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是什麼?

莫安奈


顯而易見,高育良有受賄和濫用職權。他這個級別的官員,小打小鬧的錯誤都不止於把他拉下水,在電視劇中趙瑞龍也說了,錢並不能打動高育良,只有高小鳳,高小鳳就是高育良的軟肋。英雄難過美人關,高育良淪陷就是從高小鳳開始的。

趙瑞龍的美食城嚴重損害了京州的生態壞境,這樣一個美食城不應該建起來。雖然後來高育良假惺惺的對侯亮平說,是當時自己目光短淺,沒看到生態發展的重要性,才會批了這個美食城。

實際情況是什麼,雖然劇中沒有明確交代。不知道是那個時候趙瑞龍就已經用高小鳳拿下高育良,還是在拿下之後批的美食城。有一點可以確定,既然高育良批了美食城,就一定拿到了錢。

那麼這就是受賄和濫用職權。就美食城這一件事暴露了高育良兩項行為不端。

在電視劇中,高育良相比於祁同偉、田國富,的確是更加潔身自好,一般人不會把他拉下馬的。也只有最後祁同偉敗了,高育良被牽扯出來,高小鳳出面交待一切,這才讓高育良露出馬腳。

假如祁同偉不倒,高育良還會隱藏的很好。直到隱藏人物高小鳳出面,才暴露高育良原來一直是人前人後兩幅面孔。

高小鳳本身就是汙點證人,她也算是趙瑞龍向高育良行賄的“工具”,包括兩個人那套別墅,應該也是趙瑞龍的。

香港2000萬的信託基金,假如沒有趙瑞龍在背後做推手、高育良做擔保,怎麼這麼多年這個信託基金還是這麼穩?行賄受賄濫用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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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我看那麼多電視劇中,哪部最看得入迷,那肯定是《人民的名義》了。我記得當時看的時候是週一五期間,次日還要上班的,我竟然連續幾天看到凌晨三四點才強迫自己去睡覺。

走題了,抱歉。那麼高育良是怎麼被捕的原因是什麼呢?

一、受賄罪

高育良本人並沒有受賄,反而看上去是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好高官,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高小鳳兩姐妹的山水集團,是本片中最大的貪汙地方了,更是賣淫的地方。可是這關高育良什麼事呢?不要忘了,高育良與高小鳳,在香港註冊結婚了,高小鳳名下高達兩個億的別墅,是趙瑞龍給高小鳳的,但也屬於高育良的,這就是受賄。

二、濫用職權罪

濫用職權批覆美食城。美食城汙染問題,被多次舉報汙染環境,當地市政府卻沒辦法處理,一方面是有趙瑞龍作為後盾,另一方面是因為批覆這項目的人是高育良。高育良利用職權,給趙瑞龍披了這個帶有嚴重汙染環境的美食城,就是濫用了職權給社會造成了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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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整部劇,高育良之所以倒臺並不是因為受賄和作風問題,他之所以倒臺還是因為站隊問題,站錯了隊伍。

劇中從趙立春被調任北京任副國級領導人就看出來了,先把他搬離重要位置,其次先調任嫉惡如仇的田國富任漢東省紀委書記,再調任沙瑞金任省委書記,這些都是北京對趙立春勢力的佈局,侯亮平再調任漢東則是沙瑞金的手段,藉助侯亮平妻子的背景,以及他是高育良生的身份。

高育良身為一個副部級高官,不可能因為這點小小的作風問題就徹底倒下,而且不管是田國富還是沙瑞金,他們都沒有權利對一個副部級高官調查,都要經過中央批准的,主要還是中央對趙立春派系清洗,而高育良不過是壓死趙立春這匹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已。

