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說需要員工自帶電腦,沒有電腦可以租公司的100塊一個月,靠譜嗎?

王政


不要問合不合理,靠不靠譜,要看入職時是怎麼談的條件,以及合同有無約定,符合約定就沒有毛病。


中國華夏文明公民


完全不靠譜,不在譜上,根本就是離譜嘛!

首先,提供電腦應該是所有工作崗位的基本勞動條件。

沒有電腦,沒有基本的勞動條件,怎麼工作呢?
連《勞動合同法》都要保護勞動者擁有基本勞動條件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一項,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從以上《勞動合同法》的條款中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經濟補償的訴求。

這讓我想起一個勞動爭議的經典案例:

某公司向銷售崗員工小王發出《工作地點變動通知書》,要求小王自某年某月某日起在家辦公,待遇不變,同時交回公司的公車、加油卡等物品。

幾個月後,小王將公司告到法庭,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院審理並判決公司需要支付小王經濟補償金,原因就是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公司要求小王交回的物品使小王很難開展正常的銷售工作。

其次,對於員工自帶電腦,不同公司都有明確規定。

比如有些公司生怕員工拷貝走公司的涉密文件,直接明文禁止員工自帶電腦。這公司可好,員工自帶電腦,離職都不用備份文件,提起電腦就走。

再比如有一些公司,如果員工自帶電腦辦公,公司是要給補貼的,一方面節省了公司的辦公費用,另一方面也算是福利發到了員工手上。使用公司電腦還要倒貼錢真是頭一回聽說。

好奇這樣奇葩的公司居然還能招到員工!

歡迎評論一起探討~

我是職場資深HR李小船,歡迎關注我。職場酸甜苦辣,陪你一路成長。


職場女超人李小船


首先,提出這個要求的公司一定是一個非常奇葩的公司。

要求員工自帶電腦的公司並不是沒有,我也親自遇到過。但是,確和這家公司完全不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當時我到一個公司工作的時候,公司內部是給我配備了一點電腦的,但是,這臺電腦的USB接口是被禁用的,BIOS也被設置了密碼,機箱也是鎖在一個機櫃中,只有一個開機鍵暴露在外,而且,這臺電腦連接的是公司的局域網,沒有連接互聯網,為的就是信息安全。

但是為什麼要我們自帶電腦呢?

原因很簡單,現代社會的任何公司,我們都需要藉助互聯網來輔助,所以,自帶的電腦是可以設置互聯網的。因此,我們處理公司的任務的時候,是在公司電腦上進行,查閱檔案,同事之間、客戶之間的交流,是在個人電腦上完成。

那這種情況要給錢麼?

當然需要了,不過是公司付給員工的,每個月,公司會付給員工300元的電腦補貼,原因是因為佔用了員工的私人電腦用來辦公了。

所以說,要員工自帶電腦,沒有電腦還要給錢的做法是非常離譜的

現在社會,任何企業對於信息安全的重要性都非常清楚了,可以說,非常非常多的機密文件,郵件,都會存儲在電腦裡面。

在員工離職的時候,HR都會要求工作交流的人員查看文檔是否都已經交接完畢,並且簽署一系列的離職條款文件,要求對於公司設計的機密文件內容進行保密,不然會追究其責任。甚至如果一些裁員的企業,會在第一時間接受被裁員工的電腦,以防止其惡意進行一些非法操作。

可以說,強制員工使用個人電腦的情況是非常罕見的,這完全就是一種對於信息安全的漠視,如果這樣的話,這個公司應該是走不長的。因此,還是建議不要去這樣的公司上班為好。


會技術的葛大爺


你好,不邀自來。

一般而言,如果自己要用自己的電腦在企業辦公,企業是要給補助的,一般是300左右。

公司給員工提供辦公設備這是應該的,一個連辦公設備都不願意提供給員工,而且還讓你們自己掏錢租用企業的電腦,你是去賺生活費的呀,這還倒貼給公司,這是個什麼樣的企業,至少說明2點:1.企業資金不充裕;2.企業管理層太摳;

換言之,資金不充裕的企業,遲早會拖欠工資,搞不好資金鍊斷了,公司倒閉;公司管理層太摳,那你就不要指望今後的加薪及福利問題了,即使有,也不會讓員工滿意的。

所以,在我眼裡,不說靠譜不靠譜,這種企業沒有什麼潛力的。跟著幹就是浪費時間和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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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多年,見過各種各樣省成本的套路,還真沒見過這麼雞賊和無恥的省成本的套路。

