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親密的關係,從來不是無話不說。

孫燕姿在《我懷念的》裡面唱道:

“我懷念的,是無話不說。我懷念的,是一起做夢。我懷念的,是爭吵以後,還是想要愛你的衝動”。

這幾句歌詞,對於愛而不得的人而言,就是內心深處的寫照。

曾經真的甜蜜過,也相愛過,甚至有些時候,巴不得兩個人能每天黏在一起。但到了最後,不知怎地,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可是在愛情裡,無話可說的時候,也許真的意味愛情到了最後,但是無話不說,也不一定是最親密的關係。

畢竟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空間,也有一些屬於自己的秘密。

有些話不說出口,不是因為簡單的不愛了,而是這種選擇,是對對方最好的做法。

太親密的關係,其實是在消耗愛情。

心理學家武志紅說:“不幸福的根源,是缺乏界限感”。

愛情裡的人,拉近距離的辦法有很多,從聊天到約會,無一不是拉近距離的。

但只有極少數的人,會和喜歡的人保持距離。當你想要無話不說的愛情時,其實是在某種程度上消耗愛情。

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這兩點:

首先,有些話,是不能說的。

徐志摩在1931年給林徽因的信中,附了一首詩,叫做《你去,我也走》。

詩中寫道:

你先走,我站在此地望著你,放輕些腳步,別教灰土揚起,我要認清你遠去的身影,直到距離使我認你不分明,再不然我就叫響你的名字,不斷的提醒你有我在這裡。

這首詩聽起來情真意切,載入的是滿滿深情。

但重點是,這首詩寫的時間是1931年,早在1926年徐志摩已經和陸小曼結婚。

也就是說這首情詩雖然動人,但也寫的不合時宜,更不合情理,畢竟愛不應該三心二意。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這些事,陸小曼都知道。

因為徐志摩雖然多情,但也同樣的真誠,就算娶了陸小曼,也會在和林徽因書信往來的時候,把所有的事都告訴陸小曼。

甚至細緻到最近覺得林徽因瘦了,過兩天又說林徽因胖了。

大有一種只要是你,我就無話不說的氣勢,只是陸小曼聽到會開心嗎?一定是不開心的。

徐志摩的例子,雖然有些太過花心,這不值得提倡,但也足以印證,不是所有的話,都能和另一半說,不是不能說,而是為了彼此的感情,最好不要說。

就像你朋友說你對象缺點的時候,你會直接轉述嗎?

有點情商的人都不會這樣做。所以最親密的關係,不是無話不說,因為有些話,是不能說的。

其次,有些話,是沒必要說的。

對於沒必要說這一點,更好理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工作,也有自己的愛好。

魯迅先生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你說的東西,對方可能真的不感興趣。

就像你對喜歡的男生,講一個下午的口紅色號分類,還抱怨對方分不清的時候,真的不如直接說想要什麼色號來的直接。

同理,你對喜歡的女生,講一個下午的DOTA和魔獸的區別,還不如自己一句,我玩一個小時,之後和你聊天來的直接。

一對戀人關係好,一定不在於多麼瞭解對方,而在於多麼尊重對方。

因為有些話,沒必要說,你以為是無話不說的親密狀態,其實只是自找麻煩的浪費時間,最後誰都沒聽懂,還無法理解對方的思維。

總之,好的戀愛關係,一定不是無話可說,兩個人一點話題都沒有的時候,感情肯定存在問題。

但最親密的關係,也從來都不是無話不說,畢竟有些話有些話不能說,有些話也沒必要說。

真的認定了面前的人,多陪伴,多關心,少說話,多做事,才是讓彼此心安的選擇。

最親密的關係,從來不是無話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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