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梵名“泥犁耶”,譯成中文為“不樂”、“不自在”、“苦具”等。
據東漢安世高所譯的《十八泥犁經》中,地獄分十八層,合稱“十八層地獄”。十八層地獄的“層”不是指空間的上下,而是針對時間和內容而言,尤其指時間。十八層地獄是以生前所犯罪行的輕重來決定受罪時間的長短。每一層地獄比前一層地獄增苦二十倍和增壽一倍,盡是刀兵殺傷、大火大熱、大寒大凍、大坑大谷等刑罰。當到了第十八層地獄時,苦已無法形容,也無法計算出獄的時間了。
正所謂“一失人身,萬劫不復”。一旦墮入地獄,面臨的只有無量劫受苦,要想出離,遙遙無期。作為念佛人,不可不思,當念出離,慎勿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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