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論文給同事看,同事把我論文發表了,一字不改,結果我變成了通訊作者,該怎麼辦?

自然捲小美


真的是人心隔肚皮,往後自己的勞動成果一定要保護好,即便要給同事看,最好自己先做保護措施。

題主應該是做技術研究類工作的吧,一般來講只有做技術的才會涉及到寫論文。也只有通過發表論文,申請專利來證明自己的能力所在。

好,我們回答問題的核心來,你把論文給同時看,他卻把這篇論文自己當一作給發表了!結果你成為了通訊作者。他的這種行為竊取了你的勞動成果,還跟你沒有任何商量,這就是典型的欺騙自己、欺騙他人,嚴重的會構成罪行。

其實這件事情已經這樣了,不是特別好處理。你說叫他撤稿吧,你再發表也是個麻煩事,編輯以為你們在玩弄他。換個期刊投遞,也不一定馬上就能夠接受。但是無論怎麼樣,要維護自己的勞動成果,第一件該做的事情就是要求其撤稿。

這位同事將你設置成通訊作者,還是蠻心機的。因為通訊作者往往都是導師,或者在學術領域比較出名的人。把你作為他的媒介人,相當於起到刷臉的作用。就像在學校發表論文一樣,一般通訊作者都是自己的指導老師。


閆如魚


這兩天參加培訓,一位老師給我們講了一個他自己的故事。大概是90年代末,他寫了一個基金本子(申報書)報上去,自我感覺問題不大。結果臨近評審時,工作人員告訴他,沒有找到他的基金本子。他反覆確認,確實交了,但就是找不到了。所以最後也沒有參評。

結果第二年,他作為函評專家,收到了一個基金本子。或許是命運的安排,他發現這個本子裡的內容和他去年報的內容完全一樣,就改了一個名字和日期。他當時就意識到,自己的本子被人盜了。而這個盜他基金本子的人還是業內的一個老專家。

他當時也很崩潰,找領導求助。領導告訴他,這種事不宜舉報,因為這只是基金申報書,很難有鐵的證據來證明這是自己的,即便追回來了,這個項目要獲批也難了。而且,大家都在一個行業裡,裡面涉及到方方面面關係,撕破臉了對誰都不好。所以,他最後直接把這個基金給斃了,但沒有選擇舉報。從那以後,他也不再跟這個老專家有任何合作了,自己以後報材料也學聰明瞭。

題主現在面臨的困境和這位老師差不多。客觀來講,題主的同事的行為非常惡劣,屬於學術不端。然而,如果題主沒有充分的證據,這件事就很難說得清楚,即便最後他承認,論文的名字也很難改過來了。而由於同事給題主掛了一個通訊作者,題主的總體損失並不算大,因此,不建議題主去揭穿,就當送他一個人情了。

而且,題主以不大的損失,看清楚了一個人的人品,這其實是很划算的。對於這樣缺乏學術道德的人,題主將來儘量避而遠之,有成果也防著他一點。這種喜歡貪便宜的人,遲早作繭自縛。


高校人才真經


這事我經歷過。

曾經有個技術方案,給了一個玩電腦的人,讓他打字出來,那個時候的我手下還沒有專職打字員,而且上面著急要,我又忙開會。不料那個人直接就寫上自己的名字交了上去,領導自然獎金給了他,雖然錢不多。

其實領導心裡很明白,一個玩電腦的人根本就做不出這樣的方案,更清楚這樣的方案是誰做的,所以我看在眼裡也沒說什麼,找個理由就走了。

跟這樣的領導混,永遠混不出模樣來。


觀上靈雲


你應該感謝同事才對啊,去請同事吃頓飯。感謝一下!

你同事確實未經你同意發佈了,但是你本來也是要發表的嗎,你同事是幫你啊,

你同事把你作為通訊作者,你知不知道什麼是通訊作者?那就是排名的第一作者的意思,最大原創者,並且,你是通訊作者,你可以撤銷論文,修改論文,你同事實際是把決定權給你,你有什麼資格批評同事,

我補充解釋一下:通訊作者是論文研究成果的擁有者,是知識產權所有人,是論文課題總負責人,是論文把關者;是論文責任人,是和編輯聯繫人,有權修改撤銷論文,

總而言之,通訊作者是第一作者,是論文真正所有人,所以他同事根本沒有侵佔他的成果



東北虎男323


給他看PDF版,給編輯發郵件提供原始數據,這個你同事在學術圈就涼涼了


山東省寒風


防人之心不可無,職場中,沒有發表的論文及沒有展示落實的方案不可輕易給別人看。

論文或方案往往都是被自己較為信任的人竊取的,因此,在沒有成型之前還是保密為好。

說起論文,又想起來我研究生室友,室友當時反覆做實驗,經過好幾個月的煎熬,實驗終於成功,數據分析的結果也比較好,於是室友又花了兩週時間寫了一篇SCI(英文論文),她還指著這篇SCI順利畢業呢。寫完之後發給導師,想讓導師看看需要改的地方,導師當時為了評職稱,把她的論文偷偷給發表了,並且第一作者是導師,通訊作者是導師,第二作者是導師的老婆,就這樣她在畢業前因為畢業任務沒達標,幾近崩潰,後來延期半年才畢業。

