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外婆去世單位不給假,說外公外婆不是直系親屬,你怎麼看?這個規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日子味道


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所以,不可否認的是外公外婆一定是屬於直系親屬範圍內。

國家對於職工喪假的相關規定也表明:職工直系親屬去世,單位應酌情給予1至3天的假期。

至於,外公外婆去世,單位不給假,建議可在單位內部通過合理的通道,向單位領導反饋制度的不合理性,合理通道,比如:

1、向公司HR申訴,人力資源部門一般是企業規章的制度的草案擬定和制度發佈部門,對公司的規章制度具有直接的解釋權;

2、向部門上級領導反應,通過上級領導的反饋,獲得假期批准;

3、如果以上都無效,也可向公司意見箱投遞單位制度改善建議,但這種方式一般反饋比較慢,如果情況緊急的話可以直接向公司總經理發郵件說明情況;

綜上,方法都嘗試了,仍然無濟於事的,那建議這樣企業不呆也罷,直接,另謀出路吧……




兔掌門


“法制和祖制”都對“直系親屬”有明確的界定。

直系親屬:

要想弄明白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我們人,一生主要有三種直系親屬關係:

第一是和父親的關係(同父異母);

第二是和母親的關係(同母異父);

第三是姻緣關係(姻緣與婚姻)。

一、和父親的關係叫血統關係。就是種子。(直系,本家族)

二、和母親的關係叫血緣關係。就是土地。(親屬,外親)

三、姻緣關係:

就是老婆和丈夫的關係。古時有了他(她)人的孩子才能叫老婆、丈夫。沒有的就沒有姻緣關係,只能叫妾(婚姻),現在叫情人等(也就是建立了一種性關係,因婚而姻)。

瞭解了這些關係,再談法定關係。

法定:生我的,我生的。必須盡撫養和贍養的責任和義務(也就是說父母和孩子),同時也鑑定了繼承權。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不在法定之中;她在孝文化的道德範疇之內。

中華倫理亙不變,

行孝何須貪捨得。


佛既是心心既是佛


這個我最有發言權,因為我遇到過。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工作單位是民貿公司。85年8月份收到我奶奶去逝的電報後,去單位拿著電報去請假,當時領導對我說:“去世的是你奶奶,又不是你父母,不準假”。我當時就氣壞了,拿上辦公桌上的幾本憑證就打向這領導的臉。然後我說你這畜牲養的東西。後又拿了個鐵棍去打他,同事把我拉出辦公室沒打起來。自那以後我就不好好幹工作,故意裝病,天天不開門。鬧了還兩個月,收入直線下降,最後准假了。我也沒有回家,因為喪事己辦過了,跟不上。再後來不長時間,這領導調出公司了。公司職工焗然在公司大門上貼上對聯,歡迎該領導滾蛋(對聯我忘了,大意就是歡迎滾蛋,眾人很開心)的,還放了便炮。當然我雖沒放便炮也沒寫對聯,可最開心的是我!


用戶5717010456


外公外婆的確不是直系親屬,按理說是沒有喪假的,但是基本沒有哪個公司會墨守成規,反而會從人性角度考慮,給予喪假,我們這邊我沒遇到過不給喪假的公司,不算你事假,一般情況下給予三天病假,大度的公司什麼假也不算。我親大舅去世,我找公司請假,公司直接問我三天夠不夠,不夠給你五天。老總知道我和舅舅外公外婆他們的感情


用戶52157040082


其實,你外公外婆不會一起去逝,你這樣去請假極容易引起公司的懷疑。公司一定會以各種藉口不批准你回家弔孝的假。

像你這種情況極少,一般人(當然包括老年人)逝世,都是一個先,一個後,(大的自然災害中有一起的情況)既然單位不讓你回去,你就節哀順變吧!轉一些錢給你父母,讓他們代表你吧!

你外公外婆的喪事,主要是你父母親的事情。他們必須要到場,而且你母親還要守孝,競畢你媽媽的雙親一起亡故,是很悲痛的事情。


痴騎朽翁


你是有多磕磣,家人去世如果不去連最基本的孝道都沒有的,如果單位不給假,把單位炒了便是。除非你自己磕磣找不到更好的。假如單位不要你了,你該如何是好?小時候有很多的人不一定是父母帶大的有可能是爺爺輩帶的。如果你連人味都沒有的話,還做什麼人。如果是我,不給假,不拿花圈放領導辦公室就拿白菊花放在門口。放它一年噁心死它。


菩提子降凡塵


我這邊某國企也是如此,爺爺奶奶可以準一天請假(扣錢還是一樣的扣),外公外婆不準假,我感覺這些跑廠裡上班的本就不值得,工資不高規矩還多動不動就扣錢還扣的不少,就這種環境還勾心鬥角爭上位,我也是醉了,這些人明知受不了這些條件幹嘛不著別的工作,端盤子也比這強


女澡堂的搓背


血緣關係!最後一面,死者為大!單位不認可?你是外甥,外甥女,自己看著辦!

回答完畢!

謝謝!


大浪淘沙yuSuo


自己心裡有老人,即使單位不準直系親屬的喪假,你自己可以請事假啊。不就少拿點工資嘛。


嬰寧0620


這種情況一般還是很少的,除非是特殊職業的工作崗位。

按理說,家中親人過世了,一般都會有假給,只要在中國這個土地上的任何企業,都會遵循中華民族的風俗習慣的。既使是外資企業也是一樣的,畢竟他們也有父母兄弟姐妹們,也有外公外婆舅舅舅媽,只要是人就套脫不了這種親人的直接關係。所謂的親人,指的就是父母雙方最親的人,當然是與父母密不可分割直接的血脈關係了。

不過有個別的特殊工作企業,可能有它自己的特殊規定,除了自己的父母以外,也許對其他人員不會批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因為工作的性質問題,無法對它說長道短。只能自己知道其中的原因,別人是沒有辦法說得清楚的。

但願各個企業的老闆都能有一個憐憫之心,懂得中華民族的文化習俗,能給假儘量做到,不得以那種說不明的理由搪塞。相信老闆們自然不會違背這種理念,如果是底下的管理人員假傳聖旨,這就無法怨得老闆了。俗話說:真神易見,小鬼難纏。有相當一部分的企業管理人員都會這樣做,他們的目的是在討好老闆以便換取自己的身價,所以瞞天過海的事是做得出來的。

希望要直接與老闆對話,說明自己的一切情況,如果老闆是個明智的人,不用說一定會準你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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