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出嫁多年,我家拆遷,姐姐想要一個樓,我不想給,我的做法對嗎?

散人遊H


我家是這樣的我哥哥條件一般可以有點好吃懶做但是我爸爸一直想把房子建起來,對我哥哥也是恨鐵不成鋼哥哥喜歡過安逸的日子他從來沒有想過要給自己的兒子攢下一份基業,後來突然想建房子就叫我們回去要我們一起建房子因為我們這裡的宅基地家裡每個人都有我跟姐姐都一份所以他必須叫我們一起,還有就是我哥哥經濟能力有限一個人建房子沒有資金!如果說他要一個建房子那麼必須給我們一個交代,這個宅基地不是父母給的是國家給的!不過後來我跟姐姐都沒有要全部都給哥哥,一分錢補償也沒有,現在想想做得再好他們也不記得你們的好!再說我叔叔家我堂弟是個有錢人他一直以來給我堂姐的信息就是不願意她回家建房子,他就兩姐弟建房子的時候他給她姐姐一定的補償給她姐姐在我們這裡最好的地方買了三套公寓房大概六十萬的樣子吧!這個宅基地不是父母可以說了算的,所有說你不想家裡姐妹來建房子那麼就應該跟他們協商好!該補償就補償!不過這些規矩也有地域差異的!


758ysys


怎麼說呢,你們家重男輕女思想蠻重的,你很多東西都很自私,就覺得你是男的,都是自己的。怎麼可能?一人一半,平分。怎麼說嫁出去了就不是一家人了呢?我很小的時候,98年吧,那時候並不流行買房子,都是在自己地上蓋。我爸直接搞了兩塊地,把我和我弟叫面前就直說了:錢不夠,只能先做一棟,你看先給你做還是給你弟做,如果先給弟弟做的話,我和你媽就住進去了,以後弟弟就負責贍養我和你媽。我弟選擇了先做,起了個三樓的小樓房,然後沒多久我爸就在我弟房子的前面靠近318國道給我也蓋了一棟兩樓的樓房,樓層雖小,但是面積大。我爸說,我是女孩子,將來要是不成器或者沒出路,你就回來把一樓開個小超市,夠養自己。後來我大學畢業了,我爸說,你女孩子租房子太不安全了,飄來飄去的我和你媽也不放心,你看一下哪個地方離你工作的地方近,看好了跟我說一下,你自己付月供,那一年我有了自己第一套商品房,在廣東(房產證上就我一個人的名字),我爸說女孩子有個家是指一個人的時候也還有地方去的地方,我和你媽能找到你的地方。說來慚愧,我弟去年才在我們那個小縣城買了第一套商品房,我爸說男孩子就要早點落葉歸根,一家人平平安安,圍在一起才是最好的。


7號冰美式少年


這種事不好說,剛好身邊也有類似情況,前段時間婆家賣了一部分地(共四畝賣了兩畝多,三十萬),婆婆問我老公,要不要給我們十萬(我們有十萬外債),老公拒絕了,婆婆說小姑子想要呢,大概是如果老公不要就也不給小姑子了。小姑子他們村要拆遷宅基地。他們那是男孩女孩都有宅基地的,但是小姑子不想讓她婆婆把她大姑姐那份給她,她婆婆心眼很多,不好說想不想給。他們村很多不給的,女兒都去跟父母打官司了,並且贏了,前車之鑑,也不大可能不給。去年我孃家也說要按戶口分商鋪,父母的意思是在我,戶口不遷走就有我的。

反正我是覺得,如果是按人頭或者個人財產拆遷分的,該誰的就是誰的,如果按戶,怎麼分配父母說的算。


尋喵啟示


問題關鍵房子是誰造的?造房欠下的錢誰還的?你姐是否孝順父母?建房子時你姐的戶口,居住平方是否在內?

農村房屋拆遷的房子本身價值不值錢!而是安置房值錢?我表妹與表弟及父母之間,我幫他們簽了財產繼承和養老協議!我表妹拿了一套安置房!但舊房子的補償款,還是私底下全給了表弟!全家滿意!前幾天見了我還不停的感謝!

再說我的妹妹拆遷在我家前面!有權在我那要!可她們那去世的老人多,有拿不完的安置房平方!就啥也沒在我那要!

