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調動程序是什麼?

陳坐光


公務員調動的程序很簡單,其實就是申請、批准、調動,但實際操作起來卻特別困難。

公務員調動主要就是兩種方式,一是各級機關組織的公開遴選選調考試,二是個別調動、個別選調。

1.一種方式是公開遴選選調考試。

公開遴選選調考試比較容易理解,中央從2010年開始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考試,到現在除了2018年由於機構改革沒有組織之外,每年都有很多基層公務員直接選調到國家最高機關工作。現在各省市遴選選調製度也在逐步完善,可以說是基層公務員向上級機關交流調動最主要的一種途徑。

但是這種方式需要個人的能力還是比較高的,畢竟遴選考試比公務員考試的競爭還要大。公務員考試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話,遴選考試就是萬軍萬馬過獨木橋,更困難的是,這些已經進入公務員體制內工作的年輕人,不論從個人能力、經歷、素質各方面考慮,都比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的競爭要大很多。

2.最常用的方式是個別調動。

另一種方式也就是個別選調,個別選調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務員調動。因為它不存在考試的問題,也不存在崗位選人的問題,而是一名公務員根據個人意願,經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後,從一個單位調動到自己的意願單位。個別調動說簡單也很簡單,但是說難也是真的難,因為它不需要個人多高的能力素質,也不需要去辛辛苦苦準備考試,而只需要有關領導簽字、有關部門批准後,自己去辦手續即可。但是實際操作起來比參加考試還要困難很多,因為畢竟不是每名公務員都可以讓領導為你簽字的。

3.個別調動的關鍵是需要有關領導和部門的同意。

就具體的程序來說,主要是需要經過調入部門的同意。比如,從某市A局調動到B局,首先要經過B局單位領導的同意,然後更重要的是需要經過主管B局的有關市領導同意,之後再經過組織人事編制等部門核編、開調動手續,最後A局根據調令開具幹部介紹信、工資介紹信等手續即可。也就是說,個別調動的難點在前期如何徵得有關領導和部門的同意,只要得到同意,那後續程序再簡單不過。

總之,公務員調動的程序特別簡單,難的是你有沒有調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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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選


《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鍊。

你如果是機關單位安排的調任,你只要服從單位的交流決定即可,其他程序都不用操心。

但如果是自己申請交流的,需要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公務員法第7條第2款)具體的管理權限,需要具體參閱各地各單位的公務員管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因為各地情況有所不同,我無法詳細作答。但是如果A地區市委的確有這個5年的規定的話,從程序來說,你的確無法走的……當然如果是單位安排,是公務需要,你就服從安排即可。


用戶3422900713016


公務員調動程序:

一、申辦材料:

公務員調動審批表式2份

相關證明材料

二、辦理指南:1、用人單位向市編辦中請編制單

2、用人單位填寫公務員調動表

3、調入、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4、公務員管理處審核

5、局分管領導審批

6、發調動通知書,需遷戶口的同時辦理遷戶手續

7、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科辦理戶口準遷證明

8、回原單位辦理調出和戶口讓移手續

9、到公務員管早處接轉行政關係,辦理落戶證明

10、到用人單位報到

11、辦理工資、落廣等手續。

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答覆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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