行政執法類職能被明確定性為事業單位,也為輔警使用事業編制,承擔行政執法任務,提供了政策依據。


職言管語


輔警和協警有什麼區別?

以我所在的城市湖北襄陽為例,這個地方沒有輔警一說,但是有協警的稱謂。通過資料瞭解,廣東有輔警,然而工作內容和襄陽協警是一致的,兩者基本沒有區別。

輔警和協警並非部分網友說的“前者歸屬於派出所、後者隸屬於交警隊”!!一個地方在有正式的輔警情況下,不會再去設置協警,兩者取其一。若一個城市同時出現這兩種,有一種可能是保安、治安員、巡防員等性質著裝未規範所致。

輔警和協警的相同點都是輔助(協助)正式警務人員執勤、公幹,是一種未被授予執法權的特殊存在,主要是跟隨正式警官一同工作,若無正式警官在場,輔警和協警不具備任何管理權限。
輔警和協警可以存在於公安系統任何一個領域,前提是在正確的領導方式下出現。通常輔警或協警在治安、交通、分局及派出所、巡警等領域出現的情況比較多。

輔警或協警也有相應的管理序列,如一支20人在輔警或協警隊伍隸屬於某某派出所,也是分為三班倒的,每一班都設有班長或組長,在班組長之上有1-3名正式警官負責領導管理這支隊伍。


看鑑襄陽


我是啊好啊,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從本質上講,這是沒啥區別,只不過是稱呼不同,輔警,就是輔助正式公安民警工作的工作人員,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係,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都是經過公安機關招錄進來,協助或輔助民警做一些交通執勤,治安巡邏,卡口值守,接處警,疏導交通,安全教育,社區管理,文字記錄,信息採集等工作,不過我們這裡通常是交警稱輔警,機關稱文員。雖然稱呼不一樣,不過都很辛苦,這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俺們宿遷


輔警(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相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管理,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


紅河中公教育


輔警是輔肋警察,/主要職責,/協助警察進行工作,/出警.巡防.冶巡等一系列。/而協警一般是後勤較多,/如:戶jl辦.服務辦.檔案辦等,/其實.工作性質一樣,/只是資薪有差別。/


醉酒的吾


出事前一樣,出事沒區別。


DuckGin


1、定位不同: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

輔警(輔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係,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2、招聘環節不同:

輔警一般招聘稍顯正規,會經歷報名→ 筆試→ 面試→ 體測、體檢→ 政審→ 公示→ 上崗等環節。

協警一般要簡單一些,可能只有報名→ 筆試→ 體測、體檢→ 公示→ 上崗,或者直接是體能測試,連筆試都沒有。

3、工作內容不同:

輔警一般是派出所輔助民警,進行治安聯防工作的人員。

協警一般是交警中隊,協助交警管理交通秩序的協勤人員。但這個並不絕對。

向左轉|向右轉


擴展資料

一、關於輔警沒有國家層面的立法,但多數地方法規和規章將輔警權限和職責歸納為: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崗位輔助履行下列職責:

(一)治安巡邏檢查、卡口值守、接處警、維持大型公共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二)疏導交通,勸阻、查糾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三)社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養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動;

(四)信息採集、數據統計、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五)專業技術、後勤等警務保障活動;

(六)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性警務活動。

二、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權限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


金溪通


正式民警是公務員,輔警是政府僱員,新叫法叫聘任制公務員,與政府人事局籤長期合同。協警是與保安公司或其他公司籤勞務派遣合同。現在好多招輔警的公告誤導了,看與那裡籤合同,凡是勞務派遣的其實都是協警。招聘輔警(聘任制公務員)得省級以上組織部審批。


老兵棋帥


個人感覺,沒什麼區別。聯防隊員,協警,協勤,輔警,時代不同,叫法不同。隨著公安改革,輔警也被提到改革之列。輔警全稱是警務輔助人員,現在各個地市都在摸索改革,沒有統一的身份。有事業編的,有參公的,也有勞務派遣的,協警的稱謂正在逐漸消失。總之,輔警與協警區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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