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20天被送走,26年後親生父母找上門,女孩拒絕贍養

出生20天被送走,26年後親生父母找上門,女孩拒絕贍養

人如其名,陳悅是一個樂觀開朗的女孩,專科畢業以後,她就去了縣城裡的一所幼兒園,當起了幼教。陳悅很喜歡和小孩子打交道。

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留在大城市裡工作和生活,原本陳悅可以選擇市裡更好的學校,可養母在鄉下生活了大半輩子,實在不適應大城市的生活。再加上她的身體也不好,陳悅只得回到老家,城郊和縣城離得很近,每天下班以後,陳悅還能回家為母親做上一頓熱飯,母女倆最幸福的時光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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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陳悅一直不怎麼喜歡母親,她長相有些醜陋,說話結巴,做的飯不好吃……陳悅一直羨慕身邊的小夥伴,她們有著溫柔的母親,最為關鍵的是小夥伴們都有父親。

關於“爸爸”這兩個字,陳悅是陌生的,她只在課本里讀過這兩個字,小時候她問媽媽:“我為什麼沒有爸爸?”媽媽總是面露難色,解釋道:“爸爸去了很遠很遠的地方,等你長大了,他就回來了”。

陳悅一直盼望著自己長大,直到15歲那年,她從別人的口中知曉了自己的故事。原來,她剛出生20天就被父母送了人,這個被她喊了15年母親的女人是自己的養母,所謂的父親也早就不在人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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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從那一天起,陳悅似乎一下子長大了,成熟了很多很多,她開始不再抱怨養母給自己丟人,每天放學回到家,她會幫助養母燒火做飯,也會給家裡的豬和羊割草,母女倆二人日子雖然過得清苦,但幸福充實。

陳悅雖然很努力地學習,可功課一直不太好,中途有過放棄學業,外出打工的想法,養母逼著她唸完了高中又讀完了專科。畢業以後,陳悅原本打算留在大城市,她租了房,接來養母一起住,可養母習慣了農村的生活,天天困在家裡無所事事,沒幾天就嚷著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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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考慮之下,陳悅退了房,和養母一起回了老家。陳悅長得漂亮,人又孝順懂事,村子裡有不少媒人都想要給陳悅牽線搭橋,但陳悅並不想要過早地嫁人,她交往男朋友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婚後接受母親一起同住。

不明白其中內情的人自然覺得這個要求很是苛刻,甚至有些無理,陳悅也不願意做過多的解釋。說來也巧,有些緣分冥冥之中早已註定,陳悅所在的學校唯一的一位男老師對她展開了追求,兩個人也談了大半年的戀愛,婚事就要敲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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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個時候,陳悅的親生父母出現了,他們找上門,說是想女兒了,要帶女兒回去一家團圓。陳悅有些牴觸,父母見她當下沒有同意,就直接說出了要求:“你不回去也可以,反正你快要結婚了,彩禮至少要三十萬,你弟要結婚了,先把房子的首付錢給我們,權當贍養費了!”

陳悅原本心裡還有點小竊喜,即便對父母當年的行為有些怨恨,但畢竟血濃於水,一開始她還真的因為父母是來道歉的,沒想到是來索要生活費的。

陳悅眼裡的淚水奪眶而出,情緒由感動轉變成了憤怒,當場表示不會出一分錢贍養費。生活中這樣的事情不常發生,陳悅也沒想到這樣的橋段會在自己身上上演。於她而言,養母便是親生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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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先生還記得初中三年級前桌女班長的遭遇,和陳悅一樣,她也是被父母轉手送了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關於這個事情,女班長並不知道,當初養母把她抱回來,就對周圍的街坊鄰居囑咐過,女班長平時在班裡特別強悍,私下裡我們都說她是一個“男人婆”。

至今還記得,上午第三節課在上自習,後門男生叫班長出去,說是有人找。10分鐘以後,她哭著跑回來了。和她同班三年,那是我第一次見她哭。後來,那個女人陸陸續續出現過幾次,她的事情很快在同學之中傳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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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的我們,還在羨慕她今後會有享受兩份母愛,旁觀者永遠不知道當事人的痛。女班長始終沒認她的親生父母,到了現在這個年紀,我能理解她的選擇了。

年少時的傷疤真的很難修復,被親生父母拋棄就像是一道傷疤,始終無法癒合的傷疤,不去觸碰,還不會鮮血淋漓,如果可以選擇,她們寧願永遠不知道真相。我們不是當事人,沒資格勸她們放下,但真心希望她們能夠釋懷,不要用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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