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全國首張疫情防控期間案件查辦工作指引清單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省、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實市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調度會議”工作部署,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的違法經營行為,有效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經營秩序,日前,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全國首張《疫情防控期間案件查辦工作指引清單》。

《清單》中歸納了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藥品及醫療器械違法、野生動物及食品違法、產品質量違法等五大類共18種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中較為常見並應當從嚴、從重、從快打擊的各類違法行為,明確了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定性依據”和“處罰依據”,對全市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領域執法辦案工作起到了積極的規範和促進作用。

《清單》強調,要正確運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對違法行為涉及此次疫情防治的,原則上均適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辦法和基準中的最高處罰階次,其餘與疫情防治無關的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的裁量,按照原要求執行,不得隨意擴大疫情防治所涉及的產品範疇,不得隨意擴大從重處罰的範圍,不得隨意提升或者降低處罰階次。目的是通過《清單》的指引,一方面要對影響疫情防控、損害群眾根本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從嚴、從重、從快予以堅決打擊,另一方面要保護企業主動調配貨源、合理設定價格等“保供穩價”的積極性,努力在打好疫情防控戰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護市場經濟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疫情期間和疫情過後的生活質量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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