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506917485529
首先你需要問清楚你朋友跟銀行辦的這個到底是什麼業務,是不是有什麼誤解,以訛傳訛?
如果沒有誤解,建議你的朋友立即報警,如果確定是跟銀行籤的貸款合同,還可以同時向銀保監會投訴。
原因如下:
第一,銀行不會有貸款80萬,到手20萬的業務,這是典型的砍頭息套路貸,還是個大頭!
第二,銀行不會有所謂免還協議!銀行是靠發放貸款吃飯的,如果不用還,銀行只能餓死。監管部門也不會允許有這樣的免還業務存在。
第三,如果有這樣的業務,那一定違法。
根據貸款通則、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貸款合同金額必須與審批金額一致,不允許扣留已發放貸款。此外,利息必須符合監管規定。
第四,可能存在一些所謂背賬之類的操作,但這些都是違法的,騙貸的罪名很重,如果為了20萬把自己搭進去,非常不值得。
綜上,建議先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如果事件準確真實,建議尋求公安部門和監管部門幫助。
黑豆齋
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哪有借銀行錢不用還的,這種所謂免還協議,其實就是背賬的意思,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說到背賬可能很多朋友都不怎麼熟悉,所以我們先來科普一下。
背賬,簡單來說就是幫別人背黑賬,目前很多銀行都有壞賬,壞賬過多會影響銀行的業務考核,甚至連獎金都沒有。所以為了降低壞賬率,很多銀行就開始跟外面的一些中介機構合夥搞起了背賬的業務。這種業務本身就見不得光,所以一般都是偷偷摸摸的進行,而且一般只有跟銀行關係很到位的人才能接觸到這種業務。
背賬的過程大概是這樣的:銀行先委託中介找到一個潛在的背賬者,這個人不能有不良徵信記錄,最好徵信空白的,然後由中介機構幫這個人註冊個空殼公司,並製造一些業務合同以及銀行流水等一套假材料。然後就利用這個空殼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申請貸款過程中一般都是銀行特殊處理,所以基本上都能夠順利批下來,貸款批下來之後,有一部分錢會用來償還銀行的壞賬,一部分錢給中介,另一部分錢就是給背賬者。
其中背賬者可以能拿到其中的30%~50%比例,比如銀行審批了一筆100萬的貸款,背賬者大概可以拿到30~50萬之間。在辦理背賬業務的過程中,銀行還會跟背賬者簽訂一個免還協議,這個協議一般會約定10年或者20年之間都不用還本金,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背賬過程所謂免還協議,真的可以免還嗎?有哪些風險?
自己不用做任何事情,只需要以自己的名義去申請貸款就可以獲得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收入,而且不用還這筆貸款,這看起來是確實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所以很多人看到背賬業務之後就蠢蠢欲動。
但實際上背賬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潛在的風險是非常大的。
背賬說白了就是通過製造假材料來騙取銀行的貸款,這個只不過是銀行處理壞賬的一種權宜之計而已,而且所謂的免還協議基本上都是銀行跟背賬人偷偷摸摸的在簽訂,實際上是沒有法律效力。
銀行這麼做就是以時間換空間,如果那些出現壞賬的企業以後能夠把錢還上,那背賬的窟窿就能堵上,如果出現壞賬的那個企業永遠還不上,這筆壞賬就會一直存在,這樣通過背賬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壞賬終究會被發現的那一天。
一旦背賬業務被發現,那銀行就可以貸款詐騙罪把背賬的人以及銀行操作的人一併起訴到法院,最後法院可能會以貸款詐騙罪進行定案。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貸款詐騙1萬元以上,屬“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徒刑;貸款詐騙5萬元以上,屬“數額巨大”,處五至十年徒刑;貸款詐騙20萬元以上,屬“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一旦大家背賬被發現之後,基本上下半輩子就要在大牢中度過了,這樣是得不償失的。
