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何一般十三四歲就要嫁人?

譚孝生


如果以女孩初潮時間作為女孩成熟的標誌的話,無疑現代女孩成熟時間更早。因為現代豐富的物質生活,許多女孩在十歲以後便有了例假,進入到了青春期,而古代女孩許多因為吃不好而營養不良,十三四歲不來例假的也大有人在。既然女孩還未成熟,為何古代女子要出嫁那麼早呢?

一、古代生產力低下,養家餬口很是困難,並且當時沒有計劃生育,很多家庭生養很多子女,卻又養不起子女,如果是男子,長大以後會成為家裡主要勞動力,女孩卻由於種種侷限,則很難為家中創造財富,並且早晚嫁出去,成了別人家的人,為了減輕負擔,於是女孩被當作倉袱,早早的嫁出去了。甚至有的女孩小小年紀被送出去,成為童養媳。

二,政府的干預。在冷兵器時代,人口的多少意味著國家的強弱盛衰。因而政府鼓勵多生多育,甚至採取強制措施,抑制晚婚晚育,特別是戰爭過後,人口大量減少,政府更是大力提倡多生多育。因而女孩早嫁現象非常普遍。

三,由於醫藥等各方面技術低下,人們的壽命普遍不長,為了保障生命延讀,不得不採取早婚早育以作為傳宗接代的一個措施。


萍風竹雨123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有發現一個奇怪現象。

現代的女人,一邊是頭胎的孩子更健康,更強壯。

因為現代女人生第一胎是比較年輕,一般也就是二十出頭,身體更好。

然而,古代女人正好相反,第一胎很多直接夭折,有的則是體弱多病,還沒有後面的孩子好。

為啥?

古代女人結婚生孩子太早,很多身體才剛剛發育成熟。

一般古代女孩嫁人也不見得就是十三四歲,但大體是月經初潮來了以後就可以出嫁了。

大家想想,換成今天女孩也就是小學高年級或者初中,這種女孩能嫁人嗎?

自己身體有的還沒發育成熟,就倉促結婚、嫁人,生下來孩子能好嗎。

但古代就是這樣。

古代農業社會,女孩不能做農田的重體力活,只能做做家務、針線。作為孃家來說,將女兒在家養的太大,經濟上是會壓力比較重的,遲嫁還不如早嫁。

就國家來說,自然希望人口多。古代人口多,國家力量就大,朝廷想方設法增加人口,其一就是讓女孩早婚。

所以,古代女子和今天女子就生理上來說,沒有任何不同,當然也不存在早熟。

那個年代,她們的命運就是這樣。


薩沙


古代女童還沒發育成熟,為什麼十三四歲就嫁人?原因揭露人性

現在我們的社會中有許多一直沒有結婚的女性,我們把這種女性稱為“大齡剩女。”就是指大部分女性一直堅持自己的單身和不婚主義,或者她有足夠的能力養活自己,並且特別享受單身,所以自然也就不願意結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有和自己習慣差不多的糾結,找不到和自己習慣差不多的就一直單身的這種心理,從而也就出現了很多這樣的“大齡剩女”。


但是我們在電視劇或者是歷史書上了解到,在古代是不存在這樣的“大齡剩女”的,因為古代的女子在她們十三、四歲就已經結婚了,有的甚至在剛出生就立馬定下了婚約。那古代女子是為什麼結這麼早的婚呢?


我們知道在我們現代是不可能結這麼早的婚的,我們的法律是不允許女性在還沒發育完全就結婚的,而且就算你結了,在法律上你們的婚姻也是不受保護的。我們國家這樣做也是為了保護還沒有成年少女的身心健康,畢竟在十三、四歲的年齡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也是你正在良好發育的時光,所以為了保護花季少女,同樣保護未來人民整體的素質,我國便規定了可以結婚年齡的法律。但古代的婚姻制度就沒有像我們現在這樣完善了。