先從大風廠事件牽扯出高小琴和高育良學生祁同偉,再深挖到趙立春兒子趙瑞龍,這其中像陳清泉,劉新建,他們都脫不了干係,最後再通過高育良鎖定趙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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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育良是個成功的法學教授,教出了:陳陽、陳海、鍾小艾、侯亮平、祁同偉這一批漢東大學法律系優秀學生,雖然祁同偉由英雄成為十惡不赦的犯罪團伙的幕後操縱者,但也不失他當初上學的努力,才會有這樣一個士途之路。而高育良更是遊走在法律周邊的知識淵博教授、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由於自己法律知識的深奧,始終踩著法律邊緣做事,但他忽視了一點,“聰明反被聰明誤”這個規律,不知不覺地踩著地雷往前走,犯了錯誤還不知錯在哪裡。1、最主要的違規違紀就在於,他利用職務之便,與私營公司老闆妹妹高小鳳產生私情,到隱瞞離婚史與高小鳳結婚生子和高小鳳私收一套別墅都與他有直接的關係,他作為一名市委書記,雖然不收受賄賂,但他也是收受了性賄賂,這就是他犯罪的根源;2、靠著父親起家的趙瑞龍,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誘逼時任市委書記高育良違反原則將一處山水風景名勝區位置,批給趙瑞龍建了一個美食城,汙染了湖水,給當地環保帶來了巨大的損壞,這就是他的第二個違規違紀批地;3、自私地提拔自己的學生、公安廳廳長祁同偉,又在省委常委會上極力推薦為副省級幹部人選,明顯地顯現出拉山頭、搞幫派,不管人品好壞,一味著堅持自己的錯誤思想,不思悔改是他違規違紀的又一錯誤;4、當他知道祁同偉持有山水集團股份和一系列重大案件的幕後操縱者時,還是以護小雞的方式保護祁同偉,支持無中生有的舉報案,拿下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侯亮平等,併為形成有計劃、有預謀的犯罪集團推波助瀾,等違規違紀又是他留下的痕跡。所以說,官高權重的省委副書記高育良,用自己的兩面人的手段,欺騙組織、隱瞞離婚與結婚史;間接接受高檔別墅等等,罪不可恕,等待他的就是人民的審判和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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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檢委國家監察委,對原漢東省委副書記,原政法委書記高育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審查。 經查,高育良身為黨的高級幹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四個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罔顧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和組織原則,提拔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幹部,長期搞政治攀附,搞權色交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商業利益,指使下屬捏造偽證攻擊其他幹部。 高育良身為黨的高級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且在黨的高壓反腐態勢下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高育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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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是什麼這個問題,其實在完整的看過這部的人應該都注意到了。

在電視劇《人民的名義》裡面,高育良在他擔任呂州市委書記時,在和趙瑞龍的所謂的生意上,他就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為自已,為他人謀利益。就憑這一條就已經構成職務犯罪,受賄罪。而且趙瑞龍把高小鳳安排介紹給高育良,這些與高育良擔任的職務能夠批地給趙瑞龍做生意,有著因果關係。所以,在法律上就構成犯罪,受賄罪。

後來高育良始終再以一個錯誤去堵上一個的錯誤,用他自己的話是身不由己,但是每一步都丟掉了黨性原則。就算他沒有和高小鳳結婚,就高小鳳的事實,按照黨章、黨紀,也是要開除黨籍,撤銷黨內一切職務。

祁同偉向高育良坦白談話後,此後的高育良選擇了孤注一擲,干預檢察機關正常辦理案件等等事項。此時他這個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的行為,就不是在指導公檢法工作,而是濫用職權,濫用職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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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應該是自己的私心作怪,貪戀權勢,墜入溫柔鄉,違規違紀,知法犯法等等一系列的原因造成的,最終也因此被判刑。


根據劇中高育良的所作所為也能看出他這人被判刑是遲早的事,那麼我們可以從他的側面驗證這一說法:

徇私舞弊:

在祁同偉和趙瑞龍的問題上,高育良一直都是不輕不重的在處理問題,特別是祁同偉的問題上可以說是縱容也不為過,高育良一味地袒護,遇到祁同偉犯錯也只是口頭教育,沒有實質性的懲罰,並且當省委組織部明確表態祁同偉的副省級不要想了之後,高育良還在不遺餘力的向省委推薦祁同偉調到副省級,省紀委收到多人舉報祁同偉違規違紀,而高育良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他根本沒有處理,只是提醒祁同偉注意一下,這也算是失職;


知法犯法:

高育良在劇中飾演省政法委書記,對待國法的認識應該非常強,而他自己對於自己的婚姻狀況,資產情況等問題也是隱瞞不抱,對待老書記趙立春之子趙瑞龍的問題上也是模稜兩可,明知有問題還是與之接觸,甚至通過趙瑞龍的問題與趙立春達成某種關係;

