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炮的原理是不是放大了的槍支,炮彈相當於槍的子彈?

紅鯉魚與綠鯉魚與驢YU


炮彈內有炸藥,落地觸發會爆炸,子彈內沒有,子彈只彈殼內有炸藥。


齊天大聖泰山布行


是的,可以這麼說,因為槍和炮都是身管武器,他們的工作原理基本上是一樣的,沒有多大差別,無非都是利用發射藥的化學能,轉換為彈丸的動能,再通過管壁把彈丸給發射出去。而要說槍、炮之間明顯的區別的話,那應該就是口徑,以及子彈和炮彈之間的區別了。從口徑上看的話,

現在有種說法就是:槍炮在口徑上的界限是20毫米,大於20毫米的是炮,小於20毫米的則是槍。當然,在實際中也並不會完全死板的根據20毫米來劃分槍炮的區別,有些口徑達到了23、25毫米的武器也同樣被稱為“rifle/gun”,而不是“cannon”。個人理解,“rifle”這個單詞的音譯是“來福”,所以“rifle”就是特指(來福)槍、步槍;至於“gun”的話,則是身管武器的統稱,翻譯槍、炮都可以;而最後“cannon”,音譯是“加農”,所以直接就是特指火炮、大炮。
▲子彈彈頭剖面圖


▲炮彈彈頭剖面圖

因此,口稍微大於20毫米的身管武器,你把它稱為槍和炮都行,畢竟不同國家對槍和炮的理解、定義不一樣,不過基本上是沒有人會把口徑小於20毫米的身管武器成為炮的。槍和炮之間的區別除了口徑之外,還有一個就是槍械發射的“子彈”和火炮發射的“炮彈”之間結構的不同了,

在大多數情況下(注意,我這裡說的是普遍情況),子彈是依靠純動能來殺傷目標,彈頭部分的結構通常就是實心金屬,沒有爆炸性裝藥以及相關引信,擊中目標後不會發生化學爆炸;而炮彈的彈頭結構卻並不是完全的實心金屬,而是裝有一定質量的炸藥,以及相關的觸發裝置(即引信),如上圖所示,為子彈彈頭和炮彈彈頭的結構剖面圖。▲14.5毫米子彈的彈頭類型

當然了,而在特殊情況下,槍械使用的子彈也是可以使用爆炸性彈頭的,比如上圖中的14.5毫米高射機槍彈,它總共有四種類型彈頭,分別是燃燒彈、穿甲燃燒彈、穿甲燃燒曳光彈、瞬間爆炸燃燒彈(圖中用紅框框起來那個),其中最後的那個瞬間爆炸燃燒彈,其彈頭裡面就有“炸藥”這一個成分,所以,使用了這種類型彈頭的14.5毫米子彈,從結構上看其實就相當於一個“微型炮彈”。同時,對於今天的炮彈來說,也同樣有跟子彈一樣依靠純動能來殺傷目標的彈種,那就是穿甲彈(AP),比如大家熟悉的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APFSDS),其彈頭上的主要殺傷結構就是那一根細長的彈芯,材質為貧鈾(DU)或者鎢重合金(WHA),彈託在飛行過程中會自動脫落,也就是“脫殼”,如下圖所示:

▲純動能維穩穿甲彈

其實不僅僅“火炮”是放大版的“槍”,就跟題目中說到的那樣,炮彈也同樣可以看成是放大版的子彈,兩者的之間的差別除了上面提到的彈頭結構有所不同之外,在整體結構和發射原理上並沒有多大的區別,除了彈頭的不同之外,子彈上有的彈殼、發射藥、底火,在炮彈上面同樣也可以見到,並且除了尺寸大小之外沒有明顯的差別,比如下圖所示,分別是子彈和炮彈的結構簡圖:

▲子彈結構簡圖

▲炮彈結構簡圖

不過有一點要注意,就是在一些大口徑炮彈上,會採用半可燃式藥筒(即彈殼)或者是全可燃的藥包,這種炮彈發射以後,不會有彈殼遺留(全可燃),或者是隻留下底火那一小部分結構(半可燃),比如坦克炮使用的彈藥就有采用半可燃式藥筒的,發射後只有底火那一小部分遺留了下來,如下圖所示,就是使用了半可燃式藥筒APFSDS:


