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出的首付,寫的老公名字,房子裝修讓我們自己裝,房子也沒我的份,我該出錢還貸嗎?

大豔的日常生活


公婆出的首付寫的是你老公的名字,裝修是你們自己裝的,房子也沒寫你的名字,你是否出錢還貸,應該是具體情況為定。

首先這種情況按照正常來說。首付是公婆拿的,然後還貸是夫妻兩個人共同還貸,應該寫上你的名字。畢竟婚後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為什麼不寫你的名字呢?尤其是現在年輕人離婚率居高不下。你婚後省吃儉用,和老公一起還貸,萬一他以後變心了,這個房子就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就好比你辛苦打下的江山卻拱手讓給了他人。所以我說,只要是婚後共同還貸,就必須寫上女方的名字。省得等到離婚的時候女方失了婚姻又失了財,同時還為男方傳宗接代,生了孩子,最後鬧得自己一無所得。男方這麼做對女方合理嗎?不合理。如果男方要是在房子這個事這麼精於算計,簡直可怕。這種人不嫁也罷了。

其次我們再來說說另外一種情況。結婚後你和老公的感情特別好。你認為他會一輩子忠心於你,不會變心。所以房子首付婆婆拿,婚後還貸,確是你們兩個人共同還貸,寫不寫你的名字無所謂。生活中有這樣的女孩覺得這樣的愛情就是浪漫的。兩個人白手起家,省吃儉用過日子,她覺得生活原本就應該如此。因為她愛這個男孩。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心甘情願的傻姑娘。如果你願意,不寫你名字,你還願意還貸,別人也無話可說。

結婚買房是一件大事。尤其現在的房子動輒上百萬或者幾百萬。對一般普通家庭來說,全款買房是非常費勁,需要貸款買房。如果你你們準備結婚,還沒有結婚。在房子上這樣處理問題,需要婚後夫妻共同還貸,不寫你的名字。我覺得作為女孩就應該好好考慮一下這段婚姻。男方家這麼精明,有算計女孩的成分。這樣的男人值不值得你嫁,不值得你嫁,彼此分開,誰也不耽誤誰。

再有如果你們已經成婚了,你在婚前就已經默認了婆家這種對房子這種解決方式。那你只好和丈夫共同還貸,房子和你一分錢關係都沒有。因為這樣在女孩看來一切都是心甘情願為了愛情。這麼做也無可厚非。因為一切都是個人的選擇。

所以你說的這個問題我認為女方不應該婚後出錢還貸。要還貸必須在房產本上寫上女方的名字。這樣有了法律作為依託和依據。即便以後婚姻上發生了什麼事兒,也不會有太大的糾紛。


魚兒140929959


我來分享一下我的生活,我跟老公談戀愛的時候家裡介紹的,他房子買完了,但是是貸款,裝修款首付款我沒參與,房產證寫的是他的名字,談婚論嫁的時候我買的所有家用電器,跟自己喜歡的裝飾品,結婚彩禮婆婆象徵性給了4萬,奶奶說我孫女無價,就是不撥了婆家面子,我們孃家陪嫁20萬,最後這四萬還房貸了,三金婆家沒給買,我跟老公刷信用卡買個手鍊走個流程,奶奶說只要他對你好,重視你其他的都是次要的,錢兩個奮鬥總會有的,過日子不要分心眼,既然要結婚就不要計較太多,越順當越好,現在我懷孕快生了,沒覺得有多不幸福,我覺得跟老公過得挺好!如果真心想結婚就不要計較太多,但是也要讓婆家高看你不容被欺負就好,祝你幸福[靈光一閃]


醜丫頭ليلى


我的房子是我兒子結婚前全款買的,我兒媳婦是東北人,她生了孫子,我就把房子的產權讓給兒子了,還是把兒媳婦的名字也寫上去了,女人即使生了孩子了,就是離婚了,也是我孫子的媽媽了。一定要寫上去她的名字的,為什麼?我怕兒媳婦因為這個事心理不舒服,開始有芥蒂,然後惡性循環導致他們感情不和。最後收不了場被動離婚。這樣的話她心理舒服了,安心帶孩子,就是把這個家當自己家了,良性循環了。


