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下的養老:我生了你,你就該養我,否則你就是不孝,這樣想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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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命題。

孝是傳統中國農耕文化中的核心價值觀,孝字當先,因為養老都是家庭責任,與社會毫無關聯,但這是過去的中國。

當今中國社會重構,工業化,傳統農耕並存。社會參與養老也是近十多年才發展起來,所以養老問題在中國具有地域、社會、城鄉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許多家庭面對上輩要用傳統方式,而對自已未來養老,要用新方式。

中國未富先老齡化,養老成為了中國社會未來的最大難題。所以未有具體的社會家庭,談養心防老,就是偽命題。


心境建築師


我生了你,你就該養我,不是道德綁架,是法律規定。我曾經代理過一起贍養費糾紛訴訟案:原告是一對退休領取養老金的父母,被告是女兒。原告的養老金和房屋出租的收入超過上海市居民平均收入一大截,老頭子天天菸酒茶浮茶館,女兒下崗而且罹患腦部腫瘤,艱難度日。儘管如此,多年前女兒已經每個月貼補父母生活費200元。然而,原告不同意,提出了要被告承擔每個月生活補貼費3200元。經過法庭審理,事實證明原告的訴訟請求超過了被告的下崗收入,明顯不合情理。然而,法官也沒有辦法,判決被告再增加生活補貼費100元,每個月貼補父母300元,結案。


菩提新客


道德綁架?你的人性已經泯滅了一半。你是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你時時都在為自己的自私尋找藉口。唉,我不想說更多的道理,說了你也聽不進。我只想說,人,不要精於算計,別那麼斤斤計較,要時時提醒自己是個人。人高於其它動物,是因為人是有責任的。父母生你養你,那是天大的恩情,這樣的恩情你是報答不完的。別那麼無恥地說,他們生你是因為什麼什麼那樣侮辱自己不是人的話。


盼星星盼月亮19


這個不正確,中國人講:付出就有收穫。做父母和做子女的,個體品行千差萬別,如果一個父母親對子女盡職盡責,那麼子女有義務反哺父母,更有一部分能力強的父母不但不要兒女養老,還把餘錢給兒孫幫襯。也有一部分品行差,年輕時遊手好閒不對兒女盡職盡責,老了要求兒女盡孝,兒女也屬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兒女長大也受父母薰陶影響無品行無能力無餘錢給父母接濟,這也叫惡有惡報、善有善報。這樣的兒女無能力孝敬父母造成事實上的不回報父母。





西和縣魚海龍


真不明為何提問此問題?道德層面上就不必我去囉嗦闡述了,認為是道德綁架的人我只能對其說一句:"生你不如生個叉燒包"。贍養父母本就是法律上規定的。我國關於贍養老人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體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一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二條 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第十三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該條是遺棄罪的具體規定。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第1款規定:“贍養老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由此可見,贍養人的贍養義務是由法律明文規定了的,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同樣,在贍養老年人這個問題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評論家13579


看了好多個回答都沒看到滿意的,雖然幾千年的中華傳統,現代文明的國家法律,都把贍養父母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但是在當今這個年代確實存在這個問題。

這裡問的只是生了 ,但有很多生了沒養的,如:丟棄的、離婚後不負責任,拋家棄子的等等,在當今這個年代你沒養他小、他不養你老是有道理的。就算古話養兒防老也著重在養而不在生。

尤其是男人生只是爽爽的一炮而已 ,並沒有什麼付出。養才是重點,養育之恩,養育才能產生恩,由此我生了你 ,你就該養我老是不正確的。


登錄你的心153817569


這種想法有所偏執了。真正的說法應當是:“我生你養你,你就該養我。如果所有孩子沒有贍養和扶養能力,國家可以養我。”

凡事我們要按法律辦事。根據《婚姻法》的第二十一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實際上,除了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以外,夫妻之間還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婚姻法》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不要以為有血緣關係,子女就一定要對親生父母進行贍養。法律上雖然沒有斷絕父子關係、母子關係,但是法律卻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婚姻法》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意思就是說,只要收養關係成立,養子女和生父母之間相應的撫養和贍養關係就不能再存在了。相應的撫養和贍養關係,就應當在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履行。要不養父母為什麼要養你?養一個白眼狼嗎?

當然我們經常在電視劇裡看到,一些人是一輩子沒有得到父母的撫養,也沒有合法的收養關係。回過頭來,父母出現了,要求其贍養。這劇情也挺狗血的。實際上,如果孩子小,社會會通過各種方式包括法律途徑,尋找其親生父母並要求其支付撫養費。如果找不到親生父母,國家會給予其低保保障。當然找不到的情況實在是太低了。

建設法治國家,我們還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社會就會更理性、更和諧了。


暖心人社


我生了不養你會不會道德綁架?我可以不要你養呢,可我養你到十八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管了?你有孩子了我是不是更不用管了?你會來綁架我麼?河水不是隻向東流,漲潮的時候它也會倒灌,所以不要一天到晚的綁架綁架的,凡事也要逆向思考一下,養老和養小都是一樣的,只不過天下父母心都是不願意自己的兒孫受累的,所以才糾結,我老你也要老的。


qzuser


養兒不能防老,要兒幹什麼?難道做不到不生孩子嗎!現在或以後的節育技術那麼發達,完全能做到的,對於中國年輕人剛結婚後也懂得養兒就是為了防老的問題,所以才生了一個又一個,生個兒子還想生個女孩,假如在所有年輕夫妻心裡都認為,指望不上兒女,那會生孩子的夫妻還有嗎?由於種種原因,不想要孩子的夫妻越來越多了。


真理獨一無二


養兒防老,老有所依是很正常,父母把兒女養大不容易,而兒女長大了,父母也老了,自然要盡孝,這是天經地義,何言“挷架”兩字?

人總是會有某些想法,自己不想贍養父母,自然會想出一些歪理來唐塞掩蓋自己的不孝,也不知是掩耳盜鈴,還是自欺欺人!

其實現在養老也不需要多少錢,只要一片心,一天還沒有一包煙的錢,又不是上刀山下油鍋什的!

床前一杯水,勝過萬層灰。真的,父母在世應多照顧盡孝,不要等到死了才哮吼大哭,象是傷心之極,還是貓哭耗子?再那麼多紙錢有何用?這是給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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