▲半可燃式藥筒

至於採用全可燃的發射藥藥包的炮彈,早在二戰中的戰列艦主炮上就有使用了,原因就是戰列艦主炮的口徑太大了,給炮彈做彈殼完全不現實,彈殼不僅僅會很大、很重,而且還會浪費金屬資源,佔去艦上更多的空間,所以,對於大口徑艦炮來說(今天的155榴彈也有使用發射藥藥包的),使用藥包比使用彈殼更加合適。下圖中的就是戰列艦主炮炮彈,以及它的發射藥藥包:


▲戰列艦炮彈和發射藥藥包

因此,現代槍和火炮,子彈和炮彈之間的區別基本上就是這些了,如果追溯到火器的初期階段,那麼槍和炮之間的區別除了口徑(整體尺寸)之外,可以說基本上沒什麼區別,比如前膛槍/炮時期,不管是槍彈還是炮彈,都是實心的金屬球(開花的霰彈後面才有,並且同樣是球體的),如下圖所示,在這種情況下,火炮無非就是放大版的火槍罷了。

▲早期的實心火槍槍彈


哨兵ZH


首先要搞清槍和炮的區別,槍和炮是以口徑來分的,小於20mm的為槍,大於等於20mm的為炮,那麼彈藥小於20mm的就是子彈,大於等於20mm的就是炮彈。之於子彈是實心不裝藥,炮彈裡有裝藥就不一定了,比如國產14.7mm高射機槍的子彈是由穿甲彈與燃燒彈混裝的,穿甲彈是實心的是沒有裝藥的,而燃燒彈因需要爆炸來點燃目標內的易燃易爆部件(如油箱、彈藥箱、電子設備等。),所以它的內部是有裝藥的。一戰時期也出現過步槍子彈內裝有炸藥,後因出於人道主義考慮,與毒子彈一道被國際上所有的國家所禁用了。再一個,口徑為20mm美國的“密集陣”近防炮的子彈也同樣是多彈種混裝的,所以說從結構上講很難區分子彈和炮彈的。

自從一戰中大威力的大炮和火炮就被設計出來,在戰場上一炮下去,就會有一堆人命失去。而到了二戰炮的種類更多了,不光是陸地上的大炮,還有飛機上的炮彈,更有軍艦上的火炮。可以說無處不在,最主要它的威力在戰場上真的讓許多士兵感到恐懼。

不少人都認為威力那麼大的炮,一炮下去炮彈當場被轟中的區域,而區域中的士兵肯定被爆炸炸死。其實大家並不知道,真的被炮爆炸炸死的人並不多,而因為炮彈爆炸所震動造成的死亡,才是主因。一顆威力強大的炮彈炸開,其所帶來的震動衝量足以震碎十公分的玻璃。更何況是血肉之軀,有太多士兵後來在屍檢中,發現外表並沒有傷口,而內臟幾乎全部碎掉。頭顱內部的結構也完全被毀。而且在每場戰爭中這樣死法的士兵遠遠多餘因為被炸死亡的士兵人數。單從這點我們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大炮的殺傷力在震動讓人死亡才是真正的原因。

還有就是榴彈爆炸所帶來的巨大氣流。我們可以從亮劍中看到,李雲龍給自己手下士兵講美國那種榴彈炮打過來,炮彈爆炸時氣流直接把人掀上了天。這並不是誇張,而是真實的體驗。二戰在德軍和蘇聯對抗時,很多蘇聯那邊的士兵都在後來的拜訪中說到,自己的戰友被氣流吹到天上,直接落到地上摔死。尤其是美國製造的加農炮還有德國製造的鼠式坦克。這兩個就是典型的重炮代表。