1231601股民老沈


我有很多房產,有全款也有貸款的,準備結婚的是全款別墅,自己裝修,大概需要花一百萬左右,也沒考慮過婚後能用得上女朋友的錢,她的工資很少,還不夠她自己用,女朋友要求婚後在所有房產上加名字,她說過,婚後不會給我洗衣服,少做家務,而且現在住在我之前的住房裡面,她也很少打掃衛生,幾乎都是我自己做,她脾氣還挺怪,公主病,有時候甚至不知道自己哪裡惹她了,我都快搞不明白,我是為了什麼和她在一起,我自己也挺累的,也不知道在堅持什麼。


LG高能


是不是準備明天離婚,不是的話,把老公教育好,然後想讓婆婆幫助或者接濟你,就嘴甜點兒,笑多點兒。

媽字嘴上掛,婆婆給錢花,這是我媳婦兒的座右銘,我媽特別摳,一斤蘋果都捨不得買,我媳婦兒隔三差五給孩子買吃喝,也給我父母買一份(農村,前後院),天天大包小包,“爸媽”的喊。結果,我媽六十歲了,每天幫忙看孩子,每月給我兒子五百至八百。我媳婦兒拿出大部分改善老人的飲食習慣。弄得我每次去丈母孃家,不買三百多的禮,不放下兩千塊錢,都不好意思吃飯(每次走丈人家,老丈人都是四涼四熱外加我愛吃的煎餃子)。


衡水胖胖


實際我個人感覺,結婚就不要抱著離婚,只要你把自己變得優秀起來,房子有沒有名字都無所謂,我結婚的時候婆家啥也沒有,我們正兒八經是零開始的,現在我們大大小小買了三套房子,都寫的是我老公的名字,但說實話我比我老公賺錢多得多,我從來都沒有認為我們會離婚,我們倆總是想著相互攙扶到老,將來兩個兒子我們誰都不跟他們生活,我老兩口單獨生活,我們現在45歲,不知道現在的年輕人天天都是怎麼想的,都是房子呀錢呀,房產證上誰的名字在誰不在,多動點腦子把家庭把婚姻經營好才是正事,多去賺點錢把日子過好才是正事,什麼亂七八糟的


開心果2122821738968


千萬別出錢裝修。現在婚姻那麼不穩定。出錢裝修就是肉包子打狗。出錢還貸的話,也有風險。

沒聽說上海還是北京嗎?兩口子離婚,房子在兩口子名下,但首付公婆出的,結果公婆把女的告了,要女的返還首付款,但女方手裡沒那麼多錢,而房子賣不了(不是她一人名字,男的不同意賣),貸款有女的,結果就是,男家佔著房子,女的繼續付著貸款,否則銀行找女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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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俊峰律師解答如下:共同還貸的部分和房子增值的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無論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只要是有貸款未還的情況下,你們共同還貸了,就可以分割。加名就是贈與,離婚可以分一半,為什麼非要加名呢?離婚就拿走一半房產!根據公平原則,離婚只分共同還貸的部分和增值部分,符合基本的人性品質。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之規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實務講座


從法律層面建議你不要自己花錢裝修。萬一離婚了你要回來的比例很少。或者讓你公婆給你打借條,算他們找你借錢裝修,以後可以要的回來。

都說丈母孃是厲害角色,要彩禮就跟賣女兒似的,但事實上大多數丈母孃彩禮都是返給女兒了,還再多墊點。反觀哪些說賣女兒的婆婆呢,一方面希望人家分文不要,另一方面還希望人家分文不值,去給你們家生兒育女當牛做馬還不用給小費辛勞費,就是請個保姆也要給報酬是不是?請個保姆也很貴不是嚒?很貴還未必安全放心用對吧?保姆還要分做飯的搞保潔的帶娃的照顧月子的吧?娃上學請家教還要分科目吧?最主要保姆和家教都不負責十月懷胎死裡逃生給你們家傳宗接代吧?真不知道這些摳門的人什麼邏輯?全世界欠你們的所以要派個媳婦來還你們是麼?這些還不夠,還想坑人家裝修費?不懂點法律還真就給你們坑了。

姑娘,你可長點心吧。


逗笨逗


在我們家,房子是公婆出錢的,所以寫的是婆婆的名字,也一直因為想讓我們拿錢而出過不少么蛾子,因為是婚前買的,婚後想讓我們出錢,可關鍵是你連自己兒子的名字都不寫,寫在自己名下,這得是多有心計的人才會做的事,所以我是能不出的就不出,畢竟是他們算計在先,有私心在先,怪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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