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检讯」高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为严把案件质量关,2019年11月22日下午,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彦芳应邀依法列席高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参与研究、讨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犯罪数额认定。高邑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张静主持审委会。

「高邑检讯」高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审委会上,高邑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了该案的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意见和审理情况,张静、王彦芳分别针对此案犯罪数额认定发表了意见。县法院全体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讨论与表决,一致同意此案犯罪数额应按照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认定。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更加有助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