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是怎麼冒出來的?

魯德耳


政府或派出機構管理小區,收多少物業費我都願意,想起現在私人控制的物業公司心裡就犯堵,氣不打一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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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物業辦理起步於20世紀80年代,一開始物業辦理就有顯著的我國特色。我國的物業辦理把著重點放在物業辦理公司,似乎離開了物業辦理公司,便不稱其為物業辦理。儘管關於物業辦理在理論和當地立法上各有不同的偏重。

但總體上由以下特色:都是著重專業機構、專業人員和社會化效勞,忽視業主主體 位置。辦理客體不是建立在建築物區分一切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區域辦理的基礎上。效勞內容不只包含對物的辦理,並且包含對人的效勞,因此更多的糾紛不是由於無引起,而是由於居民效勞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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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哪冒出來的?

作為所有買房人都應該知道,別說你不知道!

回去看看你的購房合同吧,裡邊就有前期物業服務的內容。你在合同上籤了名的,無法抵賴!

買房是人生大事,許多人拼盡六個錢包交首付,然後揹負二十年的按揭貸款才有了一套房子。為什麼不詳細的瞭解瞭解商品房小區的運作方式???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新樓盤在辦理預售證之前,必須要開發商選聘好前期物業公司。所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比任何一個人的購房合同更早簽訂了。

待小區建成交付時,前期物業公司早已經進駐了小區。也是比業主早了寸步!

這是國家的制度安排——物業服務和商品房是標配!除非你不買新房,否則就躲不開物業公司。

這種制度當然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試想一下,若是沒有前期物業服務,你就無法收房、裝修和、入住和正常生活!

沒有前期物業公司,新小區就是這樣子:

大門洞開,人車亂進亂;垃圾成堆、臭氣熏天;停電、停水、電梯停開。你怎麼辦?

為了保障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必須要有前期物業公司提供服務,這是客觀需要!

小區是幾百幾千戶業主群居的地方,院子、道路、綠化、設施設備呈共有共用狀態,沒有管理和服務是無法想象的混亂局面。

前期物業服務狀態是暫時性的,待小區的業主大會成立之後,就可以實現業主自治,由業主們決定小區要不要物業公司?小區以後怎麼管理的事了。

《物業管理條例》是國務院在十多年前就頒佈實行的綱領性法規,大家去學習吧。否則你就無法適應形勢,就是個不合格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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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物業管理從辦公樓等出現的,新造樓盤房管所不管開發商搞物業管理。自售後工房出現後房管所改革成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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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物業公司是怎麼出來的之前,首先說下物業服務是怎麼來的吧。

物業服務起源於19世紀60年代的英國。有一位名叫奧克維婭·希爾的女士為在其名下出租的房屋等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要求承租人嚴格遵守,取得了成功,不僅有效地改善了居住環境,而且還使業主與承租人的關係由原來的對立變得友善起來,首開物業服務之先河。

從那之後,物業服務工作逐漸被業主和政府等有關部門重視,並不斷的發展完善。迄今為止,物業服務作為現代化城市管理和房地產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際上十分流行並獲得了蓬勃發展。

“物業”一詞起源於香港。在港澳及東南亞一些國家,物業一詞往往作為房地產或不動產的別稱。

中國大陸第一次從立法上對“物業”作出全面界定的是1998年制定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該條例規定,物業是指已建成並交付使用的住宅、工業廠房、商業用房等建築物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眾所周知,在以前在中國城市裡實行的是福利分房制度,各單位建造房屋後分配給自己的員工用於居住,物業服務是由各單位的後勤部門免費提供的。

後來國家大力發展房地產行業發展,房地產企業開發出來的商品房的物業服務,以前的單位後勤部門不負責提供,於是專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也就是物業公司開始在中國大陸開始慢慢發展起來。

物業服務的主要對象是住宅小區、高層與多層住宅樓、綜合辦公樓、商業大廈的業主。它的服務範圍相當廣泛,除房屋的使用及出租的管理,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外,還有房屋室外即住宅小區內的清掃保潔、治安保衛、交通及車輛管理、環境綠化以及居民生活方面的多種服務,例如送奶送報、接送兒童、醫療保健、家庭看護等。

雖然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參差不齊,業主口碑也是不太肯定,但是相信整個物業服務行業會在政府的指引下,在業主的監督下實現良性發展的。

物業公司也應該隨著市場的發展而進行改變,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是物業公司和業主的一個利益平衡點,也是各級政府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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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是開發商的兒子公司,幫助開發商繼續賺取業主的最後一滴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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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問對了,怎麼冒出這麼一個物業 ?


和睦230225880


社區替代物業吧!


君子用戶


都是開發商養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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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區7棟樓 大約十幾個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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