參與制定過公司的預算就會知道,人力成本中你工資所佔的比例可能50%都不到,剩下的50%裡一大部分就是花費在你身上的其他費用,當然也包括租賃的辦公室,水電費,羊毛出在羊身上,公司需要保證一定的盈利率,任何費用其實都是從你的剩餘價值里扣除。

我一個同學遇到過!!他剛畢業的時候找了一個文字編輯的工作,也是要求自帶電腦。結果上班一個星期後,公司跑路了,走的時候帶走了他的電腦……………

他跟我講的時候,我笑了好長時間(捂臉)



自己帶電腦,公司給電腦補貼,這種事情聽說過,而且也是有些公司這樣做的。公司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省錢。

但是用公司的電腦,還要交租金的公司,還是第一次聽說,這種公司,不是簡單的省錢的事情了,簡直是摳門。

而且,你應該問問他們HR,他們公司的工位,需不需員工掏租金呀,否則不小心上一個月的班,倒欠公司錢可就尷尬了。


圖羞羞


沒啥問題,要是一個月能給個20~30k我交個100塊錢怕什麼的。您要是一個月給2K3K電腦還得自備,不自備還得倒貼100。我感覺不幹也罷,不過話說我現在的公司是想要用自己的電腦會給補貼,不然用公司的也可以。


用戶9740291744046


覺得多半是騙子公司,正規公司沒有收員工錢的,建議但凡不是沒錢吃飯,不要在這種公司工作,大概率最後領不到工資,還被騙好幾筆。我剛畢業的時候就遇到過類似的企業,不但沒拿到工資,還被騙了1200.那是2002年,1200不算小數目了。


叔在江湖


自帶電腦。。這個可以,前提是公司出錢呀。。我以前的單位就是,幹活用的工具什麼的自己去買(儀器儀表安裝調試之類的工作,也沒什麼大玩意,都是比較私人一點玩意,比方一套順手的工具,一塊好點的萬用表,電烙鐵什麼的。偶爾用的大個測試工具,當然用單位的),回來報賬,電腦自己買,但是有資金限制,也不是隨便說買就買的,要申請什麼的。至於裡面的貓膩,領導不是傻子,你得悠著點。

至於租金100?開玩笑。。讓他去死好了。


十里桃花十里菜地


靠不靠譜我不知道,但是很奇葩的規定我是肯定的。

大俠一句點評:這麼奇葩的規定,這公司是靠租電腦盈利的麼?

說個親身經歷:

我之前上班的一個公司,為了控制成本,也發出了讓員工自帶電腦的呼籲。但跟你說的規定不同的是,公司鼓勵員工自帶電腦,然後到人事部報備,可以領取每月100元的補貼。

公司這麼做的目的其實就是想要控制辦公成本,然而像你們公司這麼不止不獎勵,還要收取100元/月的租金。

我就不得不懷疑,你們公司是不是就是靠租員工電腦收租金來盈利啊?

1、電腦是公司辦公標配

在需要用到電腦的崗位,如果公司不配備電腦,那公司算沒有提供相應的辦公條件。

在當下電腦已經成為基本的辦公工具之一的職場上,電腦已經成為辦公的標準配置。當然沒有誰強制說一定要配電腦,那公司就不能夠要求員工用“打印”或“電子文件”的形式來進行辦公工作。

大家回到七八十年代,用手寫的方式來辦公。那就可以不配電腦。

2、員工自帶電腦出於自願,但沒有電腦不能收費

這是一個很常識化的道理。公司不配電腦就不說了,員工要用公司電腦還要收費。這是違背常識的。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公司的辦公室租金也要員工分攤呢?

之前我發過一篇關於奇葩規定的文章,提到有個情況是“辦公室綠植要求員工自己購買,還必須購買”,跟這個規定是一個道理。

我帶不帶電腦,買不買綠植,那是我自己願意。但公司不能強制要求!

這種規定不只是不靠譜,簡直就是奇葩嘛。


職場大俠知陽


這樣的公司是有多窮才要求員工自帶電腦上班,沒電腦的就租公司的電腦?員工入職,如果連最基本的辦公工具都要自帶或者租,以後會不會用公司的紙巾、水電、桌椅等都要員工付錢?這樣的公司,沒看到對員工好的地方,不管是否很需要工作,都建議不要去,去了的話根本不存在工資的,因為工資被公司扣完了啊,甚至是還欠公司多少水電費或者其他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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