古代的人由於一直生長在不是很好的成長環境下,所以他們的身體素質不是很好,也就不能像我們現在一樣可以活得長久。於是,他們的婚姻也就只能選擇在了他們認為人生中最青春洋溢的時間段十三、四歲來解決了。同樣,在古代也因為時常發生戰爭,國家一直不和平,所以國家為了彌補人口的需要,百姓為了延續自家的香火,就只能選擇讓自己的孩子儘早結婚生子。而且當時古代的醫療水平也是不行的,沒有辦法確定什麼時候是正確的結果年齡,所以為了提高人口率使國家強力人口豐富,當時的君主就只能這樣做了。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古代的制度不如我們現在的制度完善的原因。


所以在這種不完善的制度下,我們古代的女子也就沒有了選擇婚姻自主權,她們的婚姻一般都是由父母包辦的,在她們一出生可能就被自己的父母制定了未來長大後結婚的對象,就算成年出嫁,這些古代的女子也接受不到平等的待遇,她們必須要聽從自己的丈夫,而且還要學會分享自己的丈夫。現在由於我們時代得發展,女性的地位已經受到平等對待,所以,我們社會就幾乎不會出現在十三、四歲結婚的現象了。


但雖然不會出現早結婚的現象,但是因為我們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現在便開始出現了“大齡剩女”的現象。


靈聞檔案


我們都知道在封建制度社會,女性的地位都是相當低下的,作為男權主義的社會,女性完全自主的選擇權,就像我們在正史古裝電視劇裡看到的那樣,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而像在一些粗製濫造、言情偶像古裝劇中女性自主獨立、敢作敢為的行為,在真實的歷史上不敢說絕對,但也是鳳毛麟角、千年難遇一回的。

另外在古代,醫療技術和飲食物質相對落後,很多人的壽命往往只有四五十歲,從遠古一直到如今,人壽命的長短雖然都受到各種因素影響,但隨著時代的推移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都在不斷地增加。如果刨去戰亂造成的影響,在宋朝以前,普通百姓的評論壽命只有四十八歲左右,在古代一般人到了40歲以後就會被稱之為老者了,這一點也誇張。

而為了更好的繁衍和減少家庭負擔,古人一般很早就會結婚,不過在不同的朝代,結婚的年齡也大多不一樣,譬如在春秋時期,男子20歲加冠,女子16歲及笄之年就可以成婚,而在宋代則有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並聽婚嫁的規定。就是說男子15,女子13歲就可以成婚。

並且在西漢初《漢書·惠帝紀》中就明文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稅!可見在古代女子到了官方規定的婚嫁年齡不結婚的話是會受到懲處的,但官方雖有規定必須結婚和官方婚配年齡,但對於童養媳和早婚一般大多沒有管制,並且在古代男丁是戰爭和勞作的必需品嘛,只要多生早生才能維持國家經濟和軍事的強大。

所以在沒有地位且聽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性大多在很小的年齡就出嫁,如果家庭經濟較好則會晚幾年到了官方婚配年齡才出嫁,不過古代窮苦人家太多了,大多都是很小就把女兒出嫁來減少家庭負擔,同時也能以賣的方式換取一些財物,可嘆可悲亦無可奈何。

這些身心還未發育完全的女性,在洞房花燭夜之前就會到母親、親戚家年長女性以及媒婆的教導,讓其如何度過洞房,就像我們在古裝電視劇中看的那樣,準備白手帕或者白棉布是必須的,因為在古代如果洞房後不是處子之身,輕則被掃地出門,重則有可能被打死也沒人管。

所以這些幼小的未成年女性不僅要受到身體上的侵害,還要承受精神的痛苦,並且一結婚就要當牛做馬的伺候一家人,如果富裕些還好,要是貧苦人家的話,起早貪黑一生勞碌。和如今祖奶奶的生活待遇完全不一樣哈。


黑炭頭鴨


馬上又要到過年的時候了,相信大家最為恐懼的就是父母的催婚,其實這種催婚現象不僅存在於現代,在古代更是有著各種各樣的套路。我們經常聽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實也是一種父母變相催婚的方式,只不過那時候人們用的是包辦婚姻的方式罷了。

相信大多數人感到十分好奇的是,為什麼古代的女子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就已經嫁人,而如今我們卻說是十三四歲的孩子,如果過早發育的現象出現,就認為對方是早熟。

古代十三四歲的女孩子卻早已經嫁為人婦,這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她們成熟的比較早嗎?

