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疫情期間延長居住證有效期的通知

為配合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居住證業務辦理便民服務水平,有效減少人員流動,市公安局溫馨提示:

01

天津市居住證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以後的,無論持證人能否及時返津,系統後臺將自動延長居住證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後2個月,無需前往在津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簽註。

02

境內來津人員如需辦理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可以下載手機APP“天津公安”或登錄“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臺”,選擇“居住證業務辦理”,在線網上辦理相關業務。

03

如需諮詢居住證相關事宜,可登錄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臺或撥打熱線電話022-23943513進行諮詢。

請廣大外省市戶籍朋友不要擔心居住證到期問題,不必急於返津,積極配合做好個人及家庭的疫情防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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