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社论:正视新台立法机构运作的五大隐忧


第十届新当选民代已经报到,选出正副台立法机构负责人,正式展开新会期。虽说是新的,但在民进党依然掌握过半席次的格局下,台立法机构整体结构并无太大改变。而观诸过去四年台立法机构的结构和运作的堕落,未来有五大隐忧,值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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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隐忧是,新任台立法机构负责人游锡堃虽久经政坛,却是首度进入台立法机构的“菜鸟民代”。

这凸显了三个问题:首先,不曾担任民代的游锡堃,未必能娴熟掌握台立法机构运作;其次,这样的人选严重打破台立法机构的“资深制”原则,对其“不尊重”前所未见;最后,这显示蔡英文在考虑台立法机构负责人人选时,仅着眼于内部派系平衡和政治需求,而不考虑台立法机构的功能及其“宪政”角色。简言之,游锡堃被“钦定”为负责人,是因为他过去“使命必达”的特质,而非基于台立法机构自主运作需要产生的“龙头”。未来游锡堃主持议事能否客观中立,或将一味忠诚执行民进党的指令,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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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隐忧是,台立法机构除了“立法”,能否尽心监督行政,并且展现多元声音。

过去四年民进党完全“执政”下的台立法机构,几已自我降格为蔡办和台行政机构的“立法局”,对于他们的要求几照单全收,已失去了监督行政和保障多元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法案”或人事案的争议再大,民进党都凭借多数席次强渡关山,协商机制名存实亡。尤有甚者,争议越大、越需要充分讨论的“法案”或人事案,台立法机构“一言堂”护航台行政部门的姿态越明显。例如去年底草率通过的“反渗透法”,和极具争议的“监委”陈师孟、台“中选会主委”李进勇的人事案,无一不是暴力辗压、轻骑过关。如今民进党再度完全“执政”,未来势将出现更多的争议“法案”和人事任命,已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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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隐忧是,“最大在野党”国民党能否扮演好“有效监督

回顾上届台立法机构,国民党除了人数居于劣势,在议题锁定、议事策略和议事抗争决心上也都明显不足,几让民进党予取予求。本届台立法机构国民党虽跨过三分之一门坎,可针对特定“立法”修订提案“释宪”;但除此之外,国民党籍民代无论区域或不分区的整体专业素质,恐怕不及第九届。从台立法机构负责人选举看,国民党竟首日即“跑票”两票,再加上党内不安定因素,未来国民党监督“执政党”的表现能否超越上届、或愈发苍白无力,令人忧心。


人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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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隐忧,是小

本届台立法机构,“时代力量”握有三席,柯文哲新成立的台湾民众党也有五席。这八席民代或者不足以扮演“关键少数”,但在“朝野”协商的战场上,毕竟一个党团就代表一个意见。要论打贪揭弊或审查“法案”,个别民代的专业度也有一定分量,若发挥得当,小党仍有发挥空间。但在政党的光谱上,“时力”算是“小绿”,与民进党的合作极可能大于监督;至于台湾民众党,则可能左右逢源,视议题取向与不同政党合作。倘若议题的选择是基于“法案”与人事的良窳,那是就事论事;但若只是基于政治利益考虑,那就不免令人担忧所谓的“第三势力”只是沦为大党侧翼,或者“讨糖吃的小孩”了。民众党在这次台立法机构负责人选举中票全部倒给游锡堃,这多少说明了它的风向。


少说明了它的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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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过去四年台立法机构号称效率高于以往,通过的“法案”数量创新高;事实上政治性“法案”也高于以往,甚至屡见“违宪”与侵害人权之虞的条文。台行政部门为了规避责任,甚至将政治性“法案”交由民代提案,不仅违背民主原则,内容也相当粗糙,甚至让台行政部门不知如何执行。如果新的台立法机构不能以此为戒,类似“立法”恐仍层出不穷

,类似“立法”恐仍层出不穷。


出不穷。


新台立法机构是新民意展现,无论如何,台湾民众对它的运作仍有所期待。台立法机构不该沦为“立法局”,完全“执政”更不该是完全护航;民代要有好表现,仍应回归权力制衡初衷。


(本文原载于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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