怕嫁不出去

事實並非如此,古代女子之所以要早嫁人也是非常無奈的,當然也與我國的封建禮儀制度有著一定的關係。在我國古代最早期的時候實行的是儒家思想,在各種各樣的禮儀和規矩當中規定的,就是女子必須要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嫁人,而錯過了這個年齡,很有可能就會成為大多數人認為的剩女。在古代剩下的這些女性,往往一輩子過的會較為悽慘,所以父母在她很早的時候就會與自己看重的人定下一門輕視,這也是為了解決自己女兒嫁不出去的這個狀況。

繁衍後代

古代之所以要求女子在十三四歲就嫁人,並不是因為他們的身體發育相對較早,而是因為古代的生產力水平相對較為低下,人們以農業耕種為主,那麼人力損失也會較為嚴重。加之以朝廷的各種苛捐雜稅和較為繁重的事物,使得女性壽命以及男性壽命相對較為短暫,所以為了能夠儘早的留下可以綿延只是延續生命的香火,那麼女性儘早的與人結為連理,也是為了這一方面而考慮的。

當然我們知道人口之所以繁衍,除了生命延續之外,也是為了提供更多的勞動力。如今我國已經進入了人口紅利期的末端,所以國家開放二胎政策,也是為了鼓勵更多的人大量的生育,在古代更是如此,之所以要求女性早早出嫁,也是為了滿足古代勞動力相對較為低下且短缺的狀態。如果能夠儘早結婚,那麼儘早地生育,出此次人口的斷層現象,也能夠得以解決,這也是封建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統治的一種方式。

封建禮教

除開這些原因之外,還有一個最為重要的原因就是,古代的女子由於其受到封建禮儀的規定,所以他們大多數不具備勞動力而成為男性附庸的,他們想要得以生存,就必須要儘早的嫁人,讓自己能夠不愁吃穿。

而大多數的名門閨秀也是會選擇一個門當戶對的書生,作為自己的對象,之所以不存在所謂的談戀愛和感情問題,就是因為古代的人需要解決的問題是溫飽問題。這個時候精神層面的需求就會無限的向後推延,所以這些女孩兒在很早的時候,自然就已經考慮結婚生子的問題了。

當然還有一個最為關鍵的原因,就是在古代的各種文獻當中都有記載,女子在20歲之前必須要嫁人,男子在30歲之前必須要娶親,這是對自己家庭負責,同時也是展現人文禮記思想和守規矩的一個條件。由於受到封建思想的制約,所以大多數人也遵從這樣的規定,而且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嫁人意向的女子,大多會被多數的有錢有勢人家求娶。

隨後女方需要進行一系列的挑選,而這個過程往往又經歷的相對較為漫長,所以早一點考慮結婚的問題,對於這些女子來說也多了一份選擇,加之統治者也希望這些女子能夠儘早的與人結親,從而穩定自己的統治。

任何一場婚姻對於古代的封建統治者來說,都是一個最不值得被提起的事情,因為在統治者的眼中,之所以需要這些人結為親家,就是因為自己有了這方面的需求在權力的頂端,大多數達官貴族都會將民間相對較優秀的女子送入宮中成為秀女,這其實也是為了綿延子嗣和人類繁衍生存的需要。所以綜合來看,女子十三四歲結婚是時代決定的,而不是他們的成熟度決定的。


貓眼觀史


在一些古裝劇中那些絕世武林高手行走江湖,四處留情,有一片紅顏知己。這些痴情的女子為了心愛的男人,一等就是幾年。其實這種場景在中國古代基本不可能。

和我國現在提倡晚婚晚育不同,在中國古代,一直提倡早婚早育,早生貴子。一般情況下女孩子到了十三四歲就得嫁人,承擔起妻子和母親的角色。

這是為什麼呢?

