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怎麼才能讓欠款的人還錢?有些錢都欠了有十幾年了?

嫁入福建


年終要帳,欠錢必還,合情合理。但不能上家堵門,對他人實習施綁架,軟暴力不行法律不允許。

只有走法律途徑,對那些老賴法律有各條限制辦法,有的可以強行執行!


明月照秦川


我是87年的,現在在一家醫院後勤上班,工資兩千多,確實有點少,平常空閒時間比較多,所以就經人介紹幹了一份不錯的兼職,從每個月一千多,到沒個月有三千多的收入,兩個月時間也算不錯了,每天拿出一點時間來發發帖子就可以,而且這個是增長的。每個月的薪水會越來越多,對於現在的我來說是比較不錯的。我希望大家在工作之餘再有一份額外的收入,來改善現在的經濟狀況,有興趣的朋友我可以分享給大家,讓大家少走一些彎路。


習慣被叫叔


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

短期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最長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種方式追債可導致訴訟時效中斷,並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一)到法院起訴。

(二)向對方主張權利,這時必須留下證據,否則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比如讓對方重新給你出具一張欠條,落款日期在你要賬當日,或者讓對方在原欠條上重新聲明那筆欠款。

(三)對方還了一筆錢,也要留下書面憑證,或者針對餘下的欠款,讓對方再出具一張新的欠條。

現在欠錢的厲害著呢,借錢的時候跟你特別好,還錢的時候就是仇人!

切記!!!有兩樣東西不借,一個是車,一個是錢!



北漂郭子


找他父母談談,要是能給早就給你了,他現在日子過得好嗎?人生有哪麼多無奈……糊里糊塗過唄。人不要什麼事都記得,就當與朋友一起幹買賣賠了,幹傳銷讓別人騙了,其實你過不了心中的坎,就是朋友!要是外人估計早就忘了,就當QQ認識了個美妹給騙了,這個理由…忘記快,去會所玩兒㧓現行了,工作保住了,不過還是損失些💰錢。幾種情況選擇合適的理由,心裡的坎就過去了。


喬莊主102


要賬確實讓人頭疼,就拿我說吧,幾年前投資一個項目,當時籤合同是可以無條件退款,現在公司舉步維艱比我還窮,連辦公室都租不起了,到處官司纏身,找了幾次不是不拿確實拿不出來,能有什麼辦法?只希望慢慢發展起來。

私人欠款:朋友親人這類情世故最難處理,有的是確實有困難,有的是明明有就是不還你,問了還說你逼他,如果自己不好意思開口,可以找第三人帶個話,雙方都熟悉的那種。

如果牽涉到勞動報酬農民工這類的,該起訴就起訴,現在對惡意欠薪的打擊力度很大,國家出臺了對於惡意欠薪的立案標準,情節嚴重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HB追夢


找我啊,欠錢不還的,有一百個方法制服他,前提就是,他到底有沒有錢💰,如果沒有,只能自己承受,畢竟當初是你做主借的,也只能理解萬歲了。


無奈的蹉跎年華


這事呀,對公做個律師函試試吧,對於私人老闆,分清楚是否惡意,如果不是惡意要和老闆一起度過困難時期,如果是惡意那就去勞動監察去討薪,現在整治勞務公司幾乎沒有了活路,也被淘汰了,現在實行總包直接與小包合作,但是總包管理壓力空前,著幾年陸續把老賬還了也就不做了,


恬靜無爭


每年快過年了。都有拖欠工資的熱門話題,我到覺得工人的給老闆幹了活,就應該自己得應有的工資,如遇老闆不拿,首先就要和老闆商量。老闆不首信用,只好起訴勞動部門來解決。


胡光


如果有證據,還是走法律程序,現在全國都在打擊老賴等行為,正是時候。

如果沒有證據,看人品了,欠錢的是大爺,最好別把關係搞僵,意思不大。

如果對方沒有還的意思,直接要估計夠嗆;

如果對方得了筆外財,比如撿了一個億,說不定一高興就把你的小錢還了。


四海carter


再不要給別人借錢了,要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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