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合肥汪毅律師寫

離婚協議(律師版)

男方:XX,公民身份證號碼34XXXXXXX。

女方:XXX,公民身份證號碼34XXXXXXX。

男女雙方於XXX年XX月XX日在合肥市XX民政局登記結婚。現因XX原因,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自願離婚。

二、關於子女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約定:

XX年XX月X日,雙方育有一XX,取名XX,離婚後由XX單獨撫養,XX每月給付撫養費XXX元,每月XX號支付,至孩子獨立生活之日止。在不影響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下,經女方同意,允許男方每月探望XX次。

三、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共同取得登記在XX名下的位於XXX房屋一套,離婚後雙方各佔50%,房屋剩餘貸款雙方共同還清。雙方一致同意在XX年XX月X日前將該房屋出售,平分售房款,房屋出售前由XX單獨居住。

2、婚後共同取得的登記在XX名下的車牌號為XXXX牌車輛歸XX所有,XX於離婚後十日內支付XX XXX元經濟補償。

3、各自名下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無其他共同財產。

四、共同債權債務:婚內雙方共同向XX親戚借款合計XX萬元,均由XX獨自償還,此款項在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給XX代為償還。無其他夫妻共同債權債務及其他爭議事項,婚內如有其他債務,該所有債務均由XX償還,和XX無關。夫妻一方如承擔對方債務,對另一方享有追償權。

五、離婚時女方未懷孕。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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