現代醫學一再表明,女性在身體沒有發育成熟的情況下,過早的經人事甚至懷孕,對於女性的身體造成的傷害是巨大的。可是在中國古代,沒有人會在乎這些,歸根到底的原因就是是重男輕女的思想。其實這種錯誤的思想在一些現在中國人的腦子中,仍然有所殘餘。

在中國古代這種講究宗族的社會體系中,男性負責將這個姓氏傳承下去的任務,所以就有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理論。

而且在古代男性佔據了絕對的優勢地位,男性憑藉比較強健的身體,能夠從事更多的社會生產,戰爭和讀書科舉等幾乎都是男性專屬,女性無法參與。所以女性的地位極為低下,作為男性的附屬品出現,她們的主要功能就是配合男性傳宗接代。

所以在古人的觀念中,兒子是寶貝,女兒是小草。到了十三四歲,父母就認為女兒有了獨立的能力,那就早早的讓她出嫁。

當然也有一些極端的父母,把自己的女兒作為一種性賄賂的工具,使得自己獲得晉身之階,這裡行為在現在看來尤為可惡,可是在古代,這無可厚非。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古代人的壽命比較低,需要早婚早育繁衍後代,解決人口問題。

在中國古代戰爭頻繁,每次戰爭都會造成成千上萬的人死亡,人口的急速下降,對於一個國家的國力影響極大,沒有合格優質的兵源,國家的安全無法得到保障。所以為了解決人口問題,廣大婦女們結婚年齡一步一步的提前,許多女性性剛剛身體發育,就嫁作人婦。

最後一條,那就是政策支持。在漢書上記載,當時政府將婦女的結婚年齡和稅收掛鉤,當時的女子沒有在規定的年齡內將自己嫁掉,成為大齡剩女的話,他們所在的家庭將承擔五倍的稅收,這簡直是要人命了!

所以漢朝的老百姓們千方百計把自己的女兒及早的嫁掉。而且當時的人們也很聰明,他們也會造輿論,為自己的女兒做宣傳,比如說劉秀的皇后陰麗華,就是靠著大量宣傳,才得以讓劉秀對其念念不忘,才說出了那句著名的是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

到了後來的晉朝,那時候的做法就比較人性化,對於各地的大齡剩女,有國家負責安排老公。只不過這樣的安排很有可能門不當戶不對,美女嫁了個無賴漢,所以那些有閨女的人家,都早早的行動起來,將女兒許了人家。

所以在影視劇中,那些痴情女子為一個所謂的風流大俠苦等n年的事情,幾乎不可能,她們早就被各級地方官員安排的妥妥當當的。


歷史評說


喜歡看古裝劇的小夥伴們都知道一件事情,古時的女子出嫁極早,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自己還是個孩子呢,就已經是孩他媽了。古代能夠進宮的女子大部分都是非常年輕的,姿色不錯的且有背景的可以當個妃子或者妃子旁邊的婢女,姿色平庸的只能噹噹雜役。大多數人都覺得女子早嫁的原因在於男子都喜歡年輕貌美的,雖然這個原因也是有的,但其實並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在中國古代,為何女子大都十幾歲就結婚了?其中另有隱情。

古時候可不像現在這樣國泰民安,雖然每個朝代都會有一段時間是和平的,但最多也就是幾十年,朝代之間的更替太快了,而且基本上是靠武力解決的,哪方贏了,哪方就是勝利者,就是新的統治者,建立新的國家。打仗自然需要士兵,而是是大量的士兵,加上每次戰爭都會有大量的傷亡,也就意味著需要新的兵源補充,那麼這個兵源缺口從哪裡來?

