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公司幹了快二十年,公司要裁員對快50歲的人下手,問一下,他們該怎麼辦?

祖瑪6


在保險公司工作了近二十年的時間,可以稱得上資深的保險從業人員。然而,對於近50歲的年齡,卻是比較尷尬的年齡狀態,因為年齡越大,裁員後的再就業機會越低,用人單位對年齡的重視程度還是比較高的。站在當下的角度思考,先用業績說服對方,如果足夠優秀、足夠資深,企業不會輕易裁員,被裁員的對象更可能是年齡較大,且工作能力較弱的人。假如真的不幸遭到裁員,可以通過正規合法的渠道維護自身的權益,充分利用好這些年來積累的人脈與資源,為下一階段的再就業打下基礎,但應該要好好規劃好自己的人生計劃。


郭施亮


樓主你好,如果你在保險公司工作了快20年,公司要裁員,對於快50歲的人下手這種情況該怎麼辦?那麼所謂的公司要裁員,作為員工本人來講是弱勢群體,是沒有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的,所以說你現在要做的就是依法享受到應有的一個經濟補償,這是你可以做到的。

那麼這個經濟補償待遇,是要根據你在工作單位的工作年限來確定。如果你在工作單位工作超過12年,那麼你就可以獲得將近12個月的工資補償待遇,這個工資補償,可以根據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來進行補償,也可以根據你本人的一個全額工資待遇來進行補償,那麼取較多的依據來進行補償。

除此以外你還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那麼你只要正常參保的失業保險,並且參保的年限在一週年以上,那麼都可以獲得失業金的待遇,如果說你的失業保險,參保年限在10週年以上,那麼你最長是可以獲得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金領取的一個待遇。


懂社保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建議題主採取兩手策略。一是外孫打燈籠------照舅(舊)上班,做好自已的本職工作,不要受這個信息的干擾影響;另一方面是加緊做好一些相關證據的收集,為自己被裁員時做好必要的準備。

一、保險公司提前放出裁員消息,其目的就是想給那些員工造成心理壓力,好讓他們自己主動辭職。

這些人切不可受此影響,擾亂自己的心理,從而失去工作的熱情,造成自己的工作失誤,讓公司抓住辭退的把柄與理由。

所以,這些即將被裁的員工,必須要沉著冷靜的應對。根本就沒有必要在意公司的這個決定,況且這也是普通員工無法改變的問題!

唯一能夠把握的就是把自己手中的工作幹好,不給公司辭退的理由與藉口,然後靜觀其變,耐心的等待公司來主動辭退自己,從而才便於和公司談判裁員的經濟補償金!

通常來講工作十年便可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這樣的員工是不能隨便裁員辭退的!因此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在裁員時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公司不能按有關規定辦理,則可以拒絕接受,若是公司要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則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

二、保險公司裁員時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

如果保險公司按法律法規正常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則應該為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具體內容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如果保險公司要強制辭退勞動者,則勞動者可以主張2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其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收集好自已在公司上班的有關證據資料,以防萬一補償金談判失敗而走程序。

①、這裡需要收集好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牌、工資卡(條)、平常工作文件、處理資料以及公司有關工作的具體安排分工手冊等資料。

這只是為了證明你屬於公司員工,為這裡上班工作。

②、接下來勞動者主動與公司協商溝通,要求保險公司履行勞動合同,將彼此交協錄成音頻或視頻(只要企業拒絕你的要求),這將是增強證明公司違約的證明。

這些資料如果到了訴訟階段,將會起到重要的證據作用!

四、經濟補(賠)償金解決的正確途徑與方法。

如果保險公司真正決定了裁員行為,那勞動者就應該積極主動要求公司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經濟補償金規定執行。具體的操作流程與步驟如下:

①、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協調處理,由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②、調解不成或者不經調解,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③、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裡就會用到第三條有關資料了,如果不提前做好,有可能臨時準備來不及了。

在這裡要提醒勞動者注意:如果保險公司強制辭退,則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五、當然,勞動者在被裁員之後,還可以申請失業金的領取。

1、員工領取失業金的基本條件。

①、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交滿1年失業保險金,而且還不能有任何欠費不良記錄,這是最最根本的條件,如果沒有交繳失業保險金,一切都別想了!

②、辭職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單位將你辭退,讓你失業;否則你主動辭職是不能領取的。

③、失業人員辦理了失業登記,並領取了失業登記證。

2、失業金的申請辦理流程。

①、失業登記

需要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所在地社區去辦理失業登記。並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以及照片。

②、審核、領取

只要經辦機構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審核通過,並會給辦理《失業證》。第二個月,失業金便會直接打到失業人員的社保卡或相應銀行帳戶上。

注意一下:通常失業金領取到你找到新工作,便自動結束,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這是根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來計算的。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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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談好補償,然後開開心心的開啟下一個開始。

通常企業裁人給予的補償為N+1,N代表在企業工作的年限,如你所說在該企業工作了20年,則是20+1=21,月薪*21即為補償金額。但工作20年按規定應該簽了永久合同了,因此企業不可以主動裁人,否則補償會比N+1更高,建議查閱相關資料。

為什麼說要開開心心的走呢!

人生已經到了這個節點,糾結不是好的辦法,這樣的年紀既不能提前退休,又無法快速找到工作,而且可能一身職業病,如果內心跟自己過不去,反而會增加生活的難度,到最後最傷的還是自己和家庭。

當然還是要強調:一切都符合要去和法規。如果企業不仁,員工當然可以付諸法律手段來回應。


陳伯


先告訴您公司會有哪些手段吧:

如果您與保險公司是勞動合同關係的話,那按照勞動合同法,一般處理方法就兩種:內退和協議解除,當然協議解除肯定得雙方協商一致。

還有一個最狠的辦法就是在公司內部搞競聘上崗,沒上崗的人待崗培訓,培訓期滿再上不了崗就可以按照無法勝任工作解除合同了。

當然,如果您是保險公司的保險經紀人的話,那與保險公司只是代理關係,不是勞動合同關係,需要按照保險行業有關法規處理。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您與保險公司只是名義上的代理關係,實質上是勞動關係,那您要主張事實勞動關係的話,也是可以的,就是比較複雜,需要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


人社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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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惡先鋒


咋不裁我呢~幹了26年了!現在裁員50歲的應該是壽險不在HR系統的人員,減員增效而已!


37171790


保險公司裁員的原因是在慢慢走向“三高”人群,高學歷,高素質,高顏值。以前那些學歷低年齡大的考勤又不夠的肯定要裁員


燕子說保險


之前也許我們做的是B端或者說管理崗位的工作,在未來,我們如果直接面向C端用戶,我們的價值就會越來越大,誰都不可能辭退或者淘汰我們,我們需要使自己具備掌握用戶的能力。


車行三秦


乾的那一天,你就該想到,幹保險,你沒用了,也騙不著人了,你就該下崗了,現實,非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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