拉幫結派:

最明顯的是在祁同偉的事情上,明知祁同偉與高小琴、趙瑞龍有密切關係,甚至涉及貪汙腐敗、濫用職權,他也極力的保住祁同偉,並且幫他更上一步,高育良在與前妻的對話中提到過,“紀委一出面警告,我就不幫祁同偉說話了,那以後誰還會跟著我幹”,這就更加明確了他想保住自己現有的地位而不得不擴張自己的實力來抗衡沙瑞金帶給他壓力;

違規違紀:

在趙瑞龍美食城一事中,他動用自己的權利強行給趙瑞龍開綠燈,在環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批准美食城的建設,也可以理解為用地方上的生意討好趙立春這個調往中央的老書記,以此來獲得自己的政治資源;

貪贓枉法:

高育良是腐敗在趙瑞龍的手上,趙瑞龍為了拉攏高育良肯定動用了不少的關係和金錢,在培養高小鳳的事情上也沒少用心,高育良在和高小鳳在香港註冊結婚後,高小琴可是給了兩億的信託,以及之前送給高小鳳的別墅,在最後高育良的定罪中,雖然沒有直接以上述的理由定貪汙罪,但是定罪之前肯定也是看了這部分的記錄,後以高育良夥同祁同偉及肖鋼玉陷害侯亮平而定的貪汙罪;


至於趙瑞龍送給高小鳳別墅,雖然登記在高小鳳名下,但是其主要目的是在討好高育良,在高育良與高小鳳結婚後,這個別墅並沒有還給趙瑞龍,而是高小鳳和高育良的小孩在生活所住,間接的也算是在享受賄賂,所以構成貪汙罪;

以高育良的心思,所有的這一切都是隱藏在暗處的,只不過是以祁同偉、高小琴高等人牽扯出來了,但是高育良的私心、貪戀權勢也是害了自己的原因,以上所說的任何一項都是他被判刑的原因,人的貪慾也在他這被無限放大,等待他的最終結果就是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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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良作為省委副書記,他的得力干將就是祁同偉,而祁同偉作為他的學生,也一直是以高育良馬首是瞻。


但是呢,在實際的生活以及工作當中,祁同偉並不是說事事都把高育良放在第1位,實際上很多事情呢,都是由他自主去決定的。但是他做的好多事往往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反而呢,給高育良惹來了不少麻煩。

比如說,沙瑞金剛調來漢中的第1天,因為他打聽到陳岩石和沙瑞金的關係非同一般。於是呢,就跑去給陳岩石鋤了一天的地,當天剛好碰到沙瑞金去探望陳岩石,可以說沙瑞金對祁同偉這個行為是非常厭惡的。


另外還有就是像李達康說的去給上任老書記胡立春哭墳的事件,種種事件表明了祁同偉這個人做事格局不大。並且非常容易被這個腐敗分子侵入。


後來他和高小琴發展成為情人關係,兩個人一起開辦了山水集團,同時在裡面設立的高檔會所,腐蝕拉攏了一大批幹部,其中高玉良也成為他的常客。

而高育良真正被判刑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因為呂州的美食城,而是因為他和高小琴的妹妹高小鳳發展成為情人關係。那在這個過程中間,高玉良的原配夫人一直為了能繼續享受到這個高官所給他帶來的這種地位和目光,就接受了這樣的結果,就是離婚不離家。外人看來兩個人是還在一塊兒的,實際上到了晚上以後兩個人是分房睡的。


由於高小鳳和高玉良是在香港註冊領的結婚證,高玉良以為這是在大陸以外註冊的沒有觸犯法律,實際上高小鳳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收錢人的角色,他接受了祁同偉送給他的2000萬並且還有在香港的各種高檔別墅,以及裝修傢俱之類。這間接的構成的犯罪。


可以這麼說,高玉良的那個犯法行為和祁同偉是分不開的,同時祁同偉又是他著力培養的這個親信幹部。其中有一個非常印象深刻的場景,就是沙瑞金到任的第1天召開的這個擴大會議,那麼在這個會議上面就討論這個人事任免問題。

