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法律援助中心疫情期间 温馨告知

尊敬的当事人:

为做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内的防控和法律援助工作,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和市局的安排,执行最严格的要求,现将法律援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窗口单位,因当事人地域繁杂和流动性强的特点,属于防控重点区域,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郑重建议:如果您需要申请办理的法律援助事项不是特别紧急,请您避开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业务。

2、疫情防控期间,如果您确实需要咨询法律问题或相关法律援助事项,请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河北法律服务网或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拨打高邑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7585298咨询。

3、必须到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实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87585298。现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群众,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型口罩,并接受安保人员的体温检测,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暂不办理业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4、因疫情防护期间,有些法律援助事项涉及到调查核实工作难度较大,可能会使法律援助业务办理时间延长,为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5、如确需申请法律援助,请可先行致电87585298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会竭诚为您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民严防严控,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高邑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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