既然同事已經發表了論文,分析有沒有必要挽回,如果有必要就要想辦法挽回:

1.論文裡的數據及初稿留存好證據。

初稿和數據也可以作為論文是自己原創的證據,以及往來關於這篇論文的郵件、微信記錄等,只要能證明論文是自己寫的,都可以作為證據。

2.和抄襲論文的同事溝通,要求其撤回或改第一作者。

既然論文已經發表,可以和同事溝通,能不能將第一作者改為題主,如果同事不願意,可直接要求同事撤回。

3.如果與同事溝通無效,掌握證據,去報警。

如果同事拒不承認,並不願意與論文的真實作者溝通,可以報警,讓警察介入調查。

總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未發表的論文自己一定要保存好,一旦他人盜取,也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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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職場日記


這種事真的讓人非常的無奈又憤怒,你的這種遭遇我也曾經遇到過,不過我的作品不是論文這麼簡單,而是一本著作。

這本書的名字叫《替代三氯殺蟎醇蟎害IPM技術與實踐》,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這個項目我是棉花部分的參與者和主要執行者,說白了所有的工作都是我一個人在幹,相關章節這是我一手完成的,後來出了這本書,而編寫人員裡面只有單位領導,沒有我任何事。

當時真的非常氣憤,當著這位領導的面把這些書扔了一地,可是又有什麼用吶!


人已醉夢難醒


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關於論文被同事查看並發表自己成為通訊作者的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

有些單位對於通訊和第一作者考核分數是一樣的,如果是這個你第一作者還是通訊都是一樣的,但是同事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至於違法不違法我不屬於法律專業人士並不懂如何界定,但是對於你同事這類人你應該遠離,留個心眼,還有去發表期刊上撤回,或者寫個聲明,這是典型的學術造假行為,在學術領域今後一旦被查,你將受到影響。

同事能看了你的論文不跟你說就拿去發表,這類人日後很大可能去偽造數據,抄襲或者其他等等行為,因為不需要付出努力就可以得到成果,誰願意去努力,將來你們一旦有衝突,他會毫不猶豫的把你出賣了,或者踩你一腳,如果他需要這篇文章,完完全全可以直接跟你說,問下可不可以帶他二作或者共同一作,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和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是對自己勞動付出的回報。

現在部分專家靠著造假一步步走到學術前頭,讓中國的學術被質疑,甚至有些期刊一看中國人的名字看都不看直接拒絕,皆是因為這類人的存在,作為科學領域的人員,應該也有責任去維護科研環境的清明。對不好的行為說不,看看能不能修改為你通訊加一作,把他名字踢出去。



一隻懶的思考的蟲子


首先是你的朋友不應該未經你同意,而且他也沒有貢獻一字未改的情況下私自發表別人的論文。這實際上己構成一種盜竊知識產權的行為。你作為通訊作者可以要求雜誌社撤除此論文並投訴你的朋友。從另一個角度看,通訊作者在評價系統中可視同為第一作者。盜用你的論文者並沒有完全否定你的作用,他可能還以為是邦你發表了論文,有功在先。本人以為你朋友的做法是不正當的,第一作者應有50%以上貢獻,朋友之間也應分清是非。至於是否撤稿或投訴應由你本人決定。在人情社會中某些學霸領導在論文著名排位中不公平的事例客觀上普遍存在。


秦浚川


你寫的論文,質量可能很高,不然,你的同事就不會一字不差的提交論文了。這裡有個前題,只為顯擺自己的寫作水平,未成想,確成了給別人做的″嫁衣"。追回,追不會沒稜兩可。

做人做事,要多長個心眼兒。不管是答變論文,學術報告,第一個發表的就是人家的專利,版權。

自巳是好人,莫把別人都當好人看待,一個看不準,就會出現問題,引來的不高興,不愉快,自巳的勞動果實,白白貢獻給了他人。

專利,版權,是權威機構說了算,就憑你這麼一說,是不可能追回的。除非你有更高,更有價值的論文,可能有人替你說句公道話。

即然人家一字不改,敢用你的論文,早已做好了應付方法,應付對策。吃進嘴裡的肉,還想吐出來,你認為有可能嗎?

管好自已是關鍵,莫做傻事,錯事。有本事,有能力,何必再呼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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