其中就有關於祁同偉的任命,按說公安廳廳長一般都要兼任副省長,但是呢,其中祁同偉的任命就被沙瑞金給壓了下來,這說明關於祁同偉的問題肯定是已經有人向上層進行了舉報。所以說,沙瑞金需要進一步的核實瞭解情況。這種情況下相信高玉良已經有所察覺祁同偉可能是要暴露了,

那麼在這個會議以後,高玉良基本上就非常低調了,並且一直在提醒齊同偉,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所作所為,不要一步一步向火坑裡面邁。但是由於前期入坑太深,祁同偉在享受這個權利帶給他無限風光的同時,根本就收不住手,同時周邊的人不允許他收手。所以高玉良這個人和祁同偉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兩個人是榮辱與共的關係,高育良的入刑,祁同偉對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主要就是這個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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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育良在其擔任呂州市委書記時,在趙瑞龍的生意上,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為其謀利益。這一條就構成職務犯罪,受賄罪。趙瑞龍把高小鳳安排介紹給高育良並且送給高小鳳別墅,這些與高育良擔任的職務能夠批地給趙瑞龍做生意,有著因果關係。所以,在法律上就構成犯罪,受賄罪。

高育良是法學教授,知道這件事在法律上,用愛情兩個字是撇不清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此事已經獲得趙立春的極大好感與信任,就通過此事把自己和樹大根深的趙立春綁為一家人,更為了自己能夠晉升省委常委獲取更大的權力,想著只要趙立春在,只要自己身居高位,這件事也沒其他人知道,就可以高枕無憂。

包括後來沙瑞金去呂州視察後,回來詢問高育良當時的情況,高育良則以當時全國都在搞這種產業,又能發展城市經濟,就上了這個項目(個人估計當時有排汙費等等),沒有超前的眼光、現在看來真是環境保護意識不夠。雖然是檢討,卻是簡單的把重大問題推的一乾二淨,真是自信的辯證法高手。

後來高小鳳懷孕,選擇了結婚。離婚、結婚在群眾身上都合法,但在高育良身上就違反了黨紀。

組織在很早以前,就對縣處級以上的幹部實行個人事項報告制度。主要包括個人婚姻狀況,因私出國證件,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收入所得,其他房產、基金、有價證券、股票、期貨、保險、金融理財,配偶子女經商等等事項,每年都要向組織報告。高育良錯誤的以為自己擔任省委領導,就沒人可以去查他的個人事項。包括後來,芳芳因個人工作需要考慮加入外籍時,吳老師問高育良的意見,高育良也是不在乎,此時,高育良已經成為了“裸官”。上述這些按照黨章、黨紀,應開除高育良黨籍,並且撤銷黨內一切職務。

事發後田國富找吳老師談話時,吳老師還在流淚辯解說怕影響芳芳,所以才沒有公開。田國富回她:你這個可以理解,組織上沒有要求你要彙報,但是高育良不行,他必須彙報。可見高育良與吳老師因位高權重,此時都沒有認識到黨在從嚴治黨上的決心。

高育良始終再以一個錯誤去堵上一個的錯誤,一步錯步步錯,用他自己的話是身不由己,但是每一步都丟掉了黨性原則。就算他沒有和高小鳳結婚,就高小鳳的事實,按照黨章、黨紀,也是要開除黨籍,撤銷黨內一切職務。

祁同偉向高育良坦白是他給丁義珍通風報信,是他謀害陳海,並分析了當下的態勢。在得知祁同偉的犯罪事實後,高育良是極其震怒,但還是選擇了包庇,這裡還有包庇罪,但祁同偉不接受審判,自殺,死無對證。

祁同偉向高育良坦白談話後,此後的高育良選擇了孤注一擲,干預檢察機關正常辦理案件等等事項。此時他這個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的行為,就不是在指導公檢法工作,而是濫用職權,濫用職權罪。

高育良是走了一步死棋,警鐘長鳴!

(圖片來源於網絡,《人民的名義》劇照。)


苑燕兒


《人民的名義》做為大火過的電視劇,那麼劇中的高育良為什麼被判刑呢?

1.向組織隱瞞了自己的婚姻,接受賄賂,自己妻子高小鳳的別墅和2億元基金均為別人贈送。

2.和趙瑞龍交易,美食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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