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通遼警方嚴厲查處一批違法案件

疫情期間通遼警方嚴厲查處一批違法案件

在全國人民抗擊疫情之時

仍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

散佈謠言

傳播不實視頻信息

擾亂疫情防控工作

拒不執行政府決定

非法銷售口罩

聚眾賭博、吸毒

……

通遼市公安機關迅速出擊

依法嚴厲查處了一批案件

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和群眾安全

非法銷售偽劣口罩類

借疫情防控之機非法銷售口罩?重罰!

口罩是抗擊此次疫情的重要“防護裝備”。隨著疫情的擴散,過去不起眼的口罩成為“搶手貨”,更成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手段。1月31日,開魯縣公安局小街基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排查過程中,發現一起網上非法銷售口罩行為。1月31日據群眾反映,小街基鎮中心村李某在本村微信群非法銷售口罩。接警後,小街基派出所所長張利民帶領民警前往中心村李某家中,經詳細詢問了解,李某銷售的口罩沒有正規產地,也沒有營業執照。經查,李某在網上銷售口罩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目前,李某已被移交開魯縣小街基鎮綜合執法局和食藥監所處理。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擾亂疫情防控工作類

擾亂疫情防控工作?拘!

2月1日下午,開發區公安分局濱河派出所民警在執行疫情防控任務時破獲一起阻礙執行職務案,查獲違法嫌疑人一名,有力維護了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威和民警的執法權益。13時許,民警在轄區某小區執行疫情防控任務時,該小區業主吳某某與其母親外出回到該小區,在進行人員信息登記過程中,吳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不斷髮出牢騷,並對民警大喊大叫。執勤民警不斷耐心勸解,說明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和利害關係。吳某某不聽民警勸阻,公然辱罵執勤民警。為及時消除不良影響,民警依法將吳某某帶至辦案中心進行詢問,在收集好證據及證人證言後,對吳某某處以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1月31日,科爾沁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一名辱罵、推打執行疫情防控工作民警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1月30日下午,科爾沁區公安分局民警在霍林轄區內某小區東門對出入人員進行防疫登記、測量體溫時,嫌疑人李某某不聽勸阻,拒不配合民警檢查,並辱罵、推打執勤民警,造成現場疫情檢查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嚴重影響社會公共秩序。民警立即將此情況上報指揮中心,指揮中心指派治安大隊進行調查,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科爾沁區公安分局依法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奈曼旗義隆永派出所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全方位開展疫情查控工作。各責任區民警充分做到線上線下關於疫情的言論巡查工作。1月27日,我所社區民警發現有本轄區群眾在微信群裡對官方發佈的防控疫情的相關鏈接以及對宣傳引導工作提出質疑並藉著酒勁進行辱罵和煽動性的言論,極大的造成了微信網絡環境的不穩定,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群眾面對疫情的防範積極性。截止目前,該男子已被義隆永派出所傳喚到案,等待該男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已作出行政拘留 但因疫情延後執行)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近日, 庫倫旗公安局白音花派出所查處一起滋事案,打擊處理1人。1月27日,白音花鎮某嘎查村民吉某報案稱:有人在微信群侮辱我,請查處。民警接報後立即出警,及時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經查證,1月25日11點50分許,王某酒後在白音花鎮某嘎查微信群內,用髒話對村裡對外來人員開展登記工作的吉某進行侮辱,還向村民散步“當前疫情沒那麼嚴重,病不會傳入村內”的不當信息。該行為導致微信群內村民對疫情難以重視,且嚴重影響吉某開展登記工作,毀壞了吉某個人名譽。1月27日,白音花派出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王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拒不執行政府

在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類

疫情期間拒不執行政府決定?速辦!

1月27日,科爾沁區公安分局清真派出所按照“通遼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1號令”指示要求,聯合政府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商戶進行走訪檢查,開展防控以及宣傳工作。在聯合走訪檢查期間,發現科爾沁區平安路某足療店仍在營業,民警於上午、下午兩次對其進行勸告,政府相關部門對其提出暫時關停的要求,足療店負責人口頭允諾馬上停業。當日晚18時,再次對其檢查時發現該足療店仍在營業,民警將該足療店負責人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詢問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依法對該足療店負責人處以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1月29日夜間,大鎮派出所民警在對行業單位進行巡查時發現大鎮轄區某足療店燈火通明,民警隨即進入足療店內進行檢查。經詢問店主劉某某、按摩技師王某和顧客張某,證實該店正處於營業狀態。為打好疫情防控攻堅戰,大鎮派出所民警此前已將奈曼旗人民政府下發的《奈曼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令》張貼於該足療店門口,告知暫停營業,但營業人員劉某某不顧個人及他人安危,對政府命令置之不理,繼續營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根據其違法行為,奈曼旗公安局大鎮派出所依法給予足療店老闆劉某某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1月30日09時許,在庫倫旗六家子鎮,天津市返鄉人員孟某,駕車離開家中準備前往水泉鄉某村岳父家中,行駛至村口時,被村口的工作人員攔截,告知其要執行政府關於《庫倫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1號令》的相關規定,暫不能出村。但孟某不聽勸阻,又從其他小路前往水泉鄉某村。1月30日12時許,孟某從水泉某村返回行駛至六家子鎮路口時,被工作人員將車輛截停。孟某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命令,其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因其態度較為誠懇,並能保證遵守政府發佈的命令,六家子派出所隊對孟某予以訓誡處理。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散佈疫情謠言類

敢散佈疫情謠言?刑拘!