因此一家人要互相理解謙讓,儘可能的瞭解利用政策,爭取所有家裡人的利益最大化!更不能為一點小利姊妹成仇,兄弟反目,實不可取!

另外,告訴你一句,兄弟姐妹成年是可以分戶安置的!增加房子安置面積的,所以女兒回孃家要安置房,並不全部是從兄弟中扣除的!一家人好好商量,兄弟姐妹之間的情誼不是能用財富換來的!珍惜每一天!😂😂😂


DW俠骨柔情MZS


我認為不對,從感情說,一奶同胞,幫助她沒什麼不應該,如果從過去的老理說,你沒什麼不對的,可是現在都什麼社會了,親情還是以自私的俗理哪個更重要。我的一個親戚也有過類似的情況:他們家拆遷給了三套房子,老人和兩個弟弟都有,卻沒有大姐的,大姐從來不說,但是行動說明了一切,雖然她小弟弟現在一貧如洗,房子也沒了,老人想把房子給他,他仍然自己出去租房子。我問他為什麼不要老家兒的,又不是你強佔的,他說,他小時候家裡很窮,一家人受了很多苦,不應該沒有大姐的,雖然大姐對他不好,但是理就是理,不能虧她。要是虧了她,心裡就虧了,活著都不能理直氣壯。說這個,就是告訴你,什麼最重要。


老蔣曬太陽


姐姐出嫁多年,家裡拆遷,姐姐想要一套房子,你不想給,對嗎?

這要看你家現在是什麼狀況了。

一,父母健在,房產證是父母的,你父母又願意給你姐姐一套,那你只能給,你不想給也沒用。

二,父母已經不在了,沒有留下遺囑,房產證是父母的,那要看父母健在的時候你姐姐進沒進贍養義務,根據這個或多或少的分她房產。

三,房產證若是你的,你自己說了算,想給就給。

還有一種情況是,好多女人出嫁了,婆婆家的財產她不給她小姑子大姑姐,孃家的東西她到是少分一點都不幹(也有的女人,在婆家啥也不是,淨能回娘掙,窩裡橫)在這,勸勸那些女人,父母養了20多年,沒為父母做什麼,出嫁多年也沒為父母做多少事兒,孃家的東西就別去要了,咱父不做扶弟魔,也別做不孝女,父母哥弟給你就拿著,不給別掙了(該進的孝道你都進了,該給父母的養老費都給了,父母生病住院,跟著平攤費用了,照顧父母了,這種情況下,女兒可以爭取自己的權益,父母留有遺囑按遺囑辦,父母沒留按法律辦。但父母要是健在,父母不願給你,你也得受著)

你家現在是什麼情況?看看你該不該給你姐姐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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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人們還都以為姑娘是親戚,兒子是繼承人,所以家產只有兒子的份兒,沒有閨女的。如果閨女回來要房產,都會被鄉親們笑話,議論的。

但是法律規定,閨女也有贍養娘家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孃家父母財產的法定第一繼承人。所以,孃家的財產,是有她的一份的。

你的姐姐出嫁多年了,遇到你家拆遷。如果拆遷的房子是你父母的,或者是祖上遺傳下來的,拆遷所得就會有你姐姐的一份,他過來要,合理合法。

從你來說,祖上的房產不願意落入旁人之手,想要獨自吞下。這種想法在過去的時候沒有一點問題。因為人們的觀念如此,風俗也是如此,你姐姐過來要,會被眾人笑話。

現在的情形就不一樣了。人家是父母的贍養人,也是父母財產的第一繼承人,現在你家拆遷,只要是父母的房產,並且是在份額之內,人家要一套樓,是並不框外的。

作為弟弟,我看你還是把房子給人家吧。如果你死死地把著不給,人家把你告上法庭,要求和你平均分配房產,法庭估計也會支持她的意見的。到時候你輸了官司,還要多給人家房子,訴訟費還得自己掏,多不划算啊。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姐姐嫁出去多年,想在拆遷中來要樓房,你不想給。對與不對,按法律規定,還得看情況:

