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制度下如何實現同工同酬?

mongchan


同工同酬,對於產生業績的崗位來講,其實很容易實現。10多年前我做過婚紗攝影。我們當時就是實行同工同酬。

攝影師跟助理拿的套系提成比例是一樣的。我們不擔心這會打擊攝影師的積極性。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這樣,攝影師絕對不會跟自己不喜歡的助理搭檔,反之也是這樣。最後篩出來的,能夠共事的幾組人,他們之間都是很好的搭檔,誰都服誰,互相扶持。

而且在當年,我們是行業內最先不設學徒工的。在我們眼裡沒有學徒。只要是我們的員工,我們就花兩個月的時間給他培訓,其他人會什麼,他也要會什麼。我們從不用“學徒”這種侮辱人的稱謂去定義我們的員工。

後來,我接觸到了“勞務派遣”,我才發現這是一種既毀人才,又毀用人單位的用工方式。後來我竟然發現,有產生業績的行業使用派遣工,也有其他的一些不產生業績的行業使用派遣工。這裡我分開談談。

[之一,產生業績的行業]

在產生業績的行業使用派遣工,不實行同工同酬。會直接導致人心渙散。大家出來做事都是為了錢,兩個人付出了同樣的努力,工資卻差了四五倍,那麼,那個拿的少的人,他還會出多少份力氣幹活?你能保證他本事大了不走?

受不了委屈的,能幹的,全都走了。沒錯,企業還可以再僱新人,可是新人從入職到精通,也是要花大量的成本,這一部分成本,外加我在別的文中提到的其他原因(反噬力),其實已經抵消掉了使用派遣工獲益的那一部分,時間一長就會造成嚴重虧損。

[之二,不產生業績的行業]

對於不產生業績的行業使用派遣工,也是如此。開始的時候,用人單位覺得獲得了好處。可是。這種不產生業績的行業,會有很多的親戚員工,這一下來,會造成正式工和派遣工當中的親戚員工佔著坑不幹活。引起其他員工的憤怒,影響整體工作效率。

而且,正式工往往會因為同工不同酬而帶著懷疑的眼光去看待派遣工。甚至有時候盯著對方幹活,監視著對方的一舉一動。這是無中生有的懷疑,無端的不信任。久而久之就會把做的同樣工作的派遣工當成外人來看,這是人心渙散,人心不向背的根本。

大家都會因此瞧不起老闆,認為老闆公事不公辦,幹活的時候都是做做樣子,私下裡,因為老闆的不公,被迫的去各懷鬼胎。

當然,題主的問題是怎樣實現同工同酬,但實現同工同酬的最大的困難不是實行這個制度有多難,難在反對他的人是誰,有多少。


夢裡瀾濤


在同工同酬的情況下不會有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賺取同工不同酬的利潤,非要說在勞務派遣制度下如何實現同工同酬,那就需要相關主管部門監督介入。

目前來講,在勞務派遣制度下實現同工同酬想法是好的,但現實就是兜頭一盆冷水澆得你透心涼,如果同工同酬勞務派遣就不會有這麼多詬病。我們必須要知道,勞務派遣在一定程度上是利益輸送,不是說我心理陰暗,而是事實就那樣擺在那裡。


01勞務派遣應減少人工成本而生

勞務派遣不是本地產品,當年門打開的時候由於外來廠商企業在用人的時候帶來的一種勞動制度和形式,再到後來被模仿,關於模仿大家都知道一句話“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當初引進和使用勞務派遣制度的外資企業在勞務派遣上面還是比較規範的,但等到我們自己的企業用上勞務派遣制度時候就變形走樣了,可以說是“黃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

發展到今天,勞務派遣制度大到國企,小到街頭掃馬路的,民營企業稍微好一點,其他的基本都引進了這可惡的勞務派遣制度,銀行、通訊、交通、基建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行業都使用了大量的勞務派遣工。

在勞動法相關的規定上,明確了勞務派遣工使用比例不得超過企業職工的10%,但實際上用大量來概括數字比較準確,有的企業甚至是基本是勞務派遣工。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工為的就是在節約人工成本上面見到效益,另外一方面是為了一些人的貪戀私慾,不用說大家都懂的。

02實現同工同酬必須監管到位

今天勞動就業的現狀大家心裡都清楚,在勞動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說起來非常健全,但實際上只能呵呵。有法不依或者執法不嚴是存在的,也正是因為這樣的情況該出現了大量的勞資矛盾和糾紛,也讓一些企業有恃無恐,在想同工同酬之前,能實現勞動者百分百簽訂勞動合同就不錯了。

不籤勞動合同雙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事實上有幾人確實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拿到雙倍工資,不要問為什麼,勞動者就是一個幹活的人,想要雙倍工資真是想多了。

很多情況大家都明白,只是說出來沒用,用人單位膽大妄為,不籤勞動合同、不為職工繳納社保的現象目前還是大量存在的,從何談起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對於勞務派遣相關立法一條不少,但是情況依然存在。現實當中屬於“民不告官不究”,而告狀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需要的是監管,但事實呢?我不說你也知道。


03同工同酬就不會有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的存在是因為利益的存在,這點利益就是建立者兩種勞工待遇之上,所以沒有同工同酬。在我看來,如果實現了同工同酬那麼就不會再有勞務派遣這種勞務形式,照目前情況來看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幾乎是痴人說夢。


大嘴老郭


派遣是公司臨時招募的人員,時間很短,就應該同工同酬,或大副大於正式工。主要立法點,應該是工資發放問題,有些派遣公司會以各種名義剋扣工資,比如修理費,或工資結算混亂,缺乏監管等。勞務派遣客觀存在,我想要做的是應該保障工人權益,這才是了弱勢群體


用戶7691766909975


國家政策是好的,但是一到地方性質就變味了,同工同酬,永遠不可能的!


用戶8691815272399


不可能,因為現在勞務工基本沒有同工同酬,你是臨時工還想跟正式工同工同酬?有問題時候,可以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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