大炮的真實致死原因就是如此,不只是簡單的被炮彈炸死,還有就是爆炸帶來的震動力,和那強勁的氣流。而槍彈卻不是


那年的路人甲


大炮與槍一樣,都是身管武器。

簡單說,槍炮都是用火藥燃燒爆炸後的氣體作為動力,推動彈丸沿身管射出,用動力或觸發爆炸方式摧毀目標。







不管是前裝後裝,射擊速度,發射模式,槍炮都是一樣的原理,只是大炮的口徑更大,彈藥重,裝藥多,所以對製造工藝與身管的要求更高一些而已。



宋代突火槍雖威力很低,但已具備身管武器的要素:火藥動力、子彈、身管。


四川達州


差不多吧,都是化學能轉化為動能。

像火炮和槍支基本都是在膛內的由火藥燃氣推送而出。那麼這是個什麼意思呢?很簡單,爆炸都會產生火藥燃氣吧?小時候玩過鞭炮的也幾乎知道鞭炮旁邊的小東西會被炸飛,子彈差不多可以理解為彈頭被炸了出去。

但是子彈在槍膛內受到的是火藥燃氣的定向推力,而不是像爆炸那樣沒有規則的亂飛。

20mm以上為炮,20mm以下為槍,膛線會帶動子彈或者炮彈旋轉加速出膛,出膛後,子彈不再加速,依靠慣性向前,做減速運動。像更早的滑膛槍和現在的滑膛炮,基本就是依靠火藥燃氣直接推出,依靠慣性前進的。所以說炮是槍的放大版,也沒什麼問題。


南黎23333


火炮是中國人先發明的,火槍是歐洲人先製造出來的。

現代的炮彈會炸,子彈不炸,兩者的功擊方式方法不同,功擊的目標也不相同。

炮有榴彈炮,加農炮,和滑膛炮,火箭🚀炮……攻擊的目標可以是人,車,和防禦工事。

子彈只作直線功擊,不炸,目標基本只是人,對車輛和防禦工事的毀傷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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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一樣。除坦克炮和部分小口徑高炮及艦炮外,大炮的引信(引信保險罩)、彈丸、藥筒都是分裝的,全裝藥時直接整個藥筒發射。簡裝藥時需要從藥簡內拿出相應的藥包。比如二號裝藥,需拿出兩個藥包!


用戶崢嶸歲月


火炮和槍械的原理是一樣的,都是利用火藥燃燒產生的能量將彈丸發射出去,基本結構也基本相同,擊發裝置和發射裝置(槍管 炮管),可以說火炮就是一支放大了的步槍。一般的劃分標準是20mm以上為炮,20mm以下為槍。

兩者基本原理 結構相差不大,但還是有一些不同點的,主要為槍的射擊距離比較近,可能只有幾百米,口徑大一些的上千米,而火炮的射程在幾十公里以上,所以,槍械採用肉眼直接瞄準即可,而火炮需要各種觀瞄器材來獲取射擊參數,步驟會比較的繁瑣一些。

另外炮彈和子彈也是有區別的,除了體型之外,最主要的是炮彈彈頭內有裝藥,命中目標會產生爆炸(以前稱為開花彈),依靠炸裂高速飛行的彈片來殺傷目標,而子彈則是實心彈丸,不會爆炸。


冬雨AK


實際上你的問題問反了。是最先有火炮,然後再有火炮的“縮小版”,也就是槍。


超賽神超賽


因為槍支和火炮發射原理、基本結構差不多,都是身管射擊武器,主要由槍管(炮管)和擊發裝備組成,殺傷彈頭依靠火藥推動。只不過,槍支是為了便於人拿在手上使用,而加上了很多配件,如槍托,握把,彈匣,瞄準鏡等等,在外觀上要比火炮更復雜一些。單純的火炮就比較簡潔了,主要由炮身和炮架組成。


二者的操縱方式差異很大,槍支採用直喵射擊,因為射程比較近,火炮射程通常更遠,發射步驟比較多。但目的都是為了讓那個重量只有全套裝備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的彈頭飛出去擊中目標。

通常規定,口徑在20毫米及以上的稱為炮,20毫米以下叫做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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