這個問題也是困擾歷代皇帝的問題,國家需要戰爭來獲得領土,保衛邊疆。從秦朝開始,這個問題就已然存在了,國家需要新的人口來提高經濟,補充兵源,那自然是要從源頭抓起,生育問題就是源頭所在,說到生育問題,肯定是先成家才能生育,因此成婚率才是重中之重。所以每個朝廷的當權者會選擇把女子的成婚年齡往前提,一般情況下13歲就可以議親了,15歲就算是晚婚年齡,被稱為大齡剩女。

女孩子結婚是大事,肯定是要慎重挑選的,最好是相貌,家世都般配的,這樣才能確保這段婚姻的完美,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很多男子都處於一個尷尬的狀態,大齡且未婚。為了提高成婚率,很多朝代在限制結婚年齡的基礎上又加了強制一說,也就是適婚年齡是最大的底線,如果過了這個年齡還不結婚的話,國家就會插手,強制安排一個男子與你成親。

不過好在朝廷也算是人性化,考慮到女子無法像男子那樣拋頭露面,所以每年都會舉辦一個公開的“相親大會”,從秦朝開始,往後的很多朝代都沿用了類似的辦法,以此提高成婚率,來確保國家的人口數量。畢竟人口數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國家的經濟實力,如果沒有足夠多的人種植農作物,哪來足夠多的糧食上繳國庫,沒有充足的糧食的話,遇到打仗,天災人禍,哪能拿得出賑濟糧。

總的來說,古時女子早婚這事還真不是因為男子,這個問題其實是可以劃分到國家實力那一欄的,在古人眼裡,只要女子早點出嫁,就可以早一些生孩子,而且加上年齡小,在適育階段可以有許多孩子,這樣就會大幅度增加國家的人口基數,從而間接影響一個朝代的軍隊整體實力,這樣的狀況在如今看來著實讓人唏噓。


歷史雲頂


眾所周知,古代女子地位低下,女子在十三四的時候就結婚了,而且結婚就意味著生子,我們都知道十三四的女子還是孩子的時候,在古代竟然都結婚了,可是身體還沒完全發育有怎麼去生育呢?難道古代女子比現在的女子要早熟嗎?其實事實上並非如此,古代女子不必現在女子發育早多少,如今還是玩耍是年齡,在古代已經早早就出嫁了,為何古代女子這麼早出嫁呢?

其實主要有幾個原因:第一我們都知道古代是男尊女卑的地位,但是女性是社會上沒有所謂的地位,而且婚姻也都是父母一手包辦的,自己是無權選擇婚姻的自由的。當時對於女人來說結婚生子就是大事,因此,她們就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能服從沒有反抗的權力。

第二與當時的統治者也有關,我們都知道古代是多發戰爭的時候,古代女子十三四歲就結婚了,在普通百姓在這樣的,在皇族貴族家庭也是如此。當時朝廷對女子婚嫁的年齡有了明確的規定,就如現在法定年齡一樣,但是如今是不低於哪個年齡結婚,而古代卻規定女子必須在十三四是時候就得結婚,不結婚就屬於違法的行為,是要受到處罰的。

第三就是為了繁衍後代,女子只作為繁衍後代的工具。在西周的時候,法令明確規定了女子必須要在滿十五歲是許配給人家,二十歲必須嫁人,戰國的時候,當時也規定了女子必須十二歲就必須結婚,後來在漢惠帝的時候,明確規定了女子不得超過十五歲就結婚,否則就要繳納雙倍的賦稅。使得很多即使疼愛女兒的家庭也不得不把女兒嫁出去。

這些統治者的規定時間上令很多女子再過小的年齡都結婚生子,對於女子的身體也造成了很大的傷害,要知道十三四的女子還屬於青春期,身體各個方面都在發育,女子在未能承受生育的條件下提前生育了,勢必對女子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當時的有大臣也考慮到了這點就像統治者表明了情況,可是統治者根本不顧,為了加快人口的增長,為了更好的鞏固自己的統治,是不會考慮到女子的感受的。

在落後的醫療條件下,女子過早的擔負起生兒育女,有時候在生產的時候難免就遇上了難產,最終過早的喪失了性命,甚至古代有的年齡重男輕女的思想,女子生了女孩還不死心,要生個男孩,導致了女子的身體也一天不如一天,最終也撒手人寰,令人心酸。