當然如果背賬被發現之後,大家能夠及時把錢還上,或許法院會從輕處理,可能不用坐那麼長的牢,但是有了背帳記錄之後,你這一輩子基本上就跟銀行的金融服務無緣了。因為貸款詐騙罪的記錄會一直記錄在法院系統裡面,銀行只需要查一下就知道,到時不管是哪一個銀行,在審批貸款或者信用卡的時候都直接拒絕你。
所以最後建議大家不要去想那些不勞而獲的東西,千萬不要輕易接觸背賬,真正不勞而獲的生意基本上都寫在刑法裡面。
貸款教授
揹債
揹債簡而言之就是揹負債務,在銀行歷史上,有兩類揹債,不過其中一種目前已消失不見了,另一種則還經常可見。
1、替他人揹債
這個應該很多人都有聽說過,舉個例子:小明的個人資質條件較好,符合銀行的借款條件,但是沒有借款需求,小李的個人資質不好,沒法達到銀行借款要求,但是有借款需求。如果小李與銀行經辦人員有關係,這時就會找銀行的經辦及小明協商,以小明的名義進行借款,同時給予小明的好處費,為了打消小明的顧慮,還會讓小明和銀行籤免還協議,免去小明的還款義務。
單從字面上的意思來看,似乎是一筆很划算的生意,但是替他人揹債是存在巨大的風險的,一是你無法判斷這個是不是小李做的一個局?二是即使是真的,假設小李最終還不上貸款,那麼這個債務是在你身上的,什麼所謂的“免還協議”是沒用的,這個是銀行經辦人員個人與你簽訂的,並非是銀行簽訂的,所以最終的情況是這個債務你要背下。一旦銀行追償,此類協議將被認定無效,而且還有可能涉嫌“欺詐”,你不僅承擔還款責任,還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2、替銀行揹債
這個在十幾二十年前或許還有存在,目前來說基本絕跡了,好多年沒有聽說過類似的案例了,替銀行的揹債的,就是犧牲個人一輩子的信用,換取一筆鉅款。
比如銀行有一筆100萬的款的窟窿填不上,找一個人(比如小明)來揹債,承諾給他10萬,然後走一下銀行正常的貸款流程(或者有一些欺騙銀行的行為),然後放了一筆110萬元的貸款給小明(最後實際10萬元給小明,100萬銀行自行拿走填窟窿),到期後小明無能力償還,然後銀行就做一筆壞賬核銷。這樣就可以賬面上的窟窿合法填平。小明拿了十萬元好處,徵信報告揹負了一筆110萬元的不良貸款信息。
這種情況,早期確實有銀行有過這類案例來填補窟窿,但是目前隨著技術的發展,規章制度的完善,審計查賬的手段豐富,這類案例基本已經絕跡,而且這類案例其實屬於下屬分支行與客戶的合謀騙貸,嚴重違背銀行的規章制度,屬於犯法及犯罪行為。
總結
天上不會掉餡餅,無論哪種揹債,揹債人本身承擔的風險都很大,為了一筆所謂的“鉅款”,搭上未知的風險,我個人是極其不建議的。希望你能好好勸勸你的朋友。
鯉行者
具體細節,原因不清楚這個不好說,我碰到過一種,不一樣有點像,有個朋友不是很熟,具體操作細節不清楚,大概情況是他註冊公司,然後買一批生產設備,設備能看的過去就可以,好不好用,能不能用不重要,然後以公司名義辦抵押貸款,高評設備的價值,貸款,然後不還,以抵押物跟銀行清了賬,反正最後身上沒有欠賬了,具體的金額記不清了,大概買設備好像是20萬,疏通關係也一二十萬,貸款貸了不多好像是批了60還是80,掙的不算太多,但是後期沒有隱患,不會成黑戶或者顯示有貸款沒還之類的,他跟一個銀行的朋友一塊做的,他這朋友懂套路,能疏通到關係。
空129943456
你這個叫揹債,一般是銀行處理死賬的方法,會說,幾年內不用還,也不給你要,甚至沒利息,
但是對於揹債的人來說很危險,只拿了一部分的錢,銀行賬上記錄的是全部,隨時有可能讓你還款,想想欠銀行錢不還的下場,
另外你這個80萬隻拿到20萬太少了,應該被中介拿了很多,
吾是一隻小小鳥
我作為銀行從業者,從來沒有見過免還協議,問了老員工也沒有見過免還協議。我沒有辦法站在親歷者的角度來幫題主分析,我就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幫題主分析下這個問題。
一、簽署協議的是個人還是機構
二、免還協議的印章是否有效力
三、免還上不上徵信
四、銀行為什麼要與自己發放免還貸款
總結:
根據我的從業經驗,我粗暴地推斷一下,題主應該是遇到詐騙或者是其他的金融陷阱了。那個自稱是銀行的人,很有可能是假冒的或者是違反銀行業禁令的員工。題主可以打客服電話核實員工身份,尋找專業律師查看協議本身存不存在問題。
如果是我,我不會做這樣的貸款。銀行研究僧,你學習我也跟著學習。
銀行研究僧
朋友們好!