一、如果你姐出家後至今,如果你的父母已經給你們分了家,明確了財產歸屬,這拆遷的房屋中有你姐的份,那麼她來要房子是應當的。如果分別了財產歸屬後,現在的房屋沒有你姐的份,她來要你可以不給的。

二、如果你姐出嫁後至今,你父母都沒有對你們家的財產進行分割,那麼你姐來要房子是有權利的。

三、如果你的父母都還健在,你父母尚未對家庭財產做出分割,你姐來要房子也是有權利的。

四、如果你的父母已經離世,又沒有對財產作出分割,你姐來要房子也是屬有權利的。

五、如果你父母已經離世,那麼已作出財產分割的,按分割的狀況處理,有她的就有她的。

六、如果你的父母離世前沒有分割財產,但留有遺囑家裡財產只給你一人所有並且是可以確證的,那麼你姐是無權要房子的。

七、如果你姐承諾過不要家裡財產,現因拆遷又要來要房子,那你也可以不給她的。

八、如果你姐對父母有重大過錯,如故意致你父母傷亡,那麼她喪失繼承權, 也無權來要房子。

九、法律規定男女具有平等的繼承權,並不區分農村居民還是城市居民。


閒庭信步PU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從“情”和“理”兩個方面來回答。

——從“情”方面來說,姐弟情深,弟弟大方,不管姐姐按規定是否能獲得安置房,都可以給。

——從“理”方面來說,按法律和政策本身就是安置給姐姐的安置房,想不給逗硬了也得給。

這是從事過農房拆遷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工作實際,給出的答案。至於“情”方面,你情我願,最為簡單不過,不在本回復討論之列。下面,就重點說說按法律和政策應該給的具體情形。

第一種按法律和政策應給的情形:已經有被拆遷房屋的產權。

不管該產權是如何來的,是未出嫁前父母分的,還是通過繼承而來,總之是已擁有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哪怕是一間房,一點很小的產權份額,就是隻有1%的產權份額,作為被拆遷房屋的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的姐姐,都應該按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獲得相應的安置房。

第二種按法律和政策應給的情形: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繼承被拆遷房屋的。

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父母的產權,現已符合繼承的條件(父母一方或雙方過世),且產權人未立遺囑不能由出嫁的姐姐繼承房產的,按《繼承法》的規定,出嫁的姐姐與兄弟為同一序列的繼承人,都能繼承父母遺留下來的房產。只要按《繼承法》的規定,姐姐繼承了房產(哪怕很小的份額),在拆遷時當然就應該獲得相應的安置補償。

第三種按法律和政策應給的情形:雖已出嫁但戶口還留在孃家,且是房屋被拆遷農戶的家庭成員。

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多,特別在一些極可能進行徵地拆遷的區域,大家都不願遷出戶口,其主要目的也是好在拆遷中獲得住房安置。這是因為,不少地方在對拆遷戶進行住房安置時,是按人頭進行安置的,就是該拆遷戶的戶口本上有幾人就安置幾人。雖已出嫁多年但戶口未遷出的姐姐,仍然是家庭成員,當然應獲得住房安置。

總之,按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上述三種情形,出嫁的人都應獲得相應的拆遷住房安置。在具體的拆遷安置中,只要安置對象主張自己的權利,大多都能通過家庭內部協商和邀請相關人員居中協調的方式進行妥善解決。但也有迫不得已起訴到法院,最終通過庭外和解或法庭判決保障其住房安置權益的。

最後,友情提示,各自享受各自的權益、自己得自己應得的那一份最好,一方主動提出不要那是情誼。鬧得沸沸揚揚,以至於法庭相見(法庭會如何判決其答案已非常明瞭),終是下下之策。如本友情提示看著不舒服,不入法眼,就當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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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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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是好東西都知道,但是有多少才會讓人知足呢?拆遷若只分一套姐姐不會要,既然提出要一套說明分了好幾套,你們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手足,你自己全佔了合適嗎?於法來說,戶口遷出去了,確實分不到戶頭錢,但是佔拆遷大頭的還是原來的房子和土地,由你說的出嫁遷出去可以判斷是老人的戶頭,那必然也是老人的房產,就算現在不給,將來老人百年後她也是享有繼承權的,於情,於禮,於法都有人家的,趁現在她提出來了,就高高興興給她,這樣關係會很融洽,老人也不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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