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業主已超付工程款給總承包,而總承包又無錢給施工隊,可以向業主要款嗎?

箭6


本案就這個問題應該從業主與總包分包的勞動關係來論述,不能自我理解!要知道業主與總包簽訂的是任務期限性勞動合同,也屬於集體勞動合同,並且建築法規定,總包不經業主同意,其不能把承包的工程無故地轉包給分包的,工程的重要部必須由總包親自完成,若總包工程某部分需要轉給分包的,那分包的資質條件及信用度必須報給業主審核認可才行,因此,就是分包也同樣是業主許可的,因此,總包也好,分包也好都是業主的施工者,因為都是業主許可的!為此,業主理應依法對總包的工資款發放落實進行全部監督,同時對經過業主同意准許的分包進行工資發放監督核對,監督負責勞動者的工資能按時發放,這是業主不可推脫的責任!至於本案,業主已經超額支付了總包工程款,但總包沒有發給分包工資款,使農民工工資無法得到,其原因是業主監督失誤造成的,因此,本案不僅僅是總包違反法律,而業主同樣是違反了法律!其因監督失誤,給農民造成了損失,其負連帶責任!所以農民工維權時應該把業主連在一起上訴有關部門,要求業主責令總包儘快發給農民工工資,要求業主分攤責任或者墊付工資!好了,你覺得我回答的還可以你就點贊,也可關注,謝謝!


振興中華246016682


這種情況太少了吧


用戶2117751136290


業主在欠付工程款的範圍內和總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沒有欠付,則沒有連帶責任,按照合同相對應,還是要找總承包!


楊華一級建造師


權威回答:中國建築的現狀就是分包轉包掛靠出賣資質,因為公司平時養活不了那麼多自己的工人和設備,不這樣做公司得關門。

國家現在對民工的保護已經在制度上很完善,而且也落實在監管上了。每個公司收到工程款後第一支付的就是民工工資,問題出現在公司足額支付民工工資的撥付去向是誰,直接打到民工銀行卡上最佳,萬一把總工資款打到包工頭那裡風險立現,不是貶低包工頭,他們哪個是有文化高素質的人,吃喝嫖賭倒是樣樣精通。工資款到手先用於自己的花費,餘額再打發民工,最終造成拖欠民工工資。這個現象在房地產開發行業最為嚴重。

隨著民工法律意識的提高,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候,去法院起訴包工頭的同時也會把公司作為第二被告追加起訴承擔連帶責任。假如發包方沒有支付全部工程款是可以把它列為第一被告起訴的,只是程序上操作起來很困難,但作為發包方已經按合同要求把工程款全額支付給承包方的不負法律責任。


痴語慎言886


業主根本不可能給超總包單位工程款,至少質保金還在業主手裡。


郴州陳鋒


完全可以的!首先對方錯在資金髮放監督不力!應當責!


手機用戶66941506944


樓主不懂瞎說,業主和總包簽訂合同,把錢交齊,然後竣工驗收,業主入住。

這是他們的合同,這中間不包含總包怎麼幹。

農民工是和總包還是分包乾活,缺工錢是你們之間的勞資糾紛。

如果業主沒給錢,可以當做第二被告,但是如果業主給錢了,業主不負擔任何責任的。


遠離家鄉的王小胖


要個錘子,業主和總包簽訂合同,總包將任務分解包給分包,分包僱傭農民工幹活。非要牽強的說分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總包有監管不利嫌疑,勉強說的通,跟業主能扯上什麼關係?給誰幹活找誰要錢去。批發水果的拖欠農民貨款,農民找過路去水果店買水果的人要錢?你腦子想啥呢?


竹本清


沒聽懂,是總承包單位再次向業主要工程款,還是施工隊直接向業主要工程款。以我的理解,想必說的是後者。這個首先要看合同,如果業主已經足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給總承包單位,那麼是沒有義務向施工隊支付的,畢竟合同簽訂主體是業主方和總承包單位。總承包單位與施工隊簽訂合同,施工隊只能要求總承包單位按約定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但是業主方有權利要求總承包單位將下發的工程款優先用於支付給農民工,並監督總承包單位工程款的使用情況,如果總承包單位擅自挪用資金到其他項目,業主方是可以追責的。


資料園


嗨,我說不應該得寸進尺,這樣的好事只能享受一次,你當是自己爸爸,花完了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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