籤免還協議,可以說既不合理,又不合法!這樣的事情千萬別幹,欠債還錢,這樣的協議本身就是沒有任何效力的東西,千萬不要上當。下面來分析一下。
銀行貸款必須還
銀行貸款是必須要還的。你只要是借了銀行貸款,就會簽訂正式的合同,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的,也是正式的合同。
你跟銀行簽訂的免還協議,可以說只是一份私下協議,可以說是見不得光的協議,這樣的協議可能根本就不具備法律效力,說白了,就是自己哄自己的東西。別人讓你籤,你也真敢籤。
萬一出事了,別人說了也就不算了,銀行貸款你還是要歸還銀行的,這裡面風險可就太大了。
你這貸款80萬元,只到手20萬元。可以說,只要你的貸款合同還在,你就是需要歸還這80萬元給銀行的。這點是毫無疑問的,千萬不要以為簽了什麼免還協議就可以不還了,這樣的想法是絕對錯誤的。
因此,銀行貸款必須還,這肯定是貸款合同約定好的。
用自己名義貸款一定要防坑
用自己名義貸款一定要防坑。無疑,你這個朋友就遇到一個大坑。在銀行貸款80萬元,只到手20萬元,和銀行還簽訂的免籤協議,這個協議可能銀行分分鐘就不會認可的。這個極可能就是一個個人私下裡的行為,可以說和銀行沒有任何關係的。
而且,這樣的免籤協議可以說也是不合規,不合法的東西,千萬不要認為簽了這個協議就可以不還銀行錢了,這樣的想法是絕對錯誤的。
這樣的事情可能就是一個大坑,可能有人需要找人揹債,因此,才會這樣運作的。
可能是這樣的情況,比如一個人小A欠了銀行60萬元,還不上了,銀行追債。小A跟銀行人員很熟,於是銀行人員就說讓小A找一個人小C揹債,讓小C貸款80萬,然後可以私下籤一個免還協議,小C就能得到20萬元。剩下的貸款60萬就讓小A拿走去還欠銀行的60萬元。這樣運作的話,小A就不欠銀行錢了。小C雖然到手20萬元,但是按照貸款合同,需要歸還銀行貸款80萬元。
揹債人名義上是得到了20萬元,好像是賺了,但是這樣的事情絕對是違規、違法的事情,一旦出事,你可能不僅要還80萬的債務,還有可能負法律責任的。
因此,對於這樣的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一定要小心謹慎,要防止掉坑裡。畢竟明面上都是你簽訂的貸款80萬的合同,你是必須歸還銀行80萬元的。所謂的免還協議就是一個大坑,肯定是不合規也不合法的東西,千萬不要相信。
綜上所述,銀行貸款一定要防坑,不要輕易動用自己的名義去銀行貸款,否則可能就會掉進坑裡了。
綜上所述,貸款80萬元,你是必須要還銀行的。所謂的免還協議違規,違法,肯定是不會算數的,因此,一定要小心謹慎,別掉坑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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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天下
要我說這個跟替老大坐牢約定出來以後給錢或是做老大差不多,別說出來以後有沒有錢拿,能不能安全出獄都難說。
大概率是騙局,從業多年照我對四大行的理解不可能還有這種操作空間,有些地方性小銀行或許能操作。
分析一下
1、銀行或是銀行員工都沒有權力簽署類似無需還款協議,這就是騙取銀行貸款罪。
2、大概率是某個騙子以這種名義引人上當去銀行貸款,自己拿了大頭,讓別人承擔責任。
3、四大行正常貸款都是有合同上徵信的,逾期不還銀行可以走法律途徑要求還款,而免還款協議肯定是假的,就算是蓋了銀行公章那也沒有法律效應啊。話說銀行現在蓋個公章要很多人審批啊,這幾十萬夠分嘛。
4、就算是法院認為銀行有過錯,為了這二十萬惹一身官司,搞爛徵信,沒意義。何況四大行一般難以給個人發放80萬的信用貸款,這還得抵押房子,到時候把自己房子也搭上了。
5、任何一夜暴富的辦法都清楚的寫著刑法裡,幸福是奮鬥出來的,也可以是拆遷出來的,但投機取巧坑蒙拐騙是不行的。
郎峰徐迅
如果真有這種所謂的“免還協議”,這種行為違法違規!
有些基層銀行工作人員為了掩蓋自己的不良貸款,應付考核,用這種所謂的“免還協議”讓其他人揹債。實際上,這種做法對揹債的人是很不利的。
首先,這家銀行的上級行是不會承認這份免還協議的存在的,因為這種做法嚴重違規。這份協議絕不會有銀行的合法公章,因此揹債人所謂的“免還”只是一個忽悠,一旦經辦人或負責人調離,你馬上會面臨銀行的起訴,要求全額還款。
其次,貸款是銀行的資產,要免除貸款的話(即核銷)需要經過銀行總行報稅務局審批同意,顯然這個協議是私底下的,並沒有經過審批,因此不但違規,也是違法的。
所以,這種做法只是銀行工作人員臨時的應付辦法,對於揹債人來說,還是有很大風險的。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財譚
揹債,實際貸款80萬,銀行給你20萬,然後銀行可以補60萬虧空,你始終欠銀行80萬。不到走投無路千萬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