鬰州居士


一、平均年齡。

查看出土的歷史戶籍,古代人由於天災、人禍、醫療水平有限,平均年齡在27~35歲之間。

而根據計生委有關資料顯示:當代中國人的平均年齡是77.7歲 ,其中:男性74.2歲,女性79.3歲。

在古代,你想30歲以後再結婚?先活到30歲再說吧。

二、整體環境。

古代生活環境的不穩定,我舉兩個例子。

戰國時期秦趙長平之戰,中國歷史上罕見的百萬級大戰役,結果是白起擊破趙括,坑殺了45萬趙兵,這45萬人對趙國意味著什麼呢?當時趙國總人口大約在350萬左右,包含所有老幼婦孺,因此適齡勞動力絕對不超過100萬,也就是說一次戰役,殲滅了趙國超過一半的勞動力,再不早點結婚多生點孩子,人都要打沒了。

三國時期,經過諸葛亮治蜀,蜀亡時,總共有108萬人,而諸葛亮五次北伐兵力都達到了10萬級別,也就是說在諸葛亮這種治國有道的人眼裡,總人口十分之一左右的兵力,是他理解的極限值,當然,蜀國肯定在其他地方還有防軍,但總得來說,100萬總人口,如果10萬軍隊被殲滅,那也是十分致命的打擊了,事實上也的確如此,蜀亡時,除了姜維在劍閣的三四萬人,還有諸葛瞻從成都帶去綿竹的7萬人,再加上江油等地的守軍,整個蜀國的兵力也就10-20萬之間,這種情況下,早生、多生真的是決定國家前途的重大國策啊。

三、統治者規定。

在周代,有專門管理男女婚嫁的官員。

在漢代,女子適嫁年齡未嫁,罰款600錢。

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沒有嫁人,官府要強行給他找對象。

在南北朝,適齡女子不嫁,家人要跟著一起坐牢。



理水采薇


古代男子都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似乎司空見慣。見於歷史記錄、文人雅士的不少,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

對其中的原因,古人認為好處主要有:

1、有利於人口繁衍

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在古代一直存在著。性崇拜也不例外。古代,生產力水平低,在自然面前顯得非常弱小。土地、人口,一直是一個地區、國家是否繁榮的標誌。所以,在現實生活中,為了繁衍人口,就提前結婚,導致女方年齡較小。

古代的戰爭爭奪的就是土地和人口,古代最重要的兩件事就是“祀與戎”。

統治階級要求女子到了能生育的年齡結婚是允許的,甚至是必須的。一個家族,勢力龐大,首先得有人口,得有壯男。《黃帝內經》上說,女子十四歲來潮,可以懷孕。男子十六歲才有精子產生。所以,古代十三四歲的小女孩,成為人妻就不是咄咄怪事了。

2、有利於提高人口質量

古代的人們相信,提高人口質量的重要條件之一就是女方年齡越小越好,女子十三四生育的孩子更聰明。

孔子的母親顏徵在結婚時只有十九歲,其父親叔梁紇已五十歲有餘。可見,“早生早育”、“兒孫滿堂”在我國的歷史根深蒂固、源遠流長。

3、有利於人們長壽

長壽一直是人們追求的目標之一,特別是某些學說(系統的、不是雜亂無章的)的流傳,也使人們相信娶的妻子年齡小,可以增壽。

人們一直在尋找長壽之道,飲食、仙丹、法術等等不一而足。秦始皇派徐福率五百童男童女出海,出發點也是為了尋找長生不老的仙丹。

除此之外,人們又在婚姻上尋找突破口,於是,這種早婚現象普及開來。

4、人們仿效心理在作祟

無論是達官貴人、直至皇帝,還是普通民眾,紛紛仿效,女子結婚的年齡越來越小,十三四歲便為人妻。女子命運不悲慘乎?


所以,這種做法嚴重損害了婦女的身心健康,摧殘了婦女的身心,是陋習。新中國成立以來,《婚姻法》對女子的結婚年齡有了明確規定,制約了不法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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