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共同出錢買房,雙方都在房產證上寫上了婚前子女的名字,這樣對以後子女買房有什麼影響?

簡單91194


這樣看似公平周到。其實給以後處分房產埋下了大隱患。

證上起碼標註4人或更多,那麼就是就是該房產物權各佔1/4或1/5的份額。房子有商品屬性,貸款融資要共有人共同簽字,未來肯定要分割處分的,也要共同簽字,假如有一個先去世,那分割就麻煩了,去世的假如1/4份額就要有夫妻的另一方,父母子女來繼承,還要分割成若干份,即使某繼承人放棄繼承,也要親自公證或聲明簽字。

就這1/4的比例分割起來就會這麼麻煩,可想而知,別的共有人同樣會遇到類似的問題,遇到限購,該怎麼辦?

因此,證上的名字越少麻煩就少。




1程前


寫兩人名字不就可以了麼,幹嘛還把雙方子女名字加上,不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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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影響有:1.在當地若實行限購,這樣的房子也許就算一套;2.再買房申請貸款肯定有影響,起碼算二套,但這樣的政策各地規定並不一樣。


菅峰律師



人到中年風青


再買房利息安二套房貸,不要加名字公正一下就好啦!都是私心太重😀!


1397386682


當然有影響了,再買有可能會查出來算二套!當然有些地方也差不出來。得看購房當地的政策。


小雨小窩


子女再買房都是第二套房,享受不了利率優惠。

這套房四個人有一個不同意就沒法處理。相互制約的挺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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