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私有地可以和口糧地互換嗎?什麼樣的協議合法?

用戶1570833262391


我看了題主的問題,心裡就在思考一個問題,這位主人對農村土地所有權的理解還停留在舊社會,解放以前農村自由單幹那時實行的是土地私有制,新中國成立後,

農村家庭私有土地逐步由互助組、高級社、農業合作社,實際意義上的集體所有。1986年正式上升到法律層面,由國家出臺的土地法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既全民所以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我們從以上可以看出農村的所有土地,不管是承包的集體土地,還是集體劃分給個人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自己開墾的荒地統統都規為集體所有。說白了就是經過批准修建的房屋和承包土地上的附屬物是自己的,以外一切的一切全部是集體的。那來的農村土地私有地?

題主提到土地互換的問題,農村現在土地既沒有私有地,也沒有口糧地。統一都叫承包集體土地。承包土地互換的問題,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是可以互換的。在2020年1月1日實行的土地承包法裡就規定:承包方為了方便經營,放便耕種,可以對承包地進行互換,但是必須到集體經濟組織發包方備案。


現在我們承包的集體土地都是集體統一劃分,質量好壞,遠近不同,大小差別,調整搭配。然後抓蛋兒憑自己的運氣拿到承包地。這樣就可能存在不適合自己方便耕種的問題。如果某雙方存在這種問題,雙方協商自願互換也是法律允許的。但是必須經過集體經濟組織備案。為什麼要強調備案一事?因為人都是貪婪的,見錢眼開,勢利眼。萬一以後國家徵用土地,對補償問題就會出現爭議,雙方都想得到補償,沒有集體備案,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互換沒有證據,你說該給誰?雙方鬧的非常不愉快。集體備案,空口無憑,立據為證。可以避免許多麻煩糾紛。如果是在這次農村土地確權前,雙方互換了土地並且確權頒證那就更好了。


最後還說一個問題,農村有的老人們現在還保存著過去單幹私有制時的土地契約,有的老人思想觀念還停留在私有制上,總認為過去老祖宗留傳下來的,或者是自己花錢買來的土地,只要自己手中有個契約,遇個事兒就拿出來說是自己的,我有證據。我就親眼見過幾個。要知道私有制時的契約已經作廢了,現在拿來當證據頂不上用場。自己想保存往下流傳,是可以給後代當故事講的。


最後再重複一遍,農村土地沒有私有的,自己承包地是可以互換的,互換雙方簽定協議,且發包方備案。這樣的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


手機用戶王竹清


各位朋友,早上好!我的回答是:我們這兒是不存在農村土地私有的 ,只存在村裡的原有宅基地、小片慌、和耕地(口糧田)三種。我想你說農村的私有地是指原有宅基地和小片慌吧?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近幾年來國家的土地“三權分置”政策出臺的很多,是明文規定的,土地只能使用承包不允許買賣。

據你所述的是“農村私有地和口糧田可以互換嗎?什麼樣的協議合法?”如若便於使用,可以適當調換,但是不能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一般經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後,再經司法部門、或村委會公證既可。此協議可以作為將來糾紛的有效依據。

此觀點是我個人的看法,只能作為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具體的還要依據上級土地政策、法律和上級司法、土管、政府部門的規定為準。建議請你到上級職能部門諮詢。


平安618


首先農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權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所有,不存在私有的問題。只要是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所籤的協議都是有效的。

題主所謂的”私有地”可能的情況是在土地確權範圍之外的,由於歷史的原因,尚未被開發開墾的農村四荒,由農戶個人開墾並經營管理的土地。但這種由農戶或許已經經營多年的土地的權屬,依然不能改變村集體所有的性質。還有一種可能的誤區是把宅基地做為自己私有的產物,根據土地管理法、物權法和宅基地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屬建築歸個人所有。

口糧田對於現在的人來說似乎有些陌生,它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我國開啟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分田到戶。當時的口糧田是承包田中的一部分,這種口糧田沒有向國家提交糧食收購任務,也沒有上交鄉統籌、村提留的義務,這是和責任田的主要區別。第二輪土地承包仍然有口糧田,那些當時戶口在農村,包括返城知青家屬,民辦教師,上班的公職人員都只分到口糧田,沒有責任田,我們這的口糧田是七分地。

口糧田是承包田中的一部分,農戶沒有個人私有的土地。若是農戶間用依法取得生產經營權的土地與口糧田在本村組之間進行置換,需徵得本村組同意並報備登記才可簽訂協議,這樣才有利於益物權的使用和處置。





有機水稻種植


農村只是在大集體時代,在我們這裡准許個人有少量的私有地,也稱自留地,用作農民家庭菜園地,到集體制轉為責任承包制時就不存在自留地,土地權屬依然是國家或集體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嚴禁土地買賣,因此農民只有承包經營權不具所有權。

問題問農村私有地可以和口糧地互換是否,這個問題在我們這還不存見過,也許在其它地方存在,但我認為同是共和國,土地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不是針對哪一地區,因此不存在什麼樣的協議,是合法的或不合法。即使是所謂的口糧田出讓或轉讓,也要通過村民代表大多數討論通過,同意在出讓或轉讓協議書上簽名,並規定使用年限和出讓轉讓金額,報上級國家管理相關部門審核備案批准。基本是合法的。

題主對農村私有地,口糧地指的是什麼,又是用什麼來界定的,我還被你整糊了!能談談嗎!謝謝!


叄農黎雨


農村是不存在私有地的,所有的土地都是歸國家和村集體所有。每家每戶的糧食地是國家和村集體一起分發的,這件事情的問題要區分開,他們之間是沒有任何的共同性的,所以應該也不存在互通性,每家每戶的人頭田是可以進行買賣和轉讓的。


大慶冰哥


首先農村是不存在私有地的,所有的土地都是歸國家和村集體所有。每家每戶的糧食地是國家和村集體一起分發的,這件事情的問題要區分開,他們之間是沒有任何的共同性的,所以應該也不存在互通性,每家每戶的人頭田是可以進行買賣和轉讓的。


農人王哥


土地是集體或國家所有,無私有。


用戶2834974151765


私有地和口糧地在村委會同意村民自願同意下在集體內部流轉,經過村委會簽字,互換土地的村民簽字同意合法就升效了


用戶109161189325


農村有私有地嗎?地不是都是國家分給農民種的,不存在換不換的問題。不是舊社會了,有私有土地,可以買賣了。


三農六弟


可以,我們這常有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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