1月23日20:22分,王某在其新浪微博中發帖稱:“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的大醫院已經確診一例新型冠狀病毒的患者”的消息,造成百姓恐慌。經扎魯特旗網絡輿情監測預警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與扎魯特旗人民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關人員核實,均證實此消息系謠言。1月24日,王某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扎魯特旗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1月25日10時許,張某志,男,(科左中旗人)通過微信發佈視頻散佈謠言稱“保康也有新型病毒了、新型肺炎”。經查,張某志、編造、散佈謠言,製造恐慌。目前,張某志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科左中旗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1月25日11時許,張某智(科左中旗人)在微信群內散佈“保康發現一例冠狀病毒感染者已經死了信息確切在死者親屬那得到的信息,真實不虛”謠言。經查,張某智編造、散佈謠言,製造恐慌。目前,張某智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科左中旗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1月25日,奈曼旗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在上網巡查時發現,一網民在微信群發佈信息,稱“東明附近已經發現有病情案例”的信息,造成百姓恐慌,經相關部門證實,此消息系謠言。奈曼旗公安局網安大隊立即對此網友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發佈此造謠消息的人為在治安鎮開美容院的東明籍居民張某某。1月25日治安派出所民警將張某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經詢問,張某某對此事供認不諱。1月26日張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奈曼旗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1月26日,科左後旗朝魯吐鎮村民滿某在快手APP上發表名為“經典話題!不聽的後悔一輩子”的視頻作品,在該視頻中滿某編造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的謠言,該快手作品播放量近14000次,受眾範圍廣,影響十分惡劣。對此,科左後旗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警力展開調查核實。經依法調查,滿某對其發佈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1月31日,科左後旗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一項之規定,給予滿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信息、言論應應遵循客觀事實,遵守法律法規,對蓄意編造、傳播、散佈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查處,絕不姑息。

傳播不實視頻信息類

傳播不實視頻信息?教育訓誡!

1月25日13時許,吳某敏在微信群裡發現有人在轉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在左中保康鎮蔓延的視頻後,在新浪微博上發表了此內容。由於該違法嫌疑人未成年,對其進行教育訓誡。吳某敏表示立即刪除發表的不實內容並不再出現類似行為。

1月25日,庫倫旗公安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庫倫旗網民劉某霞,王某東,寇某在微信群內傳播有關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的不實視頻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網安大隊民警核實,對以上三人進行了教育訓誡,並責令三人在所發微信群內開展正確引導。

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類

疫情防控期間聚眾吸毒?依法嚴厲打擊!

“就在村裡玩,應該沒啥事”,許多群眾抱著這樣的僥倖心理在疫情防控關鍵期仍參與聚眾活動,1月30日 ,莫力廟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轄區有人賭博,民警到達後當場抓獲參與賭博人員7人。據瞭解,1月30日晚,郭某等7人在家無聊,心想著在本村和熟人“玩兩把”沒人知道,也不會感染肺炎,於是便前往同村的李某家進行賭博活動,李某為郭某等7人提供了賭博場地。莫力廟派出所本著“從嚴、從快、從重”處理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原則,依法對參與賭博的郭某等7人及李某共計8名違法行為人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1月28日上午,科左後旗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在排查疫情的過程中,接到群眾舉報:有人涉嫌吸毒。接到舉報後,民警著手調查並在科左後旗甘旗卡鎮一小區內成功將涉嫌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人趙某偉(男、漢族、1980年出生)抓獲,同時對其進行了尿檢,結果呈陽性。隨後,民警經依法詢問:趙某偉對其吸食冰毒一事供認不諱。科左後旗公安局禁毒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對趙某偉做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九百元的行政處罰。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1月28日,庫倫旗公安局庫倫鎮派出所在奈林稿村查處賭博案件1起,打擊處理9人,賭博人員沒戴口罩,無視法律法規,更無視生命健康。在肺炎疫情嚴峻形勢下,聚眾開展違法活動,派出所依法予以罰款處罰,並沒收麻將機,同時,針對當前疫情的嚴峻形勢,對違法人員進行了宣傳教育。

疫情期间通辽警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警方提醒:在全國人民團結一致抗擊疫情的危難時刻,遵紀守法、響應號召就是為國家出力,